《書名》第四卷 · 第 27 篇

論殖民地

第四卷 · 68,719 字(底本)

導言(本站編寫)殖民地帶來市場與榮光,卻也是帝國財政與戰爭的沉重負擔;史密斯主張與之自由貿易。

第一節 論建立新殖民地的動機歐洲各國最初到美洲和西印度羣島建立殖民地時所考慮的利益,完全不像古代希臘人和羅馬人建立他們的殖民地時所考慮的利益那樣單純清楚。古希臘所有個別的城邦每一個都只擁有一小塊領土,所以當其中任何一個人口繁衍超過其領土能輕易維持的數目時,部分人口便被送往某個遙遠的世界角落尋找新殖民地;他們不得不這麼做,因爲四周的鄰國都很好戰,他們很難在根據地附近拓展領土。多利安人(the Dorians)的殖民地主要是在意大利和西西里島;這兩處地方,在羅馬建立之前,原僅有一些未開化的野蠻民族。

其他兩支比較大的希臘種族,愛奧尼亞人(the Ionians)和伊奧利亞人(the Aeolians),主要是在小亞細亞和愛琴海諸島嶼建立殖民地;當時這些地方的原住民似乎處於和意大利與西西里的原住民相去不遠的狀態。在希臘的母國雖然把殖民地當成自己的子女看待,隨時有權獲得母國大量的寵愛與協助,也有相對的義務對母國表達深厚的感激與尊敬,但她也認爲殖民地是已脫離父母束縛的子女,對於它們,她不認爲自己有直接指揮或管轄的權利。殖民地決定它自己的政府形式,制定它自己的法律,選舉它自己的行政與司法長官,自己決定和其鄰國媾和或開戰,完全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根本無需等待母國的許可或同意。

每一個這種殖民地的建立,所考慮的利益就是上述那樣,再單純清楚也沒有了。像古代其他大部分共和國那樣,羅馬最初也是根據某種均分農地的法律建立起來的;這種法律將公有領土按一定比例分配給最初組成共和國的各個公民。人事的變遷,譬如,結婚、繼承和轉讓,必然會擾亂原來的土地分配,並且時常把原來分給許多個別家族供其生活的土地湊在一起全歸給某一個人。這種土地集中現象被認爲是一種失序,而爲了矯正失序,後來制定了一條法律,限制每一個公民擁有的土地不得超過五百優格(jugera),約等於三百五十英畝。

雖然有文獻記載那條法律曾在一、兩個場合被執行過,然而在大多數場合,它或者被忽略或者被規避,所以實際上財富分配不均仍舊不斷升高。大部分公民沒有土地,而依當時的風俗習慣,任何公民一旦失去了土地,便很難維持自由獨立的人格。在我們這個時代,一個窮人,即便沒有自己的土地,如果有一點點積蓄,他或者可以承租別人的土地來耕種,或者可以做些零售小生意;如果沒有積蓄,他或者可以找一個當鄉村勞動者的工作,或者學習一門技藝當工匠。但在古羅馬時代的社會里,富人的土地全由奴隸來耕種,這些奴隸在一個工頭監督下工作,而這個工頭同樣也是一個奴隸;所以,一個自由的公民很少有機會找到當農夫或當鄉村勞動者的工作。

此外,所有的買賣生意和製造業,甚至包括零售生意,也都由富人的奴隸代理主人經營。他們有主人的財勢與保護在背後當靠山,一個貧窮的公民很難和他們競爭。所以,沒有土地的公民,除了選舉時候選人的贈與外,幾乎沒有其他賴以維生的辦法。當民選的護民官有意鼓動一般人民對抗富豪和貴族時,總是設法讓他們想起從前的土地分配,並且把那一條限制這種私人財產的法律當做是共和國的根本大法來宣揚。於是,一般人民便會鼓譟起來要求得到土地,而我們當可相信,富豪與貴族一定有充分的決心不會讓出他們自己分毫的土地給人民。

所以,爲了多少讓沸騰的民情得到安撫,他們便時常提議派遣新殖民隊伍出國。但四處征服別人的羅馬,在這種情況,恰好無須把她的公民趕出國門讓他們自謀生路,或者說,讓他們在茫茫的世界中晃盪,不知道何處可以安身。她會撥給殖民隊伍一些土地,通常是在被羅馬征服的意大利外省。由於這些地方位於羅馬管轄的範圍內,所以那些殖民隊伍絕不可能形成獨立的國家。他們頂多是某種自治團體,雖然有權制定自我治理的規則,但隨時得順從母國的行政糾彈、司法審判和立法權威。派遣這種殖民隊伍出國,不僅可以稍微安撫人民,而且往往也等於是在某處剛被征服的地方,建立了某種警備部隊,以確保那個地方不會有貳心。

所以,任何一處羅馬的殖民地,不管就其本身的性質或就其建立的動機而言,都完全不同於希臘的殖民地。既然它們是兩種不同的殖民地,所以,羅馬語的殖民地一詞的含意,和希臘語的殖民地一詞的含意便完全不同。羅馬語的殖民地“Colonia”僅表示農園或耕地。與此相反,希臘語的殖民地“αποικια”表示分居、離家和分家。雖然羅馬的殖民地和希臘的殖民地在許多方面不同,但建立這兩種殖民地的兩種動機卻是一樣的單純清楚。它們或者起於不可抗拒的必要性,或者起於明顯的效用考慮。

歐洲各國在美洲和西印度羣島建立殖民地,不是因爲他們非得如此做不可;而且雖然那些殖民地確實產生了很大的效用,但那個效用究竟是什麼,並非全然那麼明顯。在那些殖民地始建之初,沒有人知道那個效用是什麼,因爲那個效用既不是建立它們的動機,也不是導致它們被建立的那些航海發現的動機;而且時至今日,那個效用的性質、大小和界限也許還沒被清楚瞭解。在十四和十五世紀,威尼斯人經營一門非常有利的生意:他們將香料和其他東印度貨配銷給其他歐洲國家。他們主要透過埃及買到那些貨物。

當時統治埃及的是中古世紀伊斯蘭教奴隸騎兵團的後裔(the Mammeluks),他們和威尼斯人同樣是土耳其人的敵人。共同的敵人,配上威尼斯的金錢勢力,在埃及和威尼斯之間形成了一種特殊的關係,讓威尼斯幾乎獨佔了這門生意。威尼斯人的豐厚利潤使葡萄牙人大起貪婪之心。後者在十五世紀一直努力尋找到一條海路,希望能通往摩爾人(the Moors)經由沙漠往返取得象牙與沙金供應他們的那些地方。他們發現了馬德拉羣島(the Madeira),加那利羣島(the Canaries),亞速爾羣島(the Azores)、佛得角(Cape de Verd)羣島,幾內亞(guinea)海岸,盧安果(Loango)海岸,剛果(Congo)海岸,安哥拉(Angola)海岸和本格拉(Benguela)海岸,終於到達好望角(Cape of Good Hope)。

他們長久以來一直夢想和威尼斯人分食那門獲利可觀的生意,而最後那個航海發現總算讓他們有了夢想可能實現的希望。一四九七年,瓦斯科達伽馬(Vasco de Gama)率領四條船從里斯本出航,經過十一個月的航行,抵達印度海岸,於是圓滿完成了前後經過將近一世紀,幾無中斷,以極大的毅力堅定追求的發現之旅。在此之前數年,正當全歐洲對葡萄牙的航海動作都還滿懷疑惑,而那動作是否成功也還真是可疑的時候,有一位熱那亞的舵手提出一個更爲大膽的計劃:他想從歐洲向西航行到達東印度羣島。

當時歐洲對那些地方的情況所知極爲有限。少數幾個曾到過那些地方的歐洲旅行家,過分誇大它們和歐洲的距離;他們也許純屬天真無知,凡是確實很大的東西,因爲不知道怎麼去量它,都被描述成幾近於無限大;或者也許因爲想使他們自己在距離歐洲極其遙遠的地方的旅行奇遇增添幾分不可思議的色彩。在這種情況下,哥倫布所下的判斷算是很正當:向東航行的路程越長,則向西航行的路程將越短。所以,他建議採取向西航行的路線,因爲它最短且最可靠,而他也很幸運地讓卡斯提爾的伊莎貝拉女王(Isabella of Castile)相信他的計劃可行。

一四九二年八月他從帕洛斯(Palos)港出航,比瓦斯科達伽馬的探險隊從葡萄牙出發的時間約早了五年。在兩、三個月的航行期間內,他首先發現一些屬於巴哈馬(Bahama)羣島或稱盧卡亞(Lucayan)羣島的小島嶼,後來發現了比較大的聖多明哥島(St.Domingo)。但不管是在這一次首航或後來的任何一次航行,哥倫布所發現的那些地方,和他想尋找的絲毫沒有相似之處。在聖多明哥島以及新世界其他所有他曾造訪過的地方,他發現的完全不是像中國和印度那樣有衆多的人口、精良的土地耕種和巨大的財富,而只不過是一些叢林密佈、土地未經耕種,且只有一些赤身裸體看起來很可憐的野蠻部族居住的地方。

然而,他很不願意相信它們全都不是馬可波羅(Marco Polo)——第一位曾經到過中國或東印度羣島,或至少是第一位身後曾留下任何相關記錄的歐洲人——所描述的地方;只要他發現有任何雷同相似之處,哪怕像是名叫奇寶(Cibao)的一座聖多明哥島上的山,和馬可波羅提到的一個叫齊潘戈(Cipango)的地名,兩者之間那一丁點兒字母上的形似,往往便足以使他想起這個他最喜歡的先入之見,即便是最清楚明白的反證也絲毫動搖不了他。在寫給裴迪南(Ferdinand)和伊莎貝拉的信中,他稱他所發現的那些地方爲印度羣島(the Indies)。

他完全相信它們位於馬可波羅所描述的那些地方的邊緣,而且距離恆河(the Ganges),或者說,距離曾經被亞歷山大(Alexander)征服過的地方並不是很遠。甚至當他最後承認它們確實是不同的地方時,他仍然自以爲那些富裕國家就在不遠的地方,因此,在後來的一次航行中,沿着美洲大陸的海岸尋找中國和印度,直到達連(Darien)地峽(即今之巴拿馬)。由於哥倫布的這個錯誤,那些不幸的島嶼從此就被貼上印度羣島之名;當人們終於發現新的印度羣島和舊的完全不同時,爲了有個分別,前者就被稱爲西印度羣島,而後者則被稱爲東印度羣島。

然而,對哥倫布來說,不管他發現的是些什麼地方,要緊的當然都是必須向西班牙報告它們具有極大的價值;但就構成每一個地方之真實財富的那些東西來看,或者說,就土地所生產的動植物來看,它們當時不可能有任何資格被稱爲具有極大的價值。一種稱爲柯里(Cori)的動物,體型介於老鼠和兔子之間,自然學家布豐(Buffon)認爲應當和巴西的天竺鼠屬於同一種,是聖多明哥島上最大的胎生四足動物。這種動物的數目似乎從來就不是很多,因爲西班牙人帶到島上的貓狗寵物,據說早已經將它們連同其他一些體型更小的物種幾乎完全根絕了。

然而,聖多明哥島所能提供的動物界食物,主要就是這些柯里,以及一種相當大稱爲綠鬣蜥(Ivana or Iguana)的蜥蜴。島上居民的植物界食物,雖然由於他們不是很勤勞,所以不是很充裕,但並非全然像肉類食物那樣缺乏。這方面包括玉米、芋頭、馬鈴薯、香蕉等等,都是歐洲前所未聞的植物,但自從發現了以後,這些植物在歐洲的評價向來不是很高,亦即,其營養價值被認爲不如一般穀物和豆類,而這兩類植物在歐洲已經被耕種不知道幾千年了。沒錯,島上生長的棉花樹可以提供原料製造一項很重要的商品,所以當時對歐洲人來說,無疑是那些島上所生產的植物當中最有價值的東西。

但雖然在十五世紀末歐洲每一個地方對來自東印度的穆斯林(muslim)和其他棉紡織品的評價都相當高,但歐洲本身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有紡織品製造業。所以,在當時歐洲人的眼中,甚至這種產物也不可能是一項很重要的資源。既然在動物界或植物界都找不到任何東西可以證明他新發現的那些島嶼真的很有價值,哥倫布於是把眼光轉向它們在礦物界方面的產物。他自以爲發現了它們在這第三物界的產物極其富饒,可以充分彌補它們在另外兩種物界的產物欠缺任何價值。他只看到島上居民身上常佩帶小片金飾,以及聽說他們時常可在源自山上的小溪和湍流中找到那些金子,便滿以爲山中必定蘊藏世上最爲豐富的金礦。

所以,聖多明哥島被他描述成一個藏有大量黃金的地方,因此(根據那些不僅是當前的,而且也是當時的偏見邪說),是西班牙國王個人與國家一個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真實財富來源。哥倫布第一次返航回國,即由某種凱旋遊行的光榮儀式引導晉見卡斯提爾和阿拉貢(Aragon)的統治者,他所發現的那些地方的主要產物,都被載着莊嚴地走在他遊行隊伍的前方。其中最有價值的僅僅是一些小金帶子、金手鐲和其他金飾東西,以及幾包棉花。其餘的只不過是一些粗俗的怪異與稀奇之物:幾根異常巨大的蘆葦,幾隻羽毛很美麗的鳥,以及幾隻被剝皮製成標本的大鱷魚和海牛;所有這些東西的前方有六或七個可憐的土著跟着遊行,他們異常的膚色與容貌使整個遊行展覽更顯新奇。

由於哥倫布的這一番說法,卡斯提爾宮廷乃決定佔領那些島嶼,而當地的土著顯然沒有能力保護他們自己或反抗這個決議。所謂使他們改信基督教的虛僞目的,只不過是企圖用來淨化佔領計劃之不義的藉口罷了。佔領那些島嶼的唯一動機,無非是希望在那裏找到黃金寶藏;而爲了使這個動機更有分量,哥倫布還建議,所有在那裏找到的金銀,當中的一半應歸卡斯提爾的統治者所有。卡斯提爾宮廷採納了這個建議。首批上岸的冒險者要在那裏找到黃金運回歐洲非常容易,他們只須劫掠毫無自衛能力的土著。

如果全部或大部分的黃金能繼續以那般容易的方法取得,要繳納其中的一半給國王也許並不困難。但當土著身上的黃金一旦被搜刮殆盡之後(這在聖多明哥島和其他所有被哥倫布發現的地方,只經過六或八年的時間便已全部完成),如果要再找到黃金,就必須先找到礦藏再去挖,這時便不可能負擔這麼重的稅。因此,據說聖多明哥島上的礦坑之所以全被廢棄,起先是因爲嚴格徵收此一重稅所導致的,後來也一直沒有重新開挖。所以,此一重稅沒多久就降爲三分之一;然後降爲五分之一;然後降爲十分之一;最後降至金礦總產出的二十分之一。

銀稅有好長一段時間維持在銀礦總產出的五分之一,一直到了十八世紀才降爲十分之一。但首批冒險者似乎對白銀不是怎麼感興趣。凡是不比黃金珍貴的東西似乎都不值得他們注意。在哥倫布之後,其他西班牙人在新世界所有的冒險事業似乎都受同一動機的驅使。同樣是對黃金的崇拜與渴求,驅使歐伊迪爾(Oiedia)、尼庫伊色(Nicuessa)和法斯科紐格尼斯得巴爾博(Vasco Nugnes de Balbao)到達連地峽,驅使科爾特斯(Cortez)到墨西哥,也驅使阿爾馬格羅(Almagro)和皮薩羅(Pizzarro)到智利和祕魯。

當那些冒險者抵達任何陌生的海岸時,他們探詢的第一個問題始終是那裏是否可以找到黃金,並根據在此特定問題上獲得的消息,決定是否離開或定居在那裏。然而,在所有耗費巨資的冒險事業當中,亦即,在所有使大部分投資者血本無歸乃至破產的冒險事業當中,也許沒有其他任何一種比追尋新的金銀礦藏更容易使人傾家蕩產的。它也許是世上最不划算的彩票賭局,亦即,在此種賭局中,中獎的全部彩金相對於沒中獎的全部損失比例最小;因爲在這種彩票賭局中,中獎的彩票只有少數幾張,沒中獎的空白彩票一大堆,而每一張彩票的價格通常是一個極爲富有之人的全部財產。

各種採礦事業,非但不能將投入的資本連同尋常的資本利潤還回來,反而通常將全部的資本與利潤吞噬得無影無蹤。所以,一個精明審慎的立法者,當他希望增加本國的資本時,在各種事業當中就以這種採礦事業,他最不想給予任何鼓勵,唯恐稍微不慎就會扭曲自然的趨勢,導致某一過高比例的本國資本趨向這種(對整體而言)絕對虧本的事業。可嘆的是,事實上,幾乎所有人對他們自己的好運氣似乎都有一種莫名其妙的自信心,以致無論在哪一個國家,哪怕成功的機會只有一丁點兒,動輒便有太大的一份資本會自動去冒險採礦。

對於這種冒險計劃,雖然冷靜的理智和經驗的判斷始終是極不贊同,但人性中貪婪的成分所下的判斷通常卻是大異其趣。同一種情慾,從前使許多人相信有點金石(thephilosophers stone)那種荒謬的東西存在,現在也使其他許多人相信有極其豐富的金銀礦脈這種同樣荒謬的東西存在。他們沒想到,無論在哪一個時代或哪一個國家,那些金屬的價值主要來自於它們的數量稀少,而它們之所以稀少,則是一來因爲大自然在任何一個存放它們的地方都只存放一點點,二來,因爲她在每一個地方總是把那一點點金銀,重重包裹在既堅硬又難以清除的物質當中,因此三來,在每一個地方,若想穿透那重重包裹找到它們,都必須花費相當多的勞動與其他成本。

他們自以爲許多地方開挖後也許將發現那些金屬礦脈和通常發現的鉛、銅、錫或鐵礦脈一樣的豐富多產。沃爾特雷利爵士(SirWalter Raleigh,一五五二至一六一八)關於黃金城國(el Dorado)的那個夢,也許可以讓我們安心相信,即便是足智多謀的賢者也未必能免於這種奇怪的幻覺。在那位偉人逝世一百多年後,耶穌會傳教士古密拉(Gumilla)仍然相信那個傳奇中的黃金城國確實存在,並且以極其興奮、(我看恐怕還須加上)極其真誠的語氣表示,他是多麼樂意將福音之光傳給黃金城國的人民,因爲他們一定能好好報答他們耶穌會虔誠的傳教事工。

在西班牙人首先發現的那些地方,目前沒聽說有什麼值得開採的金銀礦藏。首批冒險者在那裏找到的那些金屬的數量,以及首次發現美洲後即動工開採的那些礦坑的產量,很可能被誇大了好幾倍。然而,單是有報導說那些冒險者找到大量金銀,便足以使他們所有同胞的貪婪之心發熱狂燒。每一個揚帆駛向美洲的西班牙人,都希望在那裏找到一座黃金城國。而這一次掌管命運的女神做了她在其他場合很少做的事。她在相當程度內實現了她的信奉者的奢望:在西班牙人發現並征服墨西哥與祕魯的冒險事業中(前者在哥倫布第一次探險後約三十年完成,後者完成的時間比前者約晚了十年),她送給他們的金銀數量之多,也許和他們所追求的目標相去不遠。

所以,是一項前往東印度羣島的商業計劃,導致了歐洲人第一次發現西印度羣島。是一項征服計劃,誕生了所有在那些新發現地方的西班牙殖民地。是一項找尋金銀的計劃,促使他們進行該項征服計劃。是一連串任何人類智慧都無法預見的意外發展,使這個尋找金銀計劃結果,遠比計劃者當初有任何理由期望的更爲成功。所有企圖在美洲建立殖民地的歐洲其他國家,首次的探險動機也都是基於同樣荒誕不經的想法,但他們並沒有得到同樣的成功。在巴西被發現有金銀或鑽石礦藏之前,葡萄牙人已在那裏殖民超過一百年。

英國、法國、荷蘭和丹麥在西印度羣島的殖民地,迄今尚未發現任何金銀或鑽石礦藏,至少目前相信沒有值得開採的礦藏。然而,首批到北美殖民開拓的英國人,爲了促使英國國王頒給他們特許狀,提出如果他們在那裏找到任何金銀,將呈獻其中的五分之一給他。因此,在頒給沃爾特雷利爵士、倫敦與普里茅斯諸公司和普里茅斯市議會等等的特許狀中,明文訂定那五分之一的金銀稅是保留給國王的。那些率先殖民北美的英國人,除了希望找到金銀礦藏,還希望找到一條朝西北方向航抵東印度的航路。

到目前爲止,他們在這兩方面都沒成功。第二節 新殖民地繁榮的原因文明民族佔領無人的荒野,或佔領一塊人煙稀少、土著很容易被新移民取代的地方,所建立的殖民地,臻於富強的速度比其他任何人類社會更快。這種殖民地開拓者隨身攜帶的農業知識和其他有用的工藝技術,比未開化的野蠻民族,經過好幾個世紀的時間,能自動發展出來的農業與工藝技術都來得優越。此外,他們也隨身攜帶服從的習慣,對他們母國所實施的正常政治、維持這種政治的法律體系,以及正常的司法程序有一些瞭解;所以,他們自然會在新定居地建立屬於同一種的政治與法律制度。

而未開化的野蠻民族一旦建立了保護他們自己所必要的法律與政治制度以後,他們在法律與政治方面自然的進步速度,甚至比技藝方面自然的進步速度還要慢。每一個開拓者所取得的土地,都比他自己可能耕種的還要多。他無須負擔地租,也幾乎不必支付任何稅。沒有任何地主和他分享土地的產出,而分給統治者的那一份通常也只不過是一丁點兒。於是,他有充分的動機促使地盡其利,因爲所有的產出幾乎全歸他自己享有。但他的土地通常是如此的廣闊,即便他投入自己全部的勤勞,並且儘可能僱用他人幫忙,也不太可能使他的土地生產出最大可能數量的十分之一。

所以,他渴望收攏來自四面八方的勞動者,並且給他們最優渥的工資報酬。但那些優渥的工資,配上土地很多且便宜,很快便會促使那些勞動者離開他,以便使他們自己也變成地主,也以同樣優渥的工資報酬吸引其他的勞動者,而後者也將很快離開他們,原因和他們當初離開他們的第一位僱主完全相同。勞動者的優渥報酬鼓勵結婚生子。生下來的小孩,年幼時得到良好的餵食與適當的照顧,及至稍微年長,以他們的勞動價值償付父母生養他們的全部費用綽綽有餘。當他們長大成人時,高勞動報酬與低土地價格,使他們能夠按照他們的父母先前的做法建立他們自己的家庭。

在其他地方,地租與利潤侵蝕工資,位於社會上階層的地主與資本主壓迫處於下階層的勞動者。但在新殖民地,那兩種上階層的人基於自身的利益不得不以更爲慷慨與更爲人道的方式對待下階層的人民;在新殖民地,下階層的人民至少不是處於奴隸狀態。只需付出一點點代價,便可取得一大片最爲自然肥沃的處女地。因此,土地的所有者一定也是土地的經營者,那一份他期望因土地改良而增加的收入就是他的利潤;而在這種地方,投資於土地改良的利潤通常很大。但如果僱不到別人的勞動幫忙開闢與耕種土地,便賺不到這個很大的利潤;而在新殖民地通常會有的那種土地很多而人民很少的不相稱狀態,使他很難僱到土地改良所需的勞動。

所以,他不會在工資上斤斤計較,只要請得到勞動者,什麼代價他都肯付。高勞動工資鼓勵人口成長。肥沃的處女地多且便宜鼓勵土地改良,同時也使土地所有者有能力支付那些高工資。改良後的土地價格幾乎全是那些工資所構成的;如果只把它們想成是勞動的代價,那些工資確實很高,但如果把它們想成是取得那麼有價值的土地所需支付的代價,則那些工資就不算是頂高。凡是有助於人口成長與土地改良的,都有助於社會邁向富強。許多古希臘的殖民地似乎就是因此而迅速臻於富強。在一二個世紀的時間內,它們當中有好幾個看起來已可媲美,甚至超越它們的母國。

譬如,位於西西里的敘拉古(Syracuse)和阿格里真坦(Agrigentum),位於意大利的塔倫頓(Tarentum)和洛克裏(Locri),位於小亞細亞的以弗所(Ephesus)和米利都(Miletus),從各方面來看,和任何一個古希臘本土的城邦至少不相上下。那些殖民地雖然比較晚建立,但各種高雅的藝術、科學、詩賦和雄辯術,在它們那裏開始獲得扶植髮展的時間點,似乎和在任何一個希臘本土的城市一樣早,而且也進步得一樣快又好。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兩個最古老的希臘哲學家所設立的學派——泰勒斯(Thales)和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學派——不是設在古希臘本土,而是一個設在小亞細亞的米利都,另一個設在意大利的克羅扥納(Crotona)。

那些殖民地全都是由新移民自己在未開化的野蠻民族居住地所建立的,而當地的蠻族也很輕易讓出土地給新移民。他們有數量充裕的肥沃土地,而且因爲他們和母國完全獨立,所以他們可自由地根據自己的判斷以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管理他們自己的事務。相對地,羅馬殖民地的歷史決不是那麼光輝燦爛。沒錯,有些羅馬的殖民地,譬如佛羅倫薩(Florence),經過好幾個世紀,並且是在母國淪亡之後,終於發展成相當強盛的國家。但它們當中似乎沒有任何一個有過快速發展的歷史。它們全都建立在被羅馬征服的外省,而在它們建立之前,那些地方的人口大多已經相當稠密。

因此,指派給每一處殖民地開拓者的土地數量不太可能很多,而且因爲殖民地不是獨立的政體,所以它們未必能自由地根據自己的判斷以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管理自己的事務。就優質土地的數量而言,歐洲各國在美洲和西印度羣島所建立的那些殖民地和古希臘的殖民地相似,有些甚至大大超過古希臘的殖民地。就它們從屬於母國的關係而言,它們和古羅馬的殖民地相似;但因爲它們距離歐洲很遠,所以這種從屬關係對它們每一個的影響都或多或少被削弱了。它們所處的位置使它們的母國比較沒有能力看管它們。

當它們以它們自己的方式追求它們自己利益時,它們的行爲,在許多場合,被歐洲方面忽視了,因爲後者不知道或不瞭解它們的行爲;而在其他一些場合,它們的行爲則受到歐洲方面相當的包容與屈從,因爲它們距離很遠,歐洲方面很難節制它們。即便是極端蠻橫的西班牙政府,在許多場合,因爲擔心殖民地普遍造反,也不得不撤回或軟化先前爲了管控其殖民地而發佈的一些法令。因此,歐洲各國所有的殖民地在財富、人口和土地改良方面的發展速度都很快。由於徵收金銀稅的關係,西班牙的君主,自其殖民地最初設立時開始,便可從它們身上獲得一些收入。

而這種收入的性質又會在貪婪的人性中掀起最無節制的慾望冀求更多的財富。所以,從最初設立時開始,西班牙的殖民地便很受母國重視;而其他歐洲國家的殖民地則有好長一段時間大多遭到忽視。前者也許並未因母國的重視而更爲繁榮興旺,而後者也並未因母國的忽視而際遇更差。那些殖民地全都佔有相當廣大的土地,就人口相對於土地的比例而言,一般認爲,和其他每一個歐洲國家的殖民地相比,西班牙的殖民地幾乎總是人口比較稀疏,且增長也比較緩慢。然而,即便是西班牙的殖民地,其人口增長的速度與土地改良的幅度顯然也都又快又大。

譬如,西班牙征服祕魯後所建立的利馬市(Lima),根據烏羅阿(Ulloa)的敘述,在大約三十年前有五萬個居民。厄瓜多的首都基多(Quito),從前只不過是印第安人聚居的一個可憐的小村落,但根據同一位作者的敘述,當他造訪該地時,也同樣約有五萬個居民。傑米利卡瑞裏(Gemelli Carreri)據說冒用旅行家的名義寫作出書,這一點恐怕是真的,但他的寫作似乎一向根據極佳的信息;他說墨西哥市目前約有十萬個居民。儘管西班牙的作家一向誇大成風,但這個數目很可能比蒙特祖馬(Montezuma)時代墨西哥市的人口還要多出五倍多。

這些數目都遠遠超過英屬殖民地當中最大的三個城市——波士頓、紐約和費城(Philadelphia)的人口數。在被西班牙人征服之前,墨西哥和祕魯的原住民沒有適合用來拉車或犁田的家畜。駱馬是他們唯一的馱獸,而這種動物的力量似乎比普通的驢子還差很多。他們不知道犁是什麼東西,也不知道使用鐵器。他們沒有鑄幣,沒有任何普遍接受的交易往來工具。他們的交易往來採取以物易物的方式。一種木製的鏟子是他們主要的農作工具。他們利用尖石當做刀斧切砍東西;利用魚骨和某些動物的堅硬肌腱當做針縫製衣服;而這些似乎一向是他們主要的交易工具。

在這種情況下,那兩個帝國似乎不可能發展到像目前這樣大幅改良或妥善耕種的地步。相對地,目前那裏的居民有各種來自歐洲的家畜,數量相當充裕,而且鐵器與犁的應用,以及其他許多歐洲的工藝技術,也已傳入當地。但每一個地方的人口密度,必然和其土地改良與耕種進步的程度維持一定的比例。儘管征服后土著遭到無情的毀滅,目前那兩大帝國的人口很可能比從前任何時候都更爲稠密,而目前居住在那裏的人種確實也和從前大不相同;我看,我們恐怕必須承認西班牙種的克里奧爾人(creoles)在許多方面優於從前的印第安人。

除了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巴西的葡萄牙人殖民地算是歐洲各民族在美洲的殖民地當中最古老的。但因爲在首次發現後有好長一段時間,那裏找不到任何金銀礦藏,因此對國王的收入幾乎毫無貢獻,所以有好長一段時間母國對那裏的殖民地大多不理不睬;而在這種不理不睬的情況下,巴西逐漸發展成爲一個頗爲強大的殖民地。當葡萄牙還被西班牙統治的時候,荷蘭人攻擊巴西,佔領巴西十四個省份當中的七個。當荷蘭人正想拿下其餘七省時,布拉甘扎(Braganza)家族被擁戴接掌葡萄牙王位,宣佈脫離西班牙恢復獨立。

於是,西班牙之敵的荷蘭人與同爲西班牙之敵的葡萄牙人變成了盟友。所以,荷蘭人同意將未被其征服的巴西七省留給葡萄牙國王,而後者鑑於不宜就這件事和這麼好的盟邦爭執,也同意荷蘭人保有其所征服的部分。但隨後不久,荷蘭政府便開始壓迫其轄下的葡萄牙移民,而這些人則以實際行動代替抱怨閒聊,拿起武器對抗他們的新主人,並且以他們自己的勇氣和決心,加上母國的姑息縱容,但絲毫沒得到母國公開的協助,將荷蘭人逐出巴西。荷蘭人這時才發現自己不可能保有巴西的任何地方,所以只好宣佈巴西應全部歸還葡萄牙國王。

這處殖民地目前據說居民超過六十萬人,包括葡萄牙人和葡萄牙人的後裔,克里奧爾人(creoles)、穆拉多人(mulattoes)以及葡萄牙人和巴西土著的混種。在美洲,相信沒有其他任何殖民地有這麼多不同的歐洲裔混合人種。從十五世紀末開始,以及十六世紀大部分時間,西班牙和葡萄牙是大西洋上兩個最大的海上強權,因爲威尼斯的商業勢力雖然遍及全歐洲,但她的艦隊很少駛出地中海。西班牙人自恃首先發現美洲,主張整個美洲都是他們的;雖然他們沒有能力阻止像葡萄牙這樣的海上軍事強權在巴西建立殖民地,但當時西班牙海軍的確是出了名的兇狠,以致其他歐洲國家大多不敢染指那塊龐大陸地的其他任何部分。

有些偏不信邪的法國人,企圖移民到佛羅里達(Florida),結果全都遭到西班牙人殺害。但到了十六世紀末,在他們所謂的無敵艦隊戰敗或凸槌失事後,西班牙的海上力量大不如前,再也沒有能力阻撓其他歐洲國家在美洲建立殖民地。所以,在十七世紀當中,英國人、法國人、荷蘭人、丹麥人和瑞典人等等,凡是有港口瀕臨大西洋的歐洲大國,都嘗試在美洲新世界建立一些殖民地。某些瑞典人在新澤西建立他們自己的殖民地;目前在新澤西仍有爲數不少的瑞典移民家庭,此一事實充分證明,如果當初獲得母國的保護,該殖民地很可能會有繁榮的前途。

但因爲被母國冷落,所以它很快便被名爲紐約的荷蘭人殖民地併吞,而後來在一六七四年紐約又落入英國人的手中。丹麥人在新世界曾經佔領的地方唯有聖托馬斯(St.Thomas)和聖克魯斯(St.Cruz)這兩座小島。丹麥政府起初將這兩處小殖民地交給一家獨佔性的公司治理,唯有這家公司有權購買移民手中剩餘的產出,以及供應他們所需的其他地方的貨物;所以在每一筆買賣交易上,這家公司不僅有權壓榨他們,而且也有最大的誘因這麼做。不管是對哪一個地方來說,被一羣商人所組成的一家獨佔性公司治理,也許是世上最不好的治理模式。

然而,這種模式卻也不能使這兩處殖民地的進步完全停頓,雖然它會使它們的進步比較緩慢。已故的前一任丹麥國王解散這家公司,從那時起這兩處殖民地繁榮進步的速度變得很快。荷蘭人在西印度羣島的殖民地,和他們在東印度羣島的殖民地一樣,起初是交給一家獨佔性的公司治理。所以,其中有些殖民地進步的速度,若是和任何早已殖民確立的地方相比,幾乎都比較快,但若是和新殖民地相比,則多半比較緩慢。名爲蘇里南(Surinam)的荷蘭殖民地目前雖然相當繁榮,但仍然不如其他歐洲國家大部分的甘蔗殖民地。

原來叫做新比利時(Nova Belgia)的荷蘭殖民地,現在分成紐約州和新澤西州,即便繼續由荷蘭人統治,也很可能不用多久就可變得很強大。那處殖民地的優良土地既充裕又便宜,這些因素構成一股產生繁榮的強大力量,即便是最爛的治理方式也不太可能完全遏制它發揮功效。此外,那處殖民地距離母國很遠,因此居民多少能以走私或其他方式規避那家公司的獨佔特權所造成的不利影響。目前那家公司允許荷蘭所有的船隻載貨到蘇里南,不過須繳納一定的費用而取得許可;它自己只保留從非洲載貨到美洲的特權,這是一條以販賣奴隸爲主的貿易路線。

目前蘇里南所享有的那個程度的繁榮,主要的原因也許就在於那家公司在獨佔性特權方面的這個讓步。荷蘭佔領的兩個主要島嶼——庫拉索(Curacao)和尤斯達西亞(Eustatia)——是對所有國家的船隻開放的自由港;在土地更爲優良的衆多殖民地當中,這兩個土地貧瘠的小島之所以脫穎而出享有一定程度的繁榮,最大的原因就在於它倆有此一自由,而其周圍的殖民地港口都僅開放給某一國的船隻停靠做生意。在十七世紀的大部分,以及十八世紀的一部分期間中,法國殖民地加拿大(Canada)由一家獨佔性的公司治理。

在這種相當不利的治理模式下,加拿大的繁榮進步必然比其他新殖民地慢很多;但在所謂密西西比計劃失敗後,該公司被解散,加拿大的進步速度便比較快。當英國人取得加拿大時,他們發現那裏的居民人數接近二三十年前夏洛瓦(Charlevoix)神父所估計的兩倍。那一位耶穌會神父的足跡遍及加拿大各地,而且他也沒必要故意把當地的人口說成比實際的數目少。法屬殖民地聖多明哥(St.Domingo)起初是由一羣海盜建立的;有好長一段時間,他們既不需要法國保護,也不必承認法國的權威。

而在那一羣海盜稍微願意當法國公民、承認法國的統治權威後,有好長一段時間,要行使那個權威也必須非常溫柔謹慎。在此期間中,那處殖民地人口增加與繁榮進步的速度都很快。有一段時期,它和其他所有的法國殖民地一起由一家獨佔性的公司治理;這家公司的壓榨,雖然確實使它的進步速度變慢,但也沒有能力使它完全停頓。在它從那種壓榨解脫出來後,從前的進步速度又立即恢復。它目前是西印度羣島當中最重要的蔗糖殖民地,它的蔗糖產量據說比英國所有的蔗糖殖民地全部加起來的產量還多。

除了聖多明哥,其他法屬蔗糖殖民地一般來說都很興旺繁榮。但就殖民地的進步而言,沒有任何一個比得上北美的英國人殖民地那樣迅速。對所有新殖民地而言,有充裕的優良土地,以及有充分的自由,得以它們自己的方式管理它們自己的事務,似乎是它們臻於繁榮的兩大原因。在優良的土地方面,北美的英國人殖民地確實相當充裕,然而還比不上西班牙人以及葡萄牙人的殖民地,而且在上一次戰爭前,也不見得比某些法國人的殖民地更爲充裕。但和其他三國當中任何一國所屬殖民地相比,英屬殖民地的政治制度向來比較有利於土地的改良與耕種。

第一,在英屬殖民地,壟斷或囤積未耕種的土地雖然未能完全禁絕,但一向比其他國家的殖民地更受節制。英屬殖民地的法律,要求每一個地主必須在一定期限內改良與耕種其一定比例的土地,否則司法機構有權將其疏於照顧的土地授予其他任何人;雖然這一條法律也許從未嚴格執行,但一定有些效果。第二,在賓夕法尼亞州(Pennsylvania),沒有長子繼承權的法律規定,土地和動產都平均分給家庭裏的每一名子女。在新英格蘭當中的三個州,年紀最長的子女只分得雙份,就像(聖經中)摩西律的規定那樣。

所以,在這三州,雖然有時候會有太多的土地被特定某個人集中壟斷,然而只要經過一兩代,集中的土地很可能又會被平均分割出去。沒錯,像英格蘭的法律那樣,其他英屬殖民地也有長子繼承權的規定。但在所有英屬殖民地,所有的土地都是以確定負擔的模式由自由民所持有(free socage),這種持有條件有利於土地轉讓,而且凡是承受了一大片土地的人,大多會盡快把大部分的土地轉讓出去,只保留一小部分收取免役地租(quitrent),因爲他會發現這樣對他自己最有利。

在西班牙和葡萄牙所屬的殖民地,那些附有榮譽名銜的大塊地產,在繼承時全都有所謂“Majorazzo”的權利。這種地產一定全歸某一個人持有,實際上等於限嗣繼承且不可轉讓。沒錯,法屬殖民地適用母國的習慣,因此在土地繼承方面,對比較年幼的子女比英格蘭的法律更爲有利。但在法國所屬的殖民地,貴族所持有的地產負有對其上級提供騎士與封臣服務的責任,這種地產如果當中有任何一部分被轉讓出去,上級的繼承人或原地主家族中的繼承人在一定期限內有權將其贖回;而該國最大的一些地產全都是以這種必然阻礙土地轉讓的封建條件由貴族所持有。

此外,在每一個新殖民地,要分割一大塊未耕種的地產,透過轉讓很可能比透過繼承更爲迅速。我們在前面已經指出,充裕與便宜的好土地是新殖民地迅速繁榮的一個主要原因。集中壟斷大片土地,實際上等於消滅土地的充裕與便宜。此外,未耕種的土地被集中壟斷,是土地改良工作的最大障礙。但用在土地改良與耕種的勞動可爲社會提供最大與最有價值的產出。在這種場合,勞動的產出,不僅支付勞動本身的工資,以及支付僱用該勞動的資本與利潤,而且也支付該勞動在其上改良與耕種的土地地租。

和其他三國當中任何一國的殖民地相比,英屬殖民地的土地集中壟斷情形比較不嚴重,所以居民的勞動用在土地改良與耕種方面的就比較多,被轉移到其他用途的就比較少,因此英屬殖民地的產出數量可能比較多也比較有價值。第三,英屬殖民地居民的勞動不僅可能提供更多與更有價值的產出,而且由於他們所負擔的稅相當輕,他們的勞動產出當中便有比較大的一部分屬於他們自己,他們可將這部分產出儲蓄起來僱用更多的勞動進行生產工作。英屬殖民地的居民對維持母國國防與民政的費用迄今從未有過任何貢獻。

反倒是他們自己從過去到現在幾乎完全仰賴母國掏腰包保護他們。而維持艦隊與陸軍的龐大費用,和必要的民政花費相比,簡直有如霄壤。他們自己的民政花費向來很有限,通常侷限於支付適當的薪水給州長、法官和其他一些執法官員,以及維持少數幾個最有用的公共工程建設所必要的花費。在目前的動亂開始之前,馬薩諸塞灣(Massachusetts Bay)自治政府每年的費用向來約爲一萬八千英鎊。新罕布什爾州與羅得島州分別約爲三千五百英鎊。康涅狄格州約爲四千英鎊。紐約州與賓夕法尼亞州分別約爲四千五百英鎊。

新澤西州約爲一千兩百英鎊。弗吉尼亞州與南卡羅來納州分別約爲八千英鎊。新蘇格蘭(Nova Scotia)和喬治亞州的自治政府每年從英國國會獲得一部分經費贈與。此外,新蘇格蘭的居民每年對殖民地的公共支出貢獻約爲七千英鎊;喬治亞州的居民每年的公共支出貢獻約爲兩千五百英鎊。總之,在目前的動亂開始之前,除了因爲得不到確切的花費數目而未納入馬里蘭州和北卡羅來納州外,所有這些北美洲的自治政府全部加起來,每年讓居民負擔的費用不會超過六萬四千七百英鎊;這可是一個永遠值得記住的例子,因爲治理三百萬個居民,而且治理得這麼好,竟然只需這麼少的費用。

沒錯,政府費用當中最重要的部分——防衛與保護人民的費用——一直是由母國承擔。但殖民地自治政府的一些重要儀式,譬如,歡迎新州長就任和慶祝新議會成立等等,雖然辦得相當體面,卻也絕不浮華鋪張,不會附帶舉辦任何花大錢的遊行。他們的教會政府行事作風也一樣節儉。他們不必繳納教區的什一稅;他們的牧師爲數決不算多,且全都仰賴有限的俸給或他們的自動奉獻維持。與此相反,西班牙和葡萄牙都對其殖民地課稅,取得維持母國勢力所需的部分經費。沒錯,法國從未自其殖民地取得任何可觀的收入,她對其殖民地課徵的稅收通常都用在殖民地事務上。

但這三國的殖民地政府行事作風比較奢侈浮華,許多繁文縟節的儀式花費相當可觀。例如,在祕魯,歡迎新總督到任的豪華儀式往往所費不貲。各種儀式花費不僅讓一些富有的殖民地居民在那些特別的場合破費納稅,而且它們也有助於將大肆鋪張擺闊的習慣傳入其他一切場合。它們不僅是沉重的臨時稅,而且也有助於建立一種永久的稅,這種稅和那些臨時稅屬於同一性質但更爲沉重,它是會導致傾家蕩產的私人奢侈浪費。此外,在這三國所屬的殖民地,其教會政府加在居民身上的負擔也都極爲苛刻。

他們全都須繳納教區的什一稅,西班牙和葡萄牙所屬的殖民地對這種稅的課徵尤其嚴格。而且他們全都遭到一大羣託鉢修道僧侶的騷擾壓迫,教會不僅允許那些修道僧侶沿街敲門乞討,而且還說這是神聖的行爲;這種乞討對窮人來說是一種格外沉重的負擔,因爲教會格外仔細地教窮人相信施捨是一種義務,而拒絕施捨則是一大罪過。除了所有這些負擔,教會在這三國所屬的殖民地都是最大的土地集中壟斷者。第四,在處理它們本身消費剩下來的那些剩餘產出方面,英屬殖民地比其他歐洲國家的殖民地居於較有利的地位,被允許享有較廣大的市場。

每一個歐洲國家都想獨佔一些殖民地的貿易機會,因此都禁止外國船隻到其殖民地做生意,而且也都禁止其殖民地從外國進口歐洲貨。但這種獨佔政策的行使方式在各國之間大不相同。某些歐洲國家將其殖民地貿易全部交給一家獨佔性的公司辦理,殖民地所需的歐洲貨全都須向這家公司買,而殖民地自己的剩餘產出也全都須賣給這家公司。這家公司,基於自利,不僅在出售歐洲貨給殖民地時儘可能抬高售價,以及在購買殖民地的剩餘產出時儘可能壓低買價,而且即便是已經將買價壓得很低了,也未必多買殖民地的剩餘產出,除非它在歐洲能以很高的價格將它們賣掉。

這種獨佔性的公司,基於自利,不僅在所有場合企圖壓低殖民地剩餘產出的價值,而且也在許多場合企圖阻撓或壓低剩餘產出的自然增長。如果要阻礙新殖民地自然成長,在所有想得到的辦法當中,這種獨佔性的公司無疑是最有效的辦法。然而,這個辦法向來是荷蘭奉行的政策,雖然他們的這種公司在十八世紀已經在許多方面逐步放棄行使它們的獨佔特權。這個辦法也是丹麥向來奉行的政策,直到已故的上一任國王即位。法國偶爾也採取這個辦法,而最近從一七五五年起,在其他每一個歐洲國家都鑑於這是一個荒謬的辦法而將其拋棄後,葡萄牙居然至少對巴西兩個主要的省份——費爾南布科省(Fernambuco)和馬阮隆省(Marannon)——實施這個辦法。

其他一些歐洲國家雖然沒成立這種獨佔性公司,但規定其殖民地的全部貿易僅對母國某一個特定的港口開放,而且所有想開往殖民地的船隻都不準從那個港口出航,除非是在某個特定的季節而且必須參加某一支船隊,如果個別船隻想單獨出航,則往往必須花大錢取得特別許可。這種政策的確對母國所有國民開放殖民地貿易,只要他們在規定的季節用合格的船隻從規定的港口出發。但所有商人在集資裝備那些合格的船隻出航時,都將發現他們聯合起來一致行動對他們自己最有利,所以按這種方式進行的殖民地貿易,必然和一家獨佔性公司把持殖民地貿易時所秉持的原則不會有太大的差異。

那些商人要求的利潤將幾乎一樣的過分、一樣的令殖民地居民窒息。殖民地將得不到充裕的貨源供應,居民將不得不買得很貴而且賣得很便宜。然而,直到最近幾年,這種方式始終是西班牙的政策,因此在西班牙所屬的西印度羣島據說所有歐洲貨的價格都高得嚇人。烏羅阿(Ulloa)說,在基多,一磅鐵的售價約四先令六便士,而一磅鋼的售價約六先令九便士。但殖民地居民之所以賣他們自己的產出,主要是爲了買歐洲的貨物。所以,他們買歐洲貨時付出越多,賣自己的產出時真正得到的就越少;歐洲貨的價格越貴,等於是他們自己的產出價格越便宜。

在這方面,葡萄牙對其所有殖民地的政策和西班牙從前的政策一樣,除了她最近對費爾南布科省和馬阮隆省採取了一個更糟的辦法。其他歐洲國家允許殖民地貿易對母國所有國民開放,船隻可從母國任何港口出航前往殖民地做生意,而且除了海關一般的放行公文外,無須申請其他許可。在這種情況下,個別投入殖民地貿易的商人爲數很多,而且分散住在全國各地,使他們不可能形成任何全面性組合,於是他們之間的競爭便足以阻止他們賺取暴利。在這種自由開放政策下,殖民地的居民便能以合理價格出售他們自己的剩餘產出,也能以合理價格買到歐洲的貨物。

自從普里茅斯公司(the Plymouth company)解散以來,而當時我們的殖民地還在起步階段,這種自由開放的殖民地貿易一直是英格蘭的政策。一般而言,法國也採取這種自由開放政策,尤其自從那個我們在英格蘭通常稱之爲法國的密西西比公司解散以後,所有法國的殖民地便一律適用這種政策。所以,英法兩國從殖民地貿易賺到的利潤,固然比如果其他國家也可自由參與殖民地貿易競爭時稍微高一些,然而絕非高得離譜;因此在英法兩國所屬的大部分殖民地,歐洲貨的價格雖高但絕非高得嚇人。

此外,英國的殖民地,在輸出它們本身的剩餘產出時,只有某些商品受到限制必須輸往母國市場。這些商品因爲是航運法和後來通過的一些法律正面列舉出來的,因此稱爲列舉的商品。其餘的商品則稱爲未列舉的商品,可直接對其他國家輸出,只要是由英國或其所屬殖民地的船隻載運,這種船隻的船主和四分之三以上的水手必須是英國人。未列舉的商品當中包括一些美洲和西印度羣島最重要的產物,例如,各種穀物,木材,醃肉,魚,蔗糖和甜酒。所有新殖民地首先耕種的主要農作物自然是穀物。

英國法律允許新殖民地耕種的穀物享有廣大的出口市場,等於是鼓勵地廣人稀的新殖民地擴大谷物耕種的規模,直到遠遠超過它們本身的消費需求,並且也等於事先爲不斷增加的殖民地人口提供充裕的糧食。在樹林相當茂密,因此木材沒什麼價值的地方,開闢土地的費用是土地改良的主要障礙。法律允許殖民地生產的木材享有廣大的出口市場,盡力使一種原本沒什麼價值的商品價格得以提高,因而使殖民地居民,從原本只有費用支出的土地開闢過程中,也可賺取一些利潤;這對殖民地的土地改良有莫大的促進作用。

在一半以上的土地人跡不至、任其荒蕪的地方,牲畜繁殖自然超過居民消費所需,因此牲畜往往沒什麼價值。但我們已經證明,在任何地方,牲畜的價格必須先上升到和穀物的價格維持一定的比例,否則大部分的土地不可能得到改良。英國法律允許任何形態、無論死活的美洲牲畜享有廣大的出口市場,盡力提高牲畜的價值,爲土地改良創造必要的條件。然而,喬治三世第四年第十五條法律必定多少減低了此一出口自由的良好作用,因爲該法將牲畜的皮革歸入列舉的商品範圍,從而傾向降低美洲牲畜的價值。

藉由擴大殖民地的漁業,以增強英國的海運能力和海軍勢力,似乎是英國立法當局幾乎無時或忘的一個目標。基於此一緣故,我們的殖民地漁業一向享有法律所能允許的所有自由與鼓勵,也因此向來相當興盛。在最近的騷亂髮生之前,新英格蘭的漁業尤其活躍,也許是全世界最重要的漁業根據地之一。英國的捕鯨業,儘管享有極其優厚的獎勵金,卻始終績效不彰,成不了氣候,有許多人甚至認爲(我不敢保證這個說法正確無誤),該業每年的漁獲價值並不比政府付給它的獎勵金多很多;而新英格蘭的捕鯨業,雖然沒有獎勵金,成效卻是極爲卓著。

漁產是北美輸往西班牙、葡萄牙和其他地中海國家的主要商品之一。蔗糖起初是列舉的商品,所以只能出口到英國。但在一七三一年蔗糖種植業者陳情後,蔗糖被允許出口到世界各地,惟載運蔗糖的船隻如非直接前往西班牙菲尼斯特雷角(Cape Finisterre)以南的港口,就必須繞道先在英國的港口停靠。此一附帶限制,加上英國市場的糖價很高,使蔗糖自由出口政策大打折扣。英國和所屬殖民地目前仍然幾乎是英國殖民地所有蔗糖產量的唯一市場。由於此一市場的蔗糖消費成長非常迅速,以致在過去二十餘年間,儘管牙買加以及法國割讓的西印度諸島不斷提高蔗糖產量,但從外國輸入的蔗糖數量仍然大增,而對外國輸出的蔗糖數量據說和二十年前相差無幾。

甜酒是美洲移民和非洲沿海貿易的一項重要商品,他們將甜酒運往非洲,運回黑奴。如果美洲剩餘的各種穀物、醃肉和魚類產出全都劃歸爲列舉的商品,因此被迫必須進入英國市場,可能對我們國人的勤勞產出銷售造成太大的干擾。所以,與其說爲了照顧美洲的利益,不如說爲了提防此種干擾,那些重要的商品纔不僅一直未被劃歸爲列舉的商品,而且根據通常的法律規定,各種穀物(稻米除外)和醃肉是禁止輸入英國的。所有未列舉的商品起初允許直接出口到世界各地。木材和稻米曾一度被劃歸爲列舉的商品,後來將它們剔除時,規定如果出口至歐洲,只能直接出口到西班牙菲尼斯特雷角以南的港口。

根據喬治三世第六年法律第五十二條,所有未列舉的商品都適用同樣的限制。歐洲在西班牙菲尼斯特雷角以南的地方,製造業並不發達,因此我們比較不用小心提防,殖民地的船隻從那裏載運任何可能同我們自己的業者競爭的製造品回到殖民地。列舉的商品可分爲兩類。屬於第一類的那些商品,或者是美洲特有的產物,或者是英國本土無法生產,或至少沒生產的東西,譬如,糖蜜、咖啡、可可、菸草、多香果(pimento)、姜、鯨鬚、生絲、棉花、河狸與其他美洲動物的皮毛、靛青(indigo)、黃木(fustic)和其他可提煉染料的樹木。

屬於第二類的那些商品並非美洲特有的產物,而且英國本土已生產或將來可能生產,但產量不多,因此本國市場的大部分需求目前主要仰賴外國供應,譬如,各種船舶修造用品,諸如船桅、帆椼、船首斜桅、焦油、松脂和松油精、生鐵和鐵條、銅礦、皮革、鉀鹼和珍珠灰等等。第一類列舉的商品進口再怎麼多,也不至於阻礙本國任何產業的成長或干擾其銷售。有人認爲,限制那些商品只能出口至本國市場,將不僅可使我們本國商人能以較低的價格在殖民地買到它們,從而能在本國市場賣出時獲得較大的利潤,而且也可在殖民地與其他歐洲國家之間建立一條對本國有利的販運貿易路線,因爲那些商品首先輸入的歐洲國家——英國——將成爲這種販運貿易的貨物集散中心。

另有人認爲,第二類商品的輸入如果管理得當,不僅不至於干擾本國生產的同類商品,反而可用來干擾外國進口的同類商品;譬如,利用適當的關稅,可以使它們始終比國產的同類商品稍微貴一些,而同時又比進口的外國貨便宜很多。所以,他們認爲,限制那些商品必須出口至本國市場,不僅對英國的產業不會有影響,反而可以在英國與某些國家的貿易差額被認爲不利時,用來干擾那些國家的產品出口。禁止殖民地將船桅、帆椼、船首斜桅、焦油、松脂和松油精輸出至英國以外的國家,自然傾向降低木材在殖民地的價格,從而提高殖民地居民開闢土地的費用,而這費用又是殖民地土地改良的主要障礙。

但大約在本世紀初,即一七〇三年,瑞典的松脂與焦油出口業組合企圖對英國抬高他們的貨物銷售價格,規定他們的松脂與焦油除非由他們自己的船隻載運,並按他們自己決定的價格與他們認爲適當的數量,否則禁止輸出。爲了反制此一著名的商業政策攻勢,同時也爲了儘可能擺脫對包括瑞典在內的所有歐洲北方勢力的仰賴,英國於是決定發放進口獎勵金給來自美洲的船舶修造用品。美洲木材的價格因爲有這個獎勵金而上升的幅度,大於因爲市場侷限於母國而可能下降的幅度;因爲這兩項貿易管制同時立法實施,它們合起來的效果,與其說妨礙,不如說鼓勵了美洲土地開闢。

雖然生鐵和鐵條也被歸入列舉的商品,然而,它們如果是自美洲輸入的話是免徵關稅的,而自其他地方輸入的關稅則相當可觀。此一貿易管制當中的免徵關稅部分,對於在美洲興建熔鐵爐的鼓勵作用,大於產品出口市場侷限於母國對興建熔鐵爐所造成的阻礙。沒有其他製造業,像熔鐵爐那樣需要消耗那麼多的木材,或者說,像它那樣有助於在長滿樹木的地方開闢土地以利耕種。在這些貿易管制當中,某些管制具有的那種提高美洲木材價格、從而促進美洲土地開闢的傾向,也許不是立法當局有意造成的,而且立法當局可能也不瞭解怎麼會有此種傾向。

就這一點來說,它們的好影響雖然是一種意外的結果,但它們的好影響並不會因此而較不真實。英國法律允許美洲和西印度羣島的英國殖民地之間有最完全的貿易自由,不管是在列舉的或未列舉的商品方面。那些殖民地如今已經變得人口相當多,且相當繁榮興盛,所以,那些殖民地當中的每一個,都可在其他某些殖民地,爲它自己的每一部分產出找到廣大的市場。將它們全部合起來,它們便可互相爲它們自己構成一個廣大的內部市場。然而,英國對其殖民地貿易所秉持的寬大態度,主要仍侷限於讓殖民地的初級產物和最初階段的製造品分享市場。

至於比較進步或比較精緻的製造品市場,即便是使用殖民地的產物當原料的製造品,英國的商人和製造業者則決定完全保留給他們自己,並且說服立法當局,有時以高關稅,有時絕對禁止輸入,阻止人們在殖民地興辦比較進步或精緻的製造業。例如,英屬殖民地生產的黑砂糖進口關稅每一百一十二磅僅六先令四便士,白砂糖進口關稅每一百一十二磅一英鎊一先令一便士,但單次或雙次精製的細砂糖方塊進口關稅則是每一百一十二磅四英鎊二先令五又二十分之八便士。當英國開始課徵那些高關稅時,她本身是英屬殖民地所產蔗糖允許出口的唯一市場,而目前仍是那些蔗糖允許出口的主要市場。

所以,英國法律最初等於是禁止殖民地爲任何海外市場精製蔗糖,而目前也等於是禁止殖民地爲吸納其所產蔗糖也許高達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市場進行精製工作。因此,蔗糖精製業雖然在所有法屬殖民地都相當興盛,但在所有英屬殖民地,除了供應當地市場的需求,很少有人進行蔗糖精製工作。當格林納達(Grenada)還掌控在法國手中時,幾乎在每一座種植甘蔗的莊園都有一處至少是以黏土過濾的蔗糖精製工場。但自從格林納達落入英國手中後,這種精製工作幾乎已全被放棄,我相信,該島目前(一七七三年十月)僅剩兩、三座蔗糖精製工場。

然而,由於海關的縱容,精製蔗糖如果不是以塊狀而是磨成粉狀後進口,目前通常被當做黑砂糖課稅。雖然英國對來自其他地方的生鐵和鐵條課徵高關稅,而對來自美洲的同類商品免徵關稅,以此鼓勵美洲殖民地製造生鐵和鐵條,但她絕對禁止任何鍊鋼爐和鋼鐵切割工廠蓋在她的美洲殖民地上。她甚至不願意容忍殖民地的居民製造那些比較高級的鋼鐵供自己使用,而強迫他們在需要這類東西時全都得向她的商人和製造業者購買。她禁止人們利用船隻、馬背或馬車將美洲生產的羊毛、毛織品和帽子從一處殖民地運至另一處殖民地;此一規定有效阻止殖民地居民興辦工廠大量製造這些商品供應遠方市場,從而限制他們這方面的勤勞僅能生產一些粗糙平庸的東西,就像個別家庭通常做來供自己或一些街坊鄰居使用的那種等級的貨色。

然而,以法令禁止優秀的人民利用他們自己生產的任何一種原料加工製造他們所能製造的商品,或禁止他們以他們認爲對他們自己最有利的方式運用他們的資本與勤勞,顯然違反最神聖的人權。這種禁令固然不正當,但它們對殖民地的傷害迄今並不嚴重。目前殖民地的土地仍然很便宜,從而勞動工資還是很高,所以幾乎所有比較精緻或比較進步的製造品,他們自己製造所需花費的成本,不可能比他們從母國進口的花費便宜。所以,縱使法令從未阻止他們興辦工廠製造那些商品,然而在他們目前所處的土地改良狀態下,自身利益的考慮也許便可阻止他們那麼做了。

在他們目前所處的土地改良狀態下,那些禁令,也許並未鉗制他們的勤勞,即並未阻止他們的勤勞投入原本會自動投入的用途,而只是母國商人和製造業者的無稽猜忌,粗魯地強加在他們身上的一種奴隸標記。如果他們的土地改良狀態較爲進步,那些禁令也許就真是暴虐,真的會造成不能忍受的傷害。英國一方面限制其殖民地最重要的一些產物只能在其本國市場銷售,另一方面作爲補償,她也讓其中某些產物在那個市場享有一些優勢,亦即,她有時候對同類商品從其他地方輸入時課徵較高的關稅,有時候對某些商品從殖民地輸入時給予獎勵金。

她以第一種方式讓其殖民地生產的蔗糖、菸草和生鐵在她的國內市場享有一定的競爭優勢,且以第二種方式讓其殖民地生產的生絲、大麻、亞麻、靛青、船舶修造用品和建築用木材在國內市場也享有一定的優勢。第二種以進口獎勵金鼓勵殖民地產物的方式,就我所知,是英國特有的政策。至於第一種鼓勵方式則不是。例如,葡萄牙採取嚴刑峻罰的手段,禁止不是來自其殖民地的菸草輸入,因爲她認爲只讓那些菸草負擔較高的進口關稅,對殖民地菸草的進口鼓勵是不夠的。在殖民地輸入歐洲貨的問題上,英國對其殖民地的態度也比其他歐洲國家較爲寬大。

英國允許進口的外國貨再出口至任何外國時,退回一部分進口時所繳的關稅,退回的部分幾乎總是有進口時所繳關稅的一半,通常比一半還多,有時候是全部退回。幾乎所有的外國貨在輸入英國時都須繳納沉重的關稅,因此如果外國貨再出口時仍舊擔負着那些關稅,它就到不了任何獨立的外國,這是很容易預見的。所以,除非在出口時將那些關稅的一部分退回,否則就不可能進行海外販運貿易,而這又是重商主義最看重的一種貿易。然而,我們的殖民地絕非獨立的外國;而且既然英國已經霸佔了供應所有歐洲貨給其殖民地的特權,她大可(像其他歐洲國家對待她們的殖民地那樣)強迫其殖民地接受進口的歐洲貨同樣負擔着它們在母國負擔的所有關稅。

但與此相反,在一七六三年以前,英國一直允許大部分外國貨再出口至其殖民地時退回一部分進口時所繳的關稅,和外國貨再出口至任何獨立國家時所退回的關稅完全相同。直到一七六三年,根據喬治三世第四年法律第十五條,這種獨厚殖民地的恩寵才大幅縮減,該法規定“任何歐洲或東印度地區種植、生產或製造的貨物,從本國出口至美洲的英屬殖民地時,已繳的所謂舊補助金將全部不予退回;但葡萄酒、白棉布和穆斯林布除外。”在制定此一法律之前,許多不同種類的外國貨在殖民地的價格比在母國還便宜;其中某些外國貨目前還是比較便宜。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英國政府在制定大部分有關殖民地貿易的管制法令時,主要的參考意見來自經營殖民地貿易的商人。所以,如果在大部分相關的管制法令中,那些商人的利益比殖民地或母國的利益被考慮得更爲周到,我們也不必覺得奇怪。那些商人獨佔供應殖民地所需之所有歐洲貨的特權,他們愛怎麼賣就怎麼賣;也獨佔購買殖民地之剩餘產出的特權,只要不會對他們自己在國內市場從事的各種生意造成困擾,他們愛怎麼買就怎麼買;就這種特權而言,英國法令顯然犧牲殖民地的利益以成就那些商人的利益。

英國法令允許大部分歐洲和東印度的貨物再出口至其殖民地時退回一部分進口時所繳的關稅,和再出口至任何獨立國家時所退回的關稅完全相同;就這種退稅規定而言,即便是根據重商主義所理解的國家利益,英國法令也是在損害母國的利益以成就那些商人的利益。商人的利益在於買低賣高,當然希望他們賣到殖民地的那些外國貨成本越低越好,所以也就希望政府儘可能將他們在那些外國貨輸入英國時所墊付的關稅退回越多越好。這樣他們就可以在殖民地,或者按較高的利潤率賣出同樣多的貨物,或者按同樣的利潤率賣出較多的貨物,而無論如何他們總是可以賺得更多。

殖民地的利益同樣是希望買到的外國貨在價格上儘可能便宜,在數量上儘可能充裕。但有利於商人和殖民地的措施未必有利於母國。她時常可能因爲退回大部分外國貨在進口時所繳的關稅而損失大量的收入;而且她本國的製造品也時常可能在殖民地市場上敵不過外國製造品的低價競爭,因爲她那樣大方的退稅讓外國製造品得以便宜地銷往殖民地。英國的亞麻布製造業之所以發展遲緩,一般相信,德國製造的亞麻布再出口至美洲殖民地時享有的退稅優惠是一個主要的原因。雖然英國的殖民地貿易政策和其他國家的政策一樣受到重商主義的左右,但整體而言,英國的殖民地貿易政策還是比較不小氣、比較不暴虐。

在每一件事情上,除了他們的對外貿易,每一處英屬殖民地的全體居民都享有完全的自由,可以按他們自己的方式管理他們自己的事務。在每一方面,他們享有的自由和他們母國的同胞所享有的沒有兩樣,而且也受到同一方式的保障,亦即,都有一個由人民代表組成的議會,它是唯一有權立法徵稅以維持殖民地政府運作的機構。這個議會的權威足以阻止行政機關濫權,因此任何居民只要服從法律,不管他是多麼卑賤或多麼討人厭,都不用擔心殖民地裏的州長或其他任何文武官員是怎麼恨他。那些殖民地的議會,雖然像英格蘭的下議院那樣,未必總是很平等的代表當地所有居民,但它們還是比較接近那種性質;而且因爲殖民地的行政機關一則沒有能力腐化那些議會,二則也許因爲得到母國的支持,比較沒必要去腐化那些議會,所以一般來說,那些議會也許比較受選民意向的影響。

殖民地議會當中的參議會,地位相當於英國的上議院,不是由世襲的貴族代表組成。在某些殖民地,譬如,在新英格蘭當中的三個州政府組織中,那些參議會的成員不是由國王任命,而是由人民代表選出。沒有任何一個英屬殖民地有世襲的貴族制度。沒錯,在所有英屬殖民地,就像在其他所有自由的國度那樣,一個出生於歷史悠久之移民家庭的人,總是會比一個同樣才德兼備的暴發戶更受人尊敬;但那個有家庭背景的人也只不過是較受人尊敬而已,他可沒有特權得以騷擾他的鄰居。在目前的騷亂開始之前,那些殖民地的議會不僅擁有立法權,而且也擁有部分行政權。

在康涅狄格州和羅得島州,議會有權選舉州長。在其他殖民地,議會有權任命稅務機關的官員,這些官員直接對議會負責,代表議會收取議會立法課徵的各項稅款。所以,英屬殖民地的居民之間比母國的居民之間更爲平等。他們的行爲舉止較具共和主義的色彩,而他們的政府形態,特別是新英格蘭當中那三州的政府形態,向來也比較傾向共和主義。與前述的情形相反,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國的那種專制政府都分別在其殖民地現身;而且這種政府通常會授予所有下級官員的那些自由裁量權,由於距離遠隔的關係,自然會被操弄得比平常更爲蠻橫。

在所有專制政府統治的國家,首都的居民總是比其他地方享有更多的自由。最高統治者本人絕不會有興趣扭曲公理或壓迫大多數的人民。首都有他坐鎮,所有下級官員多少還不敢過分囂張,而在偏遠的外省,人民的抱怨比較不可能傳到他的耳朵,下級官員對人民肆虐就比較可以高枕無憂。但歐洲各國在美洲的殖民地比從前最大的帝國中最遠的外省還要遠。有史以來,英屬殖民地的政府也許是唯一能讓如此偏遠地方的居民安全無虞的政府。然而,和西班牙或葡萄牙所屬殖民地的政府相比,法屬殖民地的政府施政一向比較溫和。

這種溫和的施政作風既符合法國的民族性,也符合形塑那個民族性的法國政府性質;和英國相比,法國政府的性質雖然偏向專制與蠻橫,但和西班牙與葡萄牙相比,其性質稱得上是正當與自由的。然而,英國政策的優越性主要顯現在北美洲英屬殖民地的進步比較快。和大部分英屬蔗糖殖民地相比,法屬蔗糖殖民地的進步至少一樣快,也許更快也說不定;然而,英屬蔗糖殖民地享有幾乎和北美洲的英屬殖民地同樣自由的統治模式。不過,在精製它們自己所產的蔗糖方面,法屬蔗糖殖民地並不像英屬蔗糖殖民那樣受到阻礙,而且更爲重要的是,法屬蔗糖殖民地的政府特性自然會引進一種較佳的方式管理他們的黑奴。

在歐洲各國的殖民地,種植甘蔗的工作都由黑奴承擔。人們認爲,那些在歐洲溫和氣候裏出生的人,體質很難忍受在西印度羣島的烈日下挖土幹活;而目前種植甘蔗的方式又全部需要手工,雖然許多人認爲引進犁播機(drill plough)也許大有賺頭。但正如利用牲畜耕種的成果與利潤,端看那些牲畜的管理是否得宜,所以利用奴隸耕種的成果與利潤,也就要看那些奴隸的管理優良與否而定;而在奴隸管理方面,我想一般人會承認,經營農場的法國人優於經營農場的英國人。就法律還稍微保護奴隸免於主人的暴力傷害而言,法律實際執行的情形,在統治方式大體上專制的殖民地,可能會比統治方式完全自由的殖民地好一些。

在每一個允許不幸的奴隸制度存在的地方,地方長官在保護奴隸時,多少是在干涉奴隸主對其私人財產的管理權利;而在一個自由的地方,奴隸主本人也許是殖民地議會的議員,或者有權選舉這種議員,因此地方長官通常不敢出面保護奴隸,除非極其小心謹慎。他不得不對奴隸主表示的那種敬意,讓他在保護奴隸時倍感困難。但在統治方式大體上專制的殖民地,地方長官干涉一般人民管理私人財產乃司空見慣之事,如果人民沒按照他喜歡的方式管理私人財產,他甚至可以遞給他們一張拘票,無須審判就把人關起來,所以他若想保護奴隸,實際上不會有太大的困難;而共通的人性自然使他懷有保護奴隸的傾向。

由於有地方長官的保護撐腰,奴隸在其主人的眼中就比較不可輕侮,於是奴隸主漸漸的會比較尊重奴隸,對待奴隸也會比較溫和。溫和使喚會使奴隸不僅比較忠實而且也比較聰明,而基於這兩點,也會比較有用。於是,奴隸的情況會比較接近是身份自由的家僕,具有某一程度的誠實正直,以及忠於主人的利益,這些品德也許時常出現在自由家僕的身上,但絕不可能屬於一個在完全自由與安全的國度裏被他的主人以大家通常對待奴隸的方式對待的奴隸。奴隸在專制政府的統治之下比在自由政府的統治下有更好的際遇,我相信,是任何時代與任何民族的歷史所支持的事實。

例如,在羅馬史上,我們第一次讀到有關行政長官介入保護奴隸免於遭到主人暴力傷害的故事,是發生在皇帝統治的時候。當維迪爾斯波利歐(Vedius Pollio),因爲他的一個的奴隸犯了一點小差錯,在奧古斯都(Augustus)的面前,命令將該奴隸砍成數小塊丟入他的魚池喂他的魚時,那位羅馬皇帝非常憤怒,命令他立即解放不僅那名奴隸,還包括所有屬於他的其他奴隸。在羅馬的共和時代,沒有任何行政長官有足夠的權威保護奴隸,更不用說懲罰奴隸主。值得一提的是,用於改良法屬蔗糖殖民地的資本,特別是聖多明哥那個法屬大殖民地,幾乎全來自於那些殖民地本身的逐步改良與耕作。

它幾乎全是殖民地土地與居民勤勞的共同產出,也就是說,它幾乎全是那個產出的價值,透過良好的管理逐步累積起來,並用於擴大產出的結果。但用於改良與耕種英屬蔗糖殖民地的資本卻大部分來自於英國本土,絕非全是殖民地土地與居民勤勞的產出。英屬蔗糖殖民地的繁榮,大部分得力於英國本土的巨大財富,是這巨大財富當中的一部分,如果可以這麼說,溢流到那些殖民地所造成的。但法屬蔗糖殖民地的繁榮,是由於當地居民的良好經營,所以他們的經營必定有比英屬殖民地的居民優越之處;而我們已經指出,此一優越之處不在別的地方,在於他們優良的黑奴管理方式。

以上所述便是歐洲各國的殖民地政策梗概。所以,不管是就最初建立殖民地而言,或在美洲的各殖民地後來的繁榮過程中,就它們內部的統治模式而言,歐洲各國的政策實在沒什麼可以炫耀的。愚蠢與不義似乎是最初建立那些殖民計劃的指導原則;尋找金銀礦藏是爲愚蠢,而貪圖佔領與世無爭的民族生存之地是爲不義;那些無辜的民族,不僅未嘗傷害過任何歐洲人,而且還極其友善殷勤地接待首批來自歐洲的冒險者。沒錯,後來建立某些殖民地的冒險者,除了妄想找到金銀之外,還有其他比較合理、比較值得稱許的動機;但即便有這些動機,歐洲的政策也沒什麼光彩可言。

英國的清教徒,在國內遭到壓迫,爲了自由逃到美洲,而在那裏建立了新英格蘭那四個州政府。英國的天主教徒,在國內遭到更不公平的對待,逃到美洲建立了馬里蘭(Maryland)州政府;英國的教友派信徒也同樣逃到美洲建立了賓夕法尼亞州政府。葡萄牙的猶太人遭到宗教迫害,財產被剝光,人被流放到巴西;那裏的殖民社羣原本全是被放逐的重犯和妓女,猶太人到了以後,他們才從猶太人身上學會了什麼叫做秩序與勤勞,而猶太人也教他們如何種植甘蔗。在所有這些不同的場合,使美洲獲得移民與開發的因素,不是歐洲各國賢明的政策,而是歐洲各國的政治混亂與不義。

就某些最重要的美洲殖民地而言,歐洲各國政府不僅在計劃構想上,而且在實際闢建的過程也一樣沒什麼功勞。征服墨西哥的計劃,並非出自西班牙宮廷,而是某位古巴總督的構想,由一位他所委託的冒險家執行,但委託後不久他便後悔,並且想盡辦法阻止,所以如果沒有那位大膽的冒險家勇敢堅持,征服墨西哥的構想便不可能實現。在征服智利和祕魯的過程中,征服者並沒有政府的奧援,只有籠統的允許他們以西班牙國王的名義去征服和建立殖民地;而幾乎所有西班牙在美洲大陸的其他殖民地也都是這樣建立的。

那些冒險事業的所有危險與費用完全由冒險者自己承擔,西班牙政府沒有任何實質貢獻。對於實際闢建北美洲某些最重要的英屬殖民地,英國政府的貢獻也一樣少。當那些殖民地闢建就緒,且已經變得相當強壯以致引起母國的注意時,她對它們做出的第一個動作總是意在確保她自己獨佔它們的貿易,即限制它們的市場,以犧牲它們來擴大她自己的市場,因此非但不是加速與增進,而是抑制與阻礙它們的發展與繁榮。歐洲各國之間殖民地政策的根本差異之一,就在於此一獨佔地位的運用方式各不相同。

英國的運用方式雖然是他們當中最好的,但也只不過是稍微比其餘各國較不是那麼的小氣、那麼的暴虐。那麼,歐洲的政策,究竟在哪方面,對美洲殖民地最初的闢建或目前的宏偉有過貢獻呢?它在某一方面,而且也只在這一方面,有很大的貢獻。偉人的母親啊!她養育與塑造出那些能夠成就如此偉大的行動、爲如此雄偉的帝國奠定基礎的人;世上再也沒有別的地方、別的政策能夠塑造出,或曾經實際上真的塑造過這種人。就那些積極進取的殖民地奠基者所獲得的教育與所擁有的遠見而言,那些殖民地應當慶幸有歐洲的政策;而它們當中某些最大與最重要的殖民地,就它們內部的政治安排而言,除了那些教育與遠見,對於歐洲可以說毫無虧欠。

第三節 論發現美洲與繞過好望角抵達東印度之航路讓歐洲得到的好處以上所述便是美洲殖民地從歐洲的政策得到的好處。那麼,歐洲究竟從發現且殖民美洲得到哪些好處呢?那些好處也許可分成兩類,第一是整個歐洲,視爲一個大國,從那些重大事件普遍得到的好處,第二是個別的歐洲國家對其所屬殖民地運用其統治權威而個別得到的好處。整個歐洲,視爲一個大國,普遍從發現且殖民美洲得到的好處在於,第一,它的生活享受增加,第二,它的勤勞活動擴大。美洲剩餘的產出輸入歐洲,供應歐洲大陸的居民許多種他們從前不可能得到的商品,其中有些是便利使用的,有些是滿足身體喜悅的,有些是賞心悅目的,因而有助於增加他們的生活享受。

一般人很容易看出,發現與殖民美洲,首先有助於所有和美洲有直接貿易往來的國家,諸如西班牙、葡萄牙、法國和英國,擴大它們的勤勞;而且,第二,有助於所有和美洲沒有直接貿易,但透過其他國家的中介將自己生產的貨物送至美洲的國家,擴大其國內的勤勞,諸如奧地利所屬的佛蘭德斯(Austrian Flanders)以及德國的某些省份,後者透過前面提到的那些國家,將爲數可觀的亞麻布和其他貨物銷往美洲。所有這些國家顯然都爲其國內的剩餘產出找到了一個更爲廣大的市場,因此必然受到鼓勵,傾向增加其國內剩餘產出的數量。

但那些重大事件竟然也同樣有助於鼓勵諸如匈牙利和波蘭這種國家的勤勞,也許就不是那麼顯而易見,因爲這種國家也許未嘗生產過任何一樣銷往美洲的貨物。然而,那些事件對這種國家的勤勞也有鼓勵作用卻是不容置疑的。匈牙利和波蘭也消費一些美洲的產物,譬如,他們對新世界生產的蔗糖、巧克力和菸草也有些需求。但那些商品一定是用匈牙利和波蘭的勤勞產出買來的,要不然就是用那些產出先前買來的東西買來的。那些美洲的商品是新的價值、新的等價物,之所以輸入匈牙利和波蘭,乃是爲了和當地的剩餘產出交換。

它們被帶到那裏的結果,就是爲那裏的剩餘產出創造一個新的而且更大的市場。它們提高那個剩餘產出的價值,因此有助於鼓勵那個剩餘產出數量增加。即使那些剩餘產出當中永遠不會有任何部分被賣到美洲,但它們可以被運到其他某些國家,和這些國家所取得的部分美洲剩餘產出進行交換;換言之,經由那個最初被美洲的剩餘產出驅動的貿易流通循環,匈牙利和波蘭的剩餘產出也可以找到一個更廣大的市場。那些重大事件有助於增加其生活享受並擴大其勤勞的,甚至包括一些不僅未嘗將任何商品賣給美洲,而且有未嘗買過任何美洲商品的國家。

甚至這種國家也可從某些參與美洲貿易的國家獲得數量較多的其他商品,因爲美洲貿易擴大了那些國家的剩餘產出。此一數量較多的其他商品,就像它必定會提高這種國家的生活享受那樣,所以它也必定會擴大這種國家的勤勞。爲數較多的某種新的等價物必定會呈現在他們眼前,準備和那個勤勞的剩餘產出進行交換。換言之,那些新的等價物必定會爲那個剩餘產出創造一個更廣大的市場,提高它的價值,從而鼓勵它的增產。每年投入歐洲大商圈的各種商品數量,以及藉由這個大商圈的各種循環旋轉,每年讓所有參與其中的各國分到的各種商品數量,必定因美洲投入其全部的剩餘產出而大增。

所以,此一較大的數量當中較大的一份,可能落在每一個參與其中的國家身上,提高它們的享受,擴大它們的勤勞。母國獨佔殖民地貿易,一般而言,傾向使所有貿易國的生活享受與勤勞活動縮小,或至少使一般的生活享受與勤勞活動低於原本可以達到的水平,這種影響對美洲殖民地尤其不利。它是固定加在某一作用力上面的重擔,而這作用力正是驅動人類大部分正經活動的一股主要的原動力。它使殖民地的產出在其他所有國家變得比較貴,因而減少人們對殖民地產出的需求數量,從而鉗制殖民地的勤勞,以及其他所有國家的享受與勤勞;這些國家的享受變少,因爲它們須爲其享受付出比較多;它們的勤勞變少,因爲它們的勤勞產出能換得的東西變少了。

它使其他所有國家的產出在殖民地變得比較貴,因而也以同樣的方式鉗制其他所有國家的勤勞,以及殖民地的享受與勤勞。它是爲了讓某些特定國家攫取想象中的利益而堆起的障礙物,旨在阻撓其他所有國家,尤其是殖民地的生活享受與勤勞活動。它不僅儘可能排除其他所有國家進入某一特定市場,而且儘可能把殖民地的剩餘產出侷限在某一個特定市場;這中間有很大的差別,其他所有國家只是不許進入某一特定市場,其他所有的市場對他們還是開放的,而殖民地則是被侷限在某一特定市場,其他所有的市場對它而言是關閉的。

然而,歐洲的享受與勤勞從發現與殖民美洲中所獲得的提升,全是拜殖民地的剩餘產出這個根源所賜;而母國獨佔殖民地則傾向使此一根源產出比原本會自然湧現的數量少很多。每一個殖民國個別從其所屬殖民地得到的好處,可以分成兩種來談;第一是每一個帝國通常都會從其轄下的外省得到的那種好處;第二,像歐洲各國在美洲的殖民地那樣性質非常特殊的外省,或許會有某些特殊的好處讓其母國獨享。每一個帝國通常都會從其轄下的外省得到的那種好處包括,第一,外省可提供軍事力量保衛帝國,以及第二,外省可提供稅收支持帝國內部的公共庶務。

古羅馬的殖民地有時候對母國同時提供這兩種好處。古希臘的殖民地有時候提供軍事力量,但很少提供任何稅收。他們很少承認他們自己受母國統治。在戰時,他們通常是她的盟邦,但在平時,他們很少是臣屬於她的子民。歐洲各國在美洲的殖民地迄今未嘗提供任何軍事力量保衛它們的母國。它們的軍事力量尚不足以保衛它們自己;因此,在那些母國進行的每一次戰爭中,保衛她們的殖民地通常使她們的軍事力量大爲分散削弱。所以,在這方面,所有歐洲各國的殖民地,無一例外,都是使其個別母國的力量變弱而不是增強的原因。

只有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地曾經貢獻過一些稅收,以保衛其母國或支持母國內部的公共庶務。其他歐洲國家的殖民地,尤其是英國的殖民地,曾經被課徵的那些稅,在平時很少等於花在它們身上的費用,也不夠支付戰時保衛它們所需的經費。所以,這些殖民地一向是讓其個別母國花錢的錢坑,而不是可以聚財的搖錢樹。所以,這些殖民地對其個別母國的好處完全在於,它們是性質非常特殊的外省,因此或許會有某些特殊好處讓其母國獨享;而大家公認,母國獨佔殖民地貿易是所有那些特殊好處的唯一來源。

例如,由於母國獨佔殖民地貿易,英屬殖民地的剩餘產出當中,所謂列舉的商品那部分全都只能輸往英國。其他國家必須等那些商品運到了英國以後才能向英國買。所以,那些商品在英國必定比在其他任何國家更便宜,因此對提升英國的生活享受貢獻必定比較多,對提升其他國家的生活享受貢獻比較少,也必定更有助於鼓勵英國的勤勞。當英國拿她自己的任何部分剩餘產出交換那些列舉的商品時,她換得的數量,必定大於其他任何國家拿它自己同樣的剩餘產出交換同一類商品時所能獲得的。例如,當英國拿她自己的製造品購買她自己的殖民地所生產的蔗糖和菸草時,買到的數量一定大於其他國家拿同樣的製造品購買那些蔗糖和菸草時所能買到的。

所以,假使英國的製造品和其他國家的製造品同樣都須和英屬殖民地生產的蔗糖與菸草進行交換,那麼此一價格優勢讓英國製造品享有的鼓勵,必定大於其他國家的製造品在這種情況下所能享有的。所以,當殖民地的貿易被獨佔時,正如對沒擁有獨佔地位的國家而言,會使它們的享受與勤勞縮小,或至少使它們的享受與勤勞低於原本可以達到的水平;所以對享有獨佔地位的國家而言,顯然會讓它獲得其他那些國家享受不到的好處。然而,這個好處也許比較像是一種所謂相對的好處而不是一種絕對的好處;享有這個好處的國家之所以高人一等,是因爲這個好處壓低其他國家的享受與勤勞,而不是因爲它把那個特定國家的享受與勤勞提高到自由貿易的情況下自然該有的水平之上。

例如,由於英國獨佔馬里蘭和弗吉尼亞的菸草貿易,那些菸草運抵英國的價格一定比運抵法國時便宜,因爲它們必須先運到英國後纔到得了法國,而它們當中也通常有相當大的一部分經此途徑運抵法國。但假使法國以及所有其他歐洲國家從來都是被允許自由和馬里蘭與弗吉尼亞進行貿易的話,那麼到了這個時候,那兩處殖民地的菸草不僅能以較目前實際爲低的價格運抵所有那些其他歐洲國家,而且也能以同樣較低的價格運抵英國。那兩處殖民地的菸草產量,由於享有一個比它從前實際享有的大很多的市場,到了這個時候,也許很可能已經擴大到使種植菸草的利潤下降,以致和種植穀物的利潤保持自然平衡的地步了;目前菸草種植場的利潤,一般相信,仍然稍微高於穀物種植場的利潤。

到了這個時候,菸草的價格也許很可能已經下降至比目前稍微低一點的水平。同一數量的英國商品或其他那些國家的商品,在馬里蘭與弗吉尼亞買到的菸草數量也許比目前能買到的多,或者說,也許可在那裏賣到更好的價格。所以,如果那種草真能以其價格便宜與數量充裕提升英國或其他任何國家的享受與勤勞,那麼在自由貿易的情況下,它對提升享受與勤勞所發揮的作用也許很可能會比目前稍微大一些。沒錯,在自由貿易的情況下,英國將不再居於比其他國家更有利的地位。她也許可以按比較低廉的價格向她的殖民地購買菸草,或者說,某些她自己的商品在她的殖民地賣到的價格,也許會比它們目前實際賣到的稍微貴一些。

但她絕不可能比其他任何國家在她的殖民地買到更便宜的菸草或把她自己的商品賣得更貴。她也許會得到了一種絕對的好處,但她一定也會失去一種相對的好處。然而,我們有相當好的理由相信,英國爲了在殖民地貿易上獲得這個相對的好處,爲了執行這個儘可能排除其他國家分享殖民地貿易的邪惡計劃,不僅犧牲了她自己以及其他每一個國家原本也許可從那門貿易獲得的一部分絕對的好處,而且也讓她自己幾乎在其他每一門貿易同時蒙受一個絕對的與一個相對的壞處。當英國透過航運法獨佔其殖民地貿易時,原本投入那門貿易的外國資本必然會撤走。

從前只不過承擔部分殖民地貿易業務的那筆英國資本,現在必須承擔全部的業務。那筆英國資本從前供應的歐洲貨只不過僅佔殖民地所需的一部分罷了,然而現在殖民地所需的歐洲貨全部都得仰賴它來供應。但它絕無可能供應它們所需的全部歐洲貨,而且它實際供應它們的那些歐洲貨也必定賣得很貴。同樣的,那筆英國資本從前在殖民地購買的貨物只不過僅佔殖民地剩餘產出的一部分罷了,然而現在全部的剩餘產出都必須等它來買。但它絕不可能按任何接近從前的價格購買全部的剩餘產出,所以,不管它實際買了多少,也必定按非常低的價格買。

但凡是商人賣得很貴而買的很便宜的一門生意,利潤必定很好,而且必定比其他生意平常賺到的利潤高很多。殖民地貿易的這種超高利潤,免不了會從其他貿易部門吸收部分從前在其中運用的資本。但此一資本挪移,一方面殖民地貿易的競爭程度必定會逐漸提高,另一方面其他所有貿易部門的競爭程度必定會逐漸降低;正如前者的利潤必定會逐漸降低,所以後者的利潤必定會逐漸提高,直到所有貿易部門的利潤都來到一個共同的新水平,這個新水平將稍微高於航運法實施前所有貿易部門(包括殖民地貿易)平常的利潤水平。

此一獨佔地位,不僅在當初確立時產生此一雙重作用,即從其他所有貿易部門吸引資本投入殖民地貿易,以及提高所有貿易部門的利潤至稍微高於從前沒有實施航運法時的水平,而且自從確立以後也持續產生此一雙重作用。第一,自從確立以後,此一獨佔地位持續從其他所有貿易部門吸引資本投入殖民地貿易。自從制定航運法以來,英國的財富雖然大幅增加,不過,增加的比例顯然不如殖民地。但每一個國家的國外貿易自然會隨着該國財富的增加而比例擴大,因爲它的剩餘產出自然會隨着全部產出的增加而比例擴大;既然英國自己幾乎全部壟斷那門或可稱之爲殖民地之國外貿易的貿易,而她的資本又沒隨着那門貿易擴大的比例而增加,因此她絕不可能承擔那門貿易的全部業務,除非她不斷從其他貿易部門抽取一部分從前在其中運用的資本,並且扣留爲數更多原本會流向其他那些貿易部門的資本,不讓它們用在那些貿易部門。

因此,自從制定航運法以來,殖民地貿易不斷擴大,而許多其他的國外貿易部門,特別是和其他歐洲國家的貿易,則不斷萎縮。我們爲了提供外銷而製造的那些商品,不再像航運法確立以前那樣適合鄰近的歐洲國家市場,或適合位於地中海周圍那些比較遠的歐洲國家市場,而是大部分比較適合距離更遠的那些殖民地市場;換言之,我們那些供外銷的製造品,現在是比較適合它們享有獨佔地位的市場,而不適合它們有許多競爭者的市場。關於其他國外貿易部門萎縮的原因,馬太德克爾爵士(Sir Matthew Decker)和其他一些作者曾指向稅負過重、課徵方式不恰當、勞動價格太高、社會風氣趨於奢靡等等,但真正的原因也許全在於殖民地貿易過度擴張。

英國的商業資本雖然爲數頗大,但絕非無限大;自從航運法通過以後,它雖然增加了許多,但在比例上還不如殖民地貿易增加的那麼多,因此她絕不可能承擔那門貿易的全部業務,除非她不斷從其他貿易部門抽出部分資本,亦即,除非使其他那些貿易部門發生一些萎縮。值得一提的是,不僅在航運法確立殖民地貿易獨佔之前,甚至在那門貿易規模變得相當可觀之前,英格蘭便已經是一大貿易國,她的商業資本便已經相當龐大,而且當時也很可能正一天比一天變得更爲龐大。在克倫威爾(Cromwell)執政時期的英荷戰爭中,她的海軍優於荷蘭;而在查理二世統治初期爆發的那一次戰爭中,她的海軍至少和法國與荷蘭的聯合海軍勢均力敵,也許還更佔優勢。

然而,在十八世紀,此一優勢似乎看不出有怎麼增加;荷蘭的海軍如果和荷蘭的貿易規模保持像從前那樣的比例的話,那麼情形恐怕便是如此。但在那兩次戰爭中,英國海軍之所以強大,絕不可能是因爲航運法的緣故。在那第一次戰爭中,航運法的大綱纔剛草擬完成;而立法當局雖然在那第二次戰爭爆發前完成航運法全部的立法工作;但航運法當中的任何部分絕不可能有足夠的時間產生任何可觀的影響;更不用說航運法當中確立殖民地貿易獨佔的那部分規定。當時的英屬殖民地本身以及它們的貿易規模都很小,和目前的情形根本不能相提並論。

牙買加當時還是個不適人居的荒島,沒有什麼人住,更不用說有人耕種。紐約和新澤西還掌握在荷蘭人手中,而聖克里斯托弗島(St.Christopher)的一半則掌握在法國人手中。安提瓜島(Antigua)、南北兩個卡羅來納(South and North Carolinas)、賓夕法尼亞、喬治亞和新斯科舍(NovaScotia)還沒被殖民。弗吉尼亞、馬里蘭和新英格蘭雖然已被殖民,而且還相當興盛,但當時不管在歐洲或美洲,恐怕沒有任何人想到,更不用說料得到那些殖民地的財富、人口與土地改良後來會如此迅速進步。

總之,在稍有一點分量的英屬殖民地當中,當時只有巴貝多島(Barbados)的情況堪與目前相比擬。所以,當時那些殖民地貿易絕不可能是英國貿易規模之所以龐大的原因,也不可能是貿易所支持的英國海軍力量之所以強大的原因,況且英國在航運法通過後,甚至有一段時間也只不過享有其殖民地貿易當中的部分而已(因爲航運法通過數年後才被嚴格執行)。當時那門讓英國海軍得以強大的貿易,是英國與歐洲鄰國以及地中海周圍國家的貿易。但目前英國在那門貿易中所佔的分量絕不可能支持這麼強大的海軍。

假使不斷成長的殖民地貿易一直允許所有國家自由參與,則不管其中有多少落入英國手中(很可能會有一相當大的部分落入她的手中),必定全然是在她原本就有的那個龐大貿易量之外的一個增益。然而,由於獨佔的緣故,殖民地貿易的增加,與其說爲英國原本就有的貿易帶來了額外的增益,不如說使她的貿易方向完全改變。第二,此一獨佔必然有助於使英國所有不同貿易部門的利潤率,維持在高於如果所有國家都被允許自由參與英屬殖民地貿易時自然該有的水平。英國在殖民地貿易上的獨佔地位,一方面必定會扭轉自然的趨勢吸引某一較高比例的英國資本投入那門貿易;另一方面由於所有的外國資本都被趕走了,所以那獨佔地位必定會使那門貿易全部運用的資本減少,使它低於自由貿易的情況下自然該有的數量。

由於降低了那門貿易中個別資本之間的競爭,所以那獨佔地位必然會提高那門貿易的利潤率。同時由於降低了英國資本在所有其他貿易部門中的相互競爭,所以那獨佔地位必然會提高英國資本在所有那些其他貿易部門中賺取的利潤率。在航運法通過後的每一個時刻,無論英國的商業資本狀態如何或究竟有多大,殖民地貿易的獨佔地位都必定會在那個商業資本狀態下提高英國平常的利潤率,使它不僅高於殖民地貿易原本該有的利潤率,而且也高於英國所有其他貿易部門原本該有的利潤率。自從航運法通過後,英國平常的利潤率確實已經下降了很多,但即使那樣,若不是航運法所確立的那個獨佔地位發揮了支撐作用,英國平常的利潤率必定會降得更低纔是。

但無論是什麼在哪一個國家把平常的利潤率提高到原來該有的水平之上,必然會使那個國家在她沒有獨佔地位的每一門貿易中,同時蒙受一個絕對的與一個相對的壞處。它使她蒙受一個絕對的壞處,因爲在這種貿易部門中,她國內的那些商人絕不可能獲得此一較高的利潤率,除非他們把所有經手的貨物都賣得比原來的價位貴一些,包括他們進口的外國貨以及他們出口的本國貨。他們自己的國家必定買得比較貴也賣得比較貴,因此必定買得比較少也賣得比較少,從而她的享受與生產也必定比她原來的享受與生產少一些。

它使她蒙受一個相對的壞處,因爲在這種貿易部門中,它讓其他那些未蒙受同一絕對壞處的國家居於比原來更勝於她或較不輸於她的地位。相對於她的享受與生產而言,它使他們享受得更多也生產得更多。它使他們原本佔有的優勢拉大,或使他們原本屈居的劣勢縮小。它把她的產出價格提高至原本該有的價位之上,所以其他國家的商人便得以在國外市場以較低價格和她競爭,因此把她逐出幾乎所有那些她在其中沒有獨佔特權可以倚靠的貿易部門。我們的商人時常抱怨說,英國的勞動工資太高,是他們的製造品價格在國外市場無法跟別國競爭的原因;但他們對於資本的利潤太高一事卻保持沉默。

他們抱怨別人賺了太多錢;但對於他們自己也賺了很多,卻不聲不響。然而,英國的高資本利潤對提高英國製造品價格的貢獻,在許多場合,也許和英國的高勞動工資不分軒輊,而在某些場合也許還更勝一籌。中肯地說,英國資本之所以撤離那些她在其中沒有獨佔地位的貿易市場,特別是撤離歐洲貿易市場,以及撤離地中海周圍國家的貿易市場,有一部分是被吸引出去,但也有一部分是被趕出去的。從那些貿易市場被吸引出去的那一部分英國資本,是被殖民地貿易的超高利潤所吸引,而殖民地貿易的利潤之所以超高,則是由於那門貿易規模不斷擴大,以致每一年用來經營那門貿易的資本經常隔一年就不夠用。

從那些貿易市場被趕出去的那一部分英國資本,是被其他國家所享有的價格優勢趕出去的,而在所有英國沒有獨佔特權的那些貿易市場中,其他國家享有的那種優勢則是拜英國國內已確立的高資本利潤率所賜。英國在殖民地貿易上的獨佔地位,一方面從其他那些貿易市場吸引出部分原本會在其中運用的英國資本,另一方面也迫使許多原本不會投入其他那些貿易市場的外國資本,只因爲被趕出殖民地貿易而投入其他那些貿易市場。它在其他那些貿易市場降低英國個別資本之間的競爭,因此將英國的利潤率提高至原本該有的水平之上。

相反的,它在其他那些貿易市場則是提高外國個別資本之間的競爭,因此將外國的利潤率降低至原本該有的水平之下。所以,不管是透過前一種方式或後一種方式,它顯然都必定使英國在其他那些貿易市場居於相對不利的地位。然而,或許有人會說,殖民地貿易比其他貿易對英國更爲有利;而且由於扭轉自然的趨勢,迫使某一較高比例的英國資本投入該門貿易,所以英國獨佔殖民地貿易等於是把那部分資本,移轉到一個比它自己能夠找到的更有利於英國的用途上。任何資本對其所屬國家而言最有利的運用方式,就是那種可在該國維持最多生產性勞動的方式,亦即,就是使該國土地和勞動每年的產出數量增加最多的那種方式。

但正如我們在本書第二卷說明過的,任何用在國外消費品貿易的資本所能維持的生產性勞動數量,和該資本的回收頻率恰好成正比。譬如,一筆一千英鎊的資本用在國外消費品貿易,如果通常每年回收一次,那麼它在其所屬國家能經常僱用的生產性勞動數量就等於一千英鎊的支出在該國能維持一年的勞動數量。但如果那筆資本每年回收兩次或三次,那麼它能經常僱用的生產性勞動數量就等於兩千或三千英鎊的支出在那裏能維持一年的勞動數量。因此,那種和鄰近國家進行的國外消費品貿易,一般來說,會比和遠方國家進行的更爲有利;而且基於同樣的理由,直接的國外消費品貿易,一般來說,就像我們在本書第二卷說明過的那樣,也會比迂迴間接的國外消費品貿易更爲有利。

但就殖民地貿易獨佔對英國資本用途的影響而言,它在所有場合都迫使部分英國資本撤離與鄰近國家進行的消費品貿易,轉而投入與距離較遠的國家進行的消費品貿易;在許多場合,它甚至迫使部分英國資本撤離直接的國外消費品貿易,轉而投入某種迂迴間接的國外消費品貿易。第一,在所有場合,殖民地貿易獨佔都迫使部分英國資本離開與鄰近國家進行的消費品貿易,轉而投入與距離更遠的國家進行的消費品貿易。在所有場合,它都迫使部分英國資本撤離歐洲以及地中海周圍國家的貿易市場,轉而投入距離較遠的美洲與西印度羣島的貿易市場;而投入後一市場的資本,其回收頻率必然比較小,不僅因爲那些地方距離比較遠,而且也因爲那些地方的情況相當特殊。

上文已經指出,新殖民地總是有資本不足的問題。他們的資本老是比他們能用在改良與耕種他們的土地以賺取厚利的數量少很多。所以,他們自己所有的資本經常不足以應付他們的需求;而爲了填補他們自己的資本缺口,他們便用盡所有可能的方法向母國借,所以他們總是欠母國一大堆債。殖民地的那些開拓者最常用來欠下這一大堆債的方式,不是立下借據找母國某位有錢人借,雖然他們有時候也會這樣做,而是儘可能對供應歐洲貨給他們的商人拖欠該償付的貨款,直到那些商人無法再忍受下去。

他們每年償還的貨款往往不超過他們所積欠的三分之一,有時候比三分之一還小。所以,那些和他們往來的商人墊借給他們的全部資本,很少在三年內可再回到英國,有時候甚至得花上四或五年纔可全部回收。但一筆英國資本,例如是一千英鎊好了,如果每五年纔回收到英國一次,則它在英國所能經常僱用的勤勞量,將只有每年回收一次的一千英鎊資本所能經常僱用的五分之一;換言之,它在一年內能經常僱用的勤勞量,不是一千英鎊的支出所能維持一年的數量,而只是兩百英鎊所能維持一年的數量。

毫無疑問的,殖民地的開拓者,透過支付較高的價格購買來自歐洲的貨物,透過支付較高的遠期本票利息,以及在他所開具的短期本票到期時支付延期手續費,應足以彌補和他往來的商人因他拖欠貨款而蒙受的全部損失,而且說不定還可讓那商人覺得這樣更有賺頭。但即使他彌補了往來商人的損失,他卻彌補不了英國的損失。在一門資本回收期很長、回收速度很緩慢的貿易中,商人的利潤也許和一門資本回收速度很快、回收期很短的貿易一樣好,或者更好也說不定;但商人所居住的那個國家的利益,亦即,在那個國家裏被經常僱用的生產性勞動數量,以及其土地與勞動每年的產出數量,勢必少很多。

和美洲貿易的資本回收期,尤其是和西印度羣島貿易的資本回收期,一般來說,比和歐洲任何國家貿易的資本回收期,甚至比和地中海周圍國家貿易的資本回收期,不僅更爲遙遠,更爲不規則,而且也更爲不確定;我想,任何人只要是稍微接觸過那些不同的貿易,都會爽快地承認這個事實。第二,在許多場合,殖民地貿易獨佔迫使部分英國資本撤離直接的國外消費品貿易,轉而投入某種迂迴間接的國外消費品貿易。論建立新殖民地的動機(續)在只可輸往英國本土的所謂列舉的商品當中,有多項商品數量遠遠超過英國本土市場的消費需求,所以其中一部分必須再出口至其他國家。

但這麼一來就非得迫使一部分英國資本投入某種迂迴的國外消費品貿易不可。例如,馬里蘭和弗吉尼亞每年輸往英國超過九萬六千大桶(hogshead)菸草,而英國的消費據說不超過一萬四千大桶。所以,有超過八萬兩千大桶菸草必須出口至其他國家,譬如法國、荷蘭,以及位於波羅的海(the Baltic)和地中海周圍的國家。但將那八萬兩千大桶菸草運到英國,再將它們從那裏出口至其他那些國家,然後再從其他那些國家帶回某些貨物或金錢的那一部分英國資本,所從事的正是一種迂迴的國外消費品貿易;而它之所以不得不從事這種迂迴的貿易,完全是爲了賣掉大量剩餘的菸草。

如果我們想計算需要經過多少年,這筆資本纔可能全部再回到英國,我們就必須把它從美洲回來所需的時程和從其他那些國家回來所需的時程加在一起。如果在我們直接和美洲進行的國外消費品貿易中,投入的資本往往不是在三或四年內全部收得回來的,那麼資本投入此一迂迴的國外消費品貿易便不可能在四或五年內全部收得回來。如果前一筆資本所能經常僱用的國內勤勞量,只不過是一筆每年回收一次的等額資本所能維持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那麼後一筆資本所能經常僱用的,將只不過是每年回收一次的那筆資本所能維持的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

在倫敦以外的一些港口,通常會讓購買菸草的國外客戶多少賒一些賬。沒錯,在倫敦港,菸草買賣通常是現金交易。那兒的規矩是“過磅付錢”。所以,在倫敦港,整個迂迴貿易的資本回收時程,只比美洲貿易的資本回收時程多了菸草躺在倉庫裏等待出售的時間;然而,那些菸草有時候要待上有夠長的一段時間才能賣出去。但假使那些殖民地沒被限制只能在英國市場出售他們的菸草,那麼運到我們這裏的菸草很可能不會比我們國內消費所需的數量多多少。在這種情況下,英國很可能會以她自己國內勤勞的直接產出,或者說,以她自己國內生產的一部分製造品,購買那些她目前以出口大量剩餘菸草至其他國家換來供她自己消費的東西。

那麼,她的那些產出或製造品,很可能會變成適合許許多多比較小的市場,而不像現在這樣幾乎完全只適合一個大市場。她很可能不會像現在這樣只從事一門很大的國外消費品迂迴貿易,而從事許許多多門比較小的國外消費品直接貿易。由於直接貿易的資本回收頻率比較高,也許只需要目前從事此一大迂迴貿易所需資本的一部分,很可能是很小的一部分,也許不超過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便可以從事所有那些比較小的直接貿易,使同一數量的英國勤勞經常得到僱用,對英國土地與勞動每年的產出做出同樣的貢獻。

既然此一大迂迴貿易的所有目的,都可按此方式由數量少很多的資本來達成,於是應該會有大量的資本剩下來供其他用途使用;它們可用來改良土地,增產各種製造品,以及擴大英國的貿易;它們至少會在其他各種行業中和其他的英國資本一起競爭,降低所有那些行業的資本利潤率,從而在所有那些行業中,使英國對其他國家享有比目前更大的競爭優勢。殖民地貿易獨佔也迫使一部分英國資本離開一切國外消費品貿易,轉而投入某種海外販運貿易;因此,迫使那部分資本離開那些對英國勤勞多少還提供一些支持的用途,轉而完全用在某種半支持殖民地、半支持其他國家勤勞的用途上。

例如,英國每年用那大量剩餘的八萬兩千大桶菸草再出口購買的那些貨物,並非全供英國國內消費。其中一部分,例如,來自德國和荷蘭的亞麻布,又被運到殖民地供應那裏的消費。但用來購買菸草然後再以之購買亞麻布的那部分英國資本,必然退出支持英國勤勞的行列,轉而完全用於半支持殖民地、半支持某些特定國家的勤勞;那些國家以他們自己的勤勞產出購買殖民地所產的菸草。此外,由於獨佔扭曲自然的趨勢,迫使過高比例的英國資本投入殖民地貿易,所以,殖民地貿易獨佔似乎完全破壞了英國各種勤勞之間原本會有的自然平衡。

英國的勤勞分佈已經變得主要適合一個大市場,而不是適合許多種類不同的小市場。她的貿易活動已經被教導成主要在一個大管道里運作,而不是在許多不同的小管道里運作。但她整個勤勞與貿易體系也因此而變得比較不安全;她這個國家整體的狀況,已經變得比原本自然應有的狀況較不健康。在目前的情況下,英國好比是一個不健康的身體,其中某些重要部位過於肥大,因此很容易罹患許多危險的毛病,而這些毛病則很少發生在所有部位都比較勻稱的身體上。好比被人爲擴張到超過自然尺寸的一條大血管,倘若有一點點小阻塞,便可能產生致命的危險那樣,所以,當一國的整體勤勞與貿易有一不自然的比例被強迫在一個大管道里循環運作時,倘若那個大管道有一點點小阻塞,便很可能爲整個國家帶來極危險的失序狀態。

因此,在英國,人們一想到我們和殖民地的關係即將決裂時,心理上甚至比想到西班牙的無敵艦隊或法國的軍隊可能入侵還要恐慌。就是這種不管有沒有任何根據的恐慌心理,使得取消印花稅至少在商業界成爲頗受讚揚的措施。我們國內大部分商人,一聽到殖民地市場將全面排斥他們,便會不由自主的以爲預見到不出數年他們的生意勢必完全停頓;同樣的,我們國內大部分製造業老闆也會自以爲預見到他們的事業勢必成爲廢墟,而大部分工人則會自以爲預見到他們的工作勢必全沒了。但對於我們和歐洲任何一個鄰國的貿易關係發生決裂,人們卻不會這麼普遍、這麼激動的想象這麼嚴重的後果,雖然它同樣可能爲所有這些不同社會階層中的某些人,在事業或工作上帶來一些阻斷。

循環中的血液,如果在某些較小的血管中受到阻塞,可輕易流入較大的血管;但當血液在任何一條較大的血管中受到阻塞,立即且無可避免的後果往往是痙攣、中風,甚至死亡。英國的某些製造業,憑藉獎勵金或仰賴本國與殖民地市場的獨佔地位,已經被人爲養大到超過自然的身高體重比例;在這些過度成長的製造業當中,只要有一個在銷路上受到小小的挫折或阻斷,往往便會產生局部的造反與混亂,震驚政府,甚至干擾立法機構的審議。所以,人們會想,如果我們主要的製造業者大部分在銷路上突然完全遭到阻塞,那產生的社會混亂將是多麼的可怕呀?

於今之計,似乎唯有透過某種溫和方式,將那些讓英國得以獨佔其殖民地貿易的法令逐步鬆綁,直到殖民地貿易大體上開放自由,才能永遠使她免於這種危險,才能使她能夠主動,或甚至強迫她,從這個過度膨脹的用途中撤回她的部分資本,轉往其他利潤也許比較小的用途上發展;唯有這樣逐步縮小她的某個勤勞部門,同時逐步擴大所有其餘的勤勞部門,才能逐漸讓她的各種勤勞恢復某種自然、健康與勻稱的比例,一種完全自由的貿易必然會建立,但也唯有完全自由的貿易才能保持的比例。對大部分目前將其勤勞或資本投注在殖民地貿易的人來說,如果英國立即對所有國家開放該門貿易,不僅會給他們帶來一些暫時的不便,而且也會讓他們蒙受相當大的永久損失。

甚至單是用來運送那超過英國消費所需的八萬兩千大桶菸草的船隻,突然失業所造成的損失,也許就會讓許多人覺得受不了。這就是所有重商主義的管制措施造成的不幸後果!它們不僅將各種危險的失序狀態引入整個國家的體質中,而且那些失序狀態往往很難矯正,因爲在矯正的過程中往往會引起更嚴重的失序狀態,至少是暫時的。所以,我們只能寄望於未來的政治家與立法者,希望他們有足夠的智慧,決定究竟應該採取什麼方式逐步開放殖民地貿易;究竟哪些限制應該首先取消,哪些限制應該留到最後才予取消;或者說,究竟應該採取什麼方式逐步恢復完全自由與公正的自然的貿易體系。

自從(一七七四年十二月一日)北美十二聯邦全面排斥與英國貿易以來,迄今已經超過一年。幸好同時發生了五件人們事先沒有料到也壓根沒想到的事情,所以被這麼重要的殖民地市場排斥後,英國纔沒有像人們原本普遍預期的那樣大感喫不消。第一,那些殖民地爲了準備執行他們共同的不(自英國)進口協議,自己事先將英國所有適合他們市場的貨物買光;第二,在過去一年中,西班牙的美洲貿易船隊需求異常暢旺,幾乎買光德國與北歐國家的許多剩餘商品,尤其是那些向來甚至在英國市場和英國產品競爭的亞麻布;第三,俄羅斯與土耳其恢復和平,導致土耳其市場需求異常增大;當土耳其遭逢國難時,有一支俄羅斯艦隊在愛琴海巡邏,以致土耳其市場缺貨相當嚴重;第四,在過去一段時間,北歐國家對各種英國製造品的需求年年增加;第五,最近被俄羅斯、普魯士和奧地利協議瓜分的波蘭,除了境內恢復平靜,也對外開放其廣大的市場,以致在過去一年,除了持續增加的北歐需求外,又多了此一廣大市場的異常需求。

除了第四件事,所有這些事情的性質都是暫時和偶然的。因此,被這麼重要的殖民地市場排斥於門外的狀態,如果不幸拖延更久,終究仍將導致某種程度的困厄。然而,由於此一困厄是逐漸襲來的,將不至於像驟然全面襲來的那樣令人難以消受;而且在同一時間,英國的勤勞與資本也可以尋找新的用途與發展方向,以避免此一困厄惡化到怎樣嚴重的程度。總而言之,就其扭曲自然的趨勢,迫使過高比例的英國資本投入該門貿易而言,殖民地貿易獨佔,在所有場合,都迫使某一部分英國資本離開與鄰近國家進行的國外消費品貿易,轉而投入與距離較遠的國家進行的國外消費品貿易;在許多場合,它迫使某一部分英國資本離開某種直接的國外消費品貿易,轉而投入某種迂迴間接的國外消費品貿易;在某些場合,它迫使某一部分英國資本離開所有(不管遠近或直接與間接)的國外消費品貿易,轉而投入某種海外販運貿易。

所以,在所有場合,它都迫使某一部分英國資本離開原本可以支持較多生產性勞動的用途,轉往某一個對生產性勞動支持較少的用途發展。此外,由於殖民地貿易獨佔的緣故,大部分英國勤勞與貿易變得只適合某一特定市場,而不像過去那樣適合較多不同種類的市場,因此英國整體的勤勞與貿易分佈狀態已變得更危險也更不可靠。我們必須小心分辨殖民地貿易與獨佔該貿易的不同效果。前一種效果始終必定是有益的;而後一種效果則始終必定是有害的。而且因爲前者非常有益,所以即使遭到獨佔,殖民地貿易整體來說還是有益的,並且是大大的有益,雖然有益的程度比沒有獨佔時小很多。

在自然與自由的狀態下,殖民地貿易的效果是,打開一個距離雖然較遠、但很廣大的新市場,可以吸納距離本國較近的一些市場,譬如,歐洲鄰國以及地中海周圍國家市場,無法完全吸納的那一部分英國勤勞產出。在自然與自由的狀態下,殖民地貿易會鼓勵英國不斷擴大自己的剩餘產出,以便不斷和殖民地所提供的各種新等價物進行交換,但不會吸引任何曾經輸往其他那些市場的剩餘產出離開那裏。在自然與自由的狀態下,殖民地貿易傾向擴大英國的生產性勞動數量,但絕不會改變英國既有的生產性勞動原來的運用方向。

當殖民地貿易處於自然與自由的狀態時,來自所有其他國家的競爭應該會阻止利潤率上升至一般的水平以上,不管是在新市場或是在新行業。這個新市場,既然未從舊市場吸引任何舊貨源,或許可以這麼說,自會創造新的產出,以便讓它自己獲得供應;而那新的產出自會構成新的資本以便經營新的行業,因此,新行業同樣也不會從舊行業吸取任何舊資本。與此相反,殖民地貿易獨佔,排除其他國家競爭,提高了新市場和新行業的利潤率,因此勢必從舊市場吸取部分產出,並且從舊行業吸取部分資本。

把我們在殖民地貿易市場佔有的份額提高到超過自然該有的份額之上,是該獨佔政策公然宣示的目的。如果有了獨佔地位之後,我們在該門貿易中佔有的份額並未大於沒有獨佔時佔有的份額,那麼建立該獨佔地位就毫無道理可言。但因爲那門貿易的資本回收速度比其他大部分貿易部門的資本回收更爲緩慢,回收期更長;所以,就任何國家而言,不管是什麼扭曲了自然趨勢,迫使過高比例的該國資本投入那一門貿易,都必然會使每年在該國內獲得維持的生產性勞動數量,以及該國土地與勞動每年全部的產出數量,少於自然該有的水平。

它壓低該國居民整體的收入,使這收入低於原本會自然上升到的水平,因此降低他們累積資本的能力。它不僅時時刻刻使他們的資本所維持的生產性勞動數量,不像原本可以自然維持的那麼多,而且也使他們的資本增加速度不像原本可以自然增加的那麼快,因此妨礙他們的資本進一步維持更多的生產性勞動。然而,殖民地貿易自然產生的好效果,還是綽綽有餘的爲英國抵消了獨佔所帶來的壞效果,所以,把獨佔和其他一切的效果都算在一起,該門貿易,即使依照目前的方式進行,不僅是有利,而且還是大大的有利。

殖民地貿易所打開的新市場和新行業,規模比獨佔所折損的那部分舊市場和舊行業大得多。或許可以這麼說,殖民地貿易所創造的那些新產出和新資本所維持的英國生產性勞動,數量比其他貿易部門因資本撤離而解僱的還要多,儘管其他貿易部門的資本回收頻率比較高。然而,如果說殖民地貿易,即使依照目前的方式進行,對英國有利,這也絕不是說因爲獨佔而有利,而是說盡管有獨佔的阻礙還是有利。因殖民地貿易而獲得新市場的,不是歐洲的初級產物,而是歐洲的製造品。農業是所有新殖民地本然的行業;由於土地便宜,在新殖民地從事農業比其他任何行業更有利。

所以,他們本地的初級產物相當豐富,用不着從其他地方進口,反而通常有大量剩餘可供出口。在新殖民地,農業要不是從所有其他行業吸取工人,就是阻止工人從事其他任何行業。他們能省下來供必需品製造業使用的工人已經不多,更不用說有多餘的工人供裝飾品製造業使用。他們發現,大部分製造品,不管是必需的或是裝飾用的,從其他地方買進來,比他們自己生產更便宜。殖民地貿易主要是鼓勵了歐洲的製造業,才間接對歐洲的農業產生鼓勵作用。因殖民地貿易而獲得僱用的歐洲製造業工人,對農業產出而言,不僅構成一個新市場,而且是所有市場中最爲有利的本國市場;於是歐洲生產的穀物與牲畜,以及麪包與鮮肉數量,乃因美洲貿易而大增。

但西班牙與葡萄牙的例子充分證明,單是對人口衆多且繁衍迅速的殖民地實施貿易獨佔,並不足以在任何國家建立起新的製造業,甚至連維持舊有的製造業恐怕也無能爲力。在擁有任何有分量的殖民地之前,西班牙與葡萄牙是製造業相當發達的國家。自從擁有世上最富有且最肥沃的殖民地之後,他們兩國的製造業反而都變得微不足道了。在西班牙與葡萄牙,獨佔產生的壞效果,被其他一些原因惡化,也許已經幾乎壓倒了殖民地貿易自然產生的好效果。這些原因似乎包括:其他種類的獨佔;金銀的價值貶低至其他大多數國家的水平以下;課徵不適當的出口稅,以致他們的產品被國外市場排斥;對國內貨物運輸課徵更不適當的稅,導致國內市場縮小;但最爲重要的是,紊亂無常與徇私偏頗的司法體系,往往保護有錢有勢的債務人,讓受傷害的債權人求告無門;他們國內的勤勞分子,不敢製作東西供高傲的權貴人士消費,因爲他們一方面不敢拒絕後者上門要求賒賬買貨,而另一方面他們也完全不確定欠賬是否獲得償還。

在英國,與此相反,殖民地貿易自然產生的好效果,得到其他一些原因的協助,大體上壓倒了獨佔所帶來的壞效果。這些原因似乎包括:貿易儘管有些限制,但大體上自由的程度至少不輸給其他任何國家,或許更爲優越也說不定;幾乎各種國內勤勞的產出都可免繳關稅出口到幾乎任何外國;而也許比這些更爲重要的是,國內貨物運輸完全自由,無須向任何官署報備,也不用擔心會遭到任何盤問或檢查;但最爲重要的是,公正無私的司法制度,使英國國民中最卑賤者的各項權利,即便是至高的權貴也不敢輕侮,而且這種司法制度,由於保障每一個人享有他自己的勤勞成果,等於是讓每一種勤勞得到最大也最有效的鼓勵。

雖然英國的許多製造業的確因殖民地貿易而有所進步,然而,即使如此,也絕不是因爲殖民地貿易獨佔而有進步,而是儘管遭到獨佔的阻礙仍然有進步。獨佔的效果不是擴大英國部分製造品的產量,而是改變部分製造品的性質與形狀,亦即,將某些製造品從原本適合某個資本回收比較迅速、比較近的市場,改變成適合另一個資本回收比較緩慢、比較遠的市場。因此,獨佔的效果等於是,將部分英國資本從某個可維持較多製造業勤勞的用途,扭轉到另一個維持較少製造業勤勞的用途,於是使英國得以維持的全部製造業勤勞量減少而非增加。

所以,殖民地貿易獨佔,就像重商主義所有其他卑鄙邪惡的措施那樣,固然壓低所有其他國家的勤勞,尤其是殖民地的勤勞,然而卻絲毫不會增加,反而會減少,享有獨佔地位的那個國家的勤勞,儘管這種獨佔地位是爲了使那個國家獲利而建立的。在任何特定時刻,無論那個國家的資本有多大,這種獨佔地位都會使那個資本所維持的生產性勞動數量,沒辦法像沒有獨佔時所維持的那麼多,也就是說,這種獨佔地位使那個資本提供給該國勤勞居民的收入,沒辦法像沒有獨佔時所提供的那麼大。但因爲資本增加多少,端看人們能從收入節省下多少而定,而那獨佔地位,使資本所提供的收入沒辦法像沒有獨佔時所提供的那麼多,所以必然使資本增加的速度沒辦法像沒有獨佔時增加的那麼快,因此必然妨礙資本進一步維持更多的生產性勞動,亦即,必然妨礙資本進一步提供更大的收入給該國勤勞的居民。

總而言之,這種獨佔地位必然使一個重要的原始收入來源——勞動工資,在所有時候都變得比沒有獨佔時較不充裕。這種獨佔地位提高商業資本的利潤率,因此阻礙土地改良。改良土地的利潤,取決於土地實際產生的價值,與應用某一筆資本可以讓土地產生的價值,兩者之間的差額。如果此一差額所產生的利潤,大於一筆數目相等的資本在任何商業用途所能獲得的利潤,則土地改良便會從所有商業用途吸引資本。如果此一差額所產生的利潤比較少,則商業用途便會吸引資本離開土地改良的工作。

所以,無論是什麼原因提高了商業資本的利潤,要不是會使土地改良的利潤優勢縮小,就是會使其利潤劣勢拉大;在前一種場合,那些原因會阻礙資本流向土地改良;在後一種場合,它們會吸引資本離開土地改良。但由於阻礙土地改良,這種獨佔地位必然會減緩另一個重要的原始收入來源——地租的自然增加。此外,由於提高一般的利潤率,這種獨佔地位必然會使市場利率維持在高於沒有獨佔時的水平。但土地價格相對於地租的比例,亦即,購買土地通常需付出的土地年租倍數,在利率上升時必然會下降,而在利率下降時必然會上升。

所以,這種獨佔地位對地主階級有雙重不利的影響:第一,減緩他的地租自然增加,第二,在他出售土地時,降低他的土地相對於其地租的價格倍數。沒錯,這種獨佔地位的確提高了商業資本的利潤率,因此稍微擴大了我們的商人所賺到的利益。但因爲它阻礙資本自然增加,所以它傾向減少而非增加全國居民從資本利潤獲得的總收入;因爲利潤率低而資本大所提供的總收入,通常大於利潤率高而資本小所提供的。獨佔雖然提高利潤率,但獨佔卻使總利潤沒辦法像沒有獨佔時上升的那麼高。所有原始的收入來源,包括勞動工資、土地租金和資本利潤,都因殖民地貿易獨佔而變得比沒有獨佔時較不充裕。

這種獨佔,爲了促進某個國家中某個少數階級的小利,而傷害了那個國家中所有其他階級人民,以及所有其他國家中所有人民的利益。殖民地貿易獨佔唯有透過普遍提高平常的利潤率,才被證實或纔可能被證實對某個特定階級的人民有利。但對國家整體來說,高利潤率除了必然會衍生出所有上面提到的那些壞效果之外,有一個也許比那些壞效果全加起來還要致命的影響;如果可以根據經驗來推斷的話,這個影響和高利潤率脫離不了關係。無論在什麼地方,高利潤率似乎總是會摧毀商人在其他情況中自然具有的那種節儉性格。

當利潤率很高時,冷靜沉着的美德似乎是多餘的,而奢侈擺闊似乎更適合商人所處環境的富裕氣氛。但在每一個國家,那些擁有大量商業資本的商人,必然是全國整體勤勞的領導者與指揮者,因此他們的榜樣對全國整體勤勞分子行爲舉止的影響,比其他任何社會階級榜樣的影響都大很多。就任何一個工人來說,如果他的僱主工作專注、生活節儉,那麼他本人也很可能同樣的專注與節儉;如果老闆放蕩邋遢,在他手下工作,按照他指定的樣式,型塑每一件作品的工人,也很可能按照他所立下的生活榜樣型塑自己的生活。

於是,就在理應最傾向累積資本的那些人的手中,資本累積受到了阻礙;而準備用來維持生產性勞動的那些資金,從理應最有貢獻的那些人的收入中,卻得不到任何貢獻。全國的資本非但沒有增加,反而逐漸縮小,以致全國得以維持的生產性勞動數量日益減少。加的斯(Cadiz)和里斯本(Lisbon)的那些商人所享有的超高利潤,可曾擴大過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資本?可曾使那兩個赤貧國家的窮困景況獲得絲毫的緩解?可曾促進過那兩個赤貧國家的勤勞?那兩個貿易城市的商界奢靡成風,以致那些超高利潤似乎尚不足以維持據以賺取它們的那些資本,更不用說擴大國家整體的資本。

在加的斯和里斯本一向獨佔經營的貿易行業中,外國資本入侵(如果允許我使用這個字眼)的數量,正一天天多起來。而爲了將外國資本逐出他們自己的資本越來越不足以獨力經營的貿易行業,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正天天努力將各種惱人的箍匝束縛縮得越來越緊,企圖鞏固他們那個荒謬的獨佔地位。只要稍一比較加的斯與里斯本和阿姆斯特丹的商界習慣,你就會發覺利潤率的高低,對商人品行的影響是如何的不同。沒錯,一般來說,倫敦的商人尚未變得像加的斯與里斯本的商人那樣貴氣闊綽,但他們也不像阿姆斯特丹的市民商人那樣專注與節儉。

然而,一般相信,他們當中有許多人,遠比大部分加的斯與里斯本的商人更爲富有,不過,還不如許多阿姆斯特丹的商人那樣富有。但他們的利潤率通常比前者低很多,而比後者高很多。俗諺說,易得則易失;無論在什麼地方,平常花費的風格,與其說取決於人們真正的消費能力,不如說取決於人們相信要賺錢來花有多麼容易。殖民地貿易獨佔幫單一階級取得的那種單一利益,就這樣在許多方面傷害國家整體的利益。單是爲了扶植一羣顧客而建立一個大帝國,乍看之下也許像是隻有零售店主組成的國家纔會去做的一樁事業。

然而,這種事業其實和滿腦子生意經的零售店主們完全不搭調;不過,它倒是和政府受到零售店主影響的國家極爲搭調。這種國家的政治家,而且也只有這種國家的政治家,纔有這種幻想的能耐,以爲他們用他們同胞的生命與財產去建立與維持這種帝國,將可以給國家帶來一些好處。你若不信,那就隨便找一個零售店主,向他說,您幫我購置一筆大地產,我以後一定只在您店裏買我需要穿的衣服,即使別家店裏賣的衣服比您店裏賣的稍微便宜些;你將發現,他絕不會熱烈擁抱你的建議。但如果有任何其他人幫你購置這麼一筆大地產,而且吩咐你一定要在他店裏買你所有的衣服,那麼這位零售店主一定萬分感激你的恩人。

英國在一個遙遠的地方,幫她的一些國民購置了一大筆地產,因爲她的這些國民覺得待在本國不舒服。沒錯,她所支付的價格很低,不是本世紀常見的那種動輒地產年租三十倍的土地價格,而幾乎只等於是一些不同種類的機具費用,一些她用來首次發現那個遙遠的地方、偵測那裏的海岸線,以及假裝佔領那裏的機具費用。那筆大地產,由於土質優良,範圍廣大,墾殖者有充裕的優質土地種植東西,而且有一段時間可以隨他們自己的意思到處賣他們自己的產品,因此在短短的三、四十年間(從一六二〇年至一六六〇年)變得人口衆多而且還繁衍迅速,以致英國本土的衆零售店主和其他商人希望能獨佔他們的買賣。

所以,那些零售店主和其他商人,雖然不敢妄稱他們對當初購置那一大筆地產的價錢或後來改良的費用有過絲毫的貢獻,仍然向國會請願,希望限制美洲墾殖者今後必須到他們店裏來;第一,來購買所有他們所需的歐洲貨;第二,來賣他們自己的產出中所有讓那些商人覺得方便購買的部分。因爲那些商人覺得不方便把他們所有的產出全買下來。美洲產出中的某些部分,如果輸入英國,也許會干擾到他們原本在國內經營的一些買賣。所以,關於那些特定部分,他們願意任憑美洲墾殖者自己拿到能夠賣出去的地方賣;而且這種地方離他們越遠越好;因此,他們建議美洲那些特定產出的市場應該被限制在西班牙菲尼斯特雷角(Finisterre Cape)以南的歐洲地區。

著名的航運法中的一個條款,讓這個真正屬於零售店主的建議變成了法律。此後,維持這個獨佔地位,變成是英國之所以統治其所屬殖民地的主要目的,也許說是唯一的目的更爲恰當也說不定。有不少人相信,這些從未對母國的民政支出或國防提供過任何收入或軍力支持的外省,對母國的最大好處就在於母國獨佔其對外貿易。這個獨佔地位是他們隸屬於英國的主要標誌,也是英國迄今從這種隸屬關係取得的唯一成果。英國迄今在維繫此一隸屬關係上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實際上全都是爲了支持此一獨佔地位。

在目前的騷亂髮生前,平時駐守在這些殖民地的軍隊編制費用通常包括:二十支步兵聯隊的薪水;炮兵部隊、各種軍需品,以及必須額外供應給他們的軍糧等等的費用;還有爲了防守綿長的北美洲海岸和我們西印度諸島的海岸,驅逐外國的走私船,而經常留守在那裏的龐大海軍艦隊所需的費用。此一平時編制的全部費用,固然是英國財政收入的一項負擔,但其實只佔英國統治其殖民地的全部成本中最小的部分。如果我們想知道全部的成本,就必須在平時編制的每年花費外,加上一大筆錢的利息;那一大筆錢是英國,因爲視其殖民爲其所統治的外省,在若干不同的場合,爲了保衛殖民地而發生的數次龐大支出的總和。

我們尤其必須加上最近一次戰爭的全部花費,以及其前一次戰爭花費的大部分。最近一次戰爭全然是殖民地糾紛所引起的,因此全部的戰費,不管是花在世界上哪一個角落,不管是花在德國或花在東印度羣島,按理都應該算在殖民地的頭上。它算起來超過九千萬英鎊,包括簽訂新約借來的公債、每一英鎊加徵兩先令的土地稅附加捐,以及每年從償債基金借來的那些錢。一七三九年開始的英國與西班牙戰爭,主要也是殖民地糾紛所引起的戰爭。主要的爭端是要阻止西班牙搜索英屬殖民地的船隻,那些船隻在屬於西班牙勢力範圍,鄰接南美洲北岸的加勒比海地區進行非法貿易。

那一次戰爭的全部花費,實質上等於是爲了支持某一個獨佔地位而發給的獎勵金。表面上的目的是要鼓勵英國的製造業,以及擴大英國的貿易市場。但實際的效果卻是,第一,提高英國商業資本的利潤率,以及第二,使我們的商人得以改變原來的作法,提高他們手中資本投入某一特定貿易部門的比例,而此一貿易部門的資本回收過程又是比其他大部分貿易部門更爲緩慢、更爲遙遠。這兩件事如果有個獎勵金可以阻止的話,也許很值得發給那個獎勵金加以阻止。所以,以她目前經略所屬殖民地的方式,英國對所屬殖民地的統治地位,除了損失,其他什麼也沒讓她得到。

如果有人建議英國應該自動放棄對殖民地的所有統治權,放手讓所有殖民地選舉他們自己的行政與司法長官,制定他們自己的法律,照他們自己的意思與所有國家談和或者宣戰;那無異是在建議一個世上任何國家,無論是在過去或未來,都絕不可能採納的辦法。任何國家都不可能主動放棄統治任何外省的權利,不管那個外省統治起來有多麻煩,也不管它所提供的收入相對於它所導致的花費是多麼的少。對每一個國家來說,犧牲外省的統治地位,縱使往往合乎國家整體的實質利益,但必定有損國家的尊嚴,而也許更爲重要的後果是,這種犧牲必定違反國內統治階級的私人利益,因爲他們對許多重要的有給或無給公職,以及對許多名利雙收機會的分派權,將因此而被剝奪;而持續佔領最桀驁不馴,且對全民而言,最爲不利的外省,幾乎總是少不了會有這種分派名位與財富的權力。

因此,最熱衷改革願景的夢想家大概也不敢提出這種建議,至少不會當真指望這種建議會獲得採納。然而,如果這種建議獲得採納,那麼英國不僅可立即免於承擔殖民地平時駐軍編制每年的全部經費,而且也許還可以和他們談妥某種通商條約,有效確保英國自由和他們貿易;那種安排會比她目前享有的獨佔地位,對她的全體國民更有利,雖然對她的商人比較不利。果能如此分離變成好朋友,則殖民地對母國自然會有的那種親切感,雖然也許已被最近雙方之間的種種糾紛消耗殆盡,應該會很快復甦。

那種親切感也許不僅會使他們傾向於長期尊重他們在分離時和我們締結的那個通商條約,而且也會使他們傾向於在發生戰爭時,以及在貿易上偏袒我們;總而言之,使他們不再是我們當中性情乖戾好鬥的黨徒,而變成是我們最忠誠、最親切,也最慷慨的盟邦;同一種曾經存在於古希臘諸殖民地和他們母國之間的關係,那種一方有父母般慈愛之情,而另一方有兒女般孝敬之意的關係,也許可以在英國和她的殖民地之間復甦起來。任何外省若要變得有利於其所從屬的帝國,則它在平時提供給國庫的收入,就應該不僅足以支應其本身平時駐軍編制的全部費用,而且也應對帝國政府的一般行政,貢獻它該承擔的部分經費。

每一個外省必然多少會增加帝國政府的一般行政費用。所以,如果有任何一個外省沒有爲這種費用提供該它承擔的部分經費,則必有某個不公平的負擔會落在其他某個帝國省份身上。依此類推,每一個外省在戰時提供給國庫的非常收入,在帝國全部的非常收入中所佔的比例,也應該和它平常該提供給國庫的收入相同。但大家都會毫不遲疑的承認,目前英國從殖民地那裏得到的收入,不管是平常的或是非常的,對整個大英帝國全部收入的貢獻,都沒有達到這個公平的比例。沒錯,有人確實以爲,對殖民地貿易的獨佔地位,增加了英國人民的私人收入,也因此使英國人民有能力支付較多的稅款,可以彌補殖民地對國庫收入貢獻不足的缺憾。

但我已經盡力說明過,這種獨佔對殖民地來說固然形同是一種難以忍受的稅負,而且它固然可以增加英國某一特定階層人民的收入,可是英國全體人民的收入一定會因它而減少而非增加,因此一定會減少而非增加全體人民的納稅能力。再說,因這種獨佔而收入增加的那些人士,構成一個相當特別的階級,要對他們課徵比其他階級更重的稅,不僅絕不可能辦得到,甚至嘗試對他們課徵更重的稅還是一個極爲不智的做法;關於這一點,我將在下一卷盡力說明。所以,根本不可能從這個特別階級取得特別的公共財源。

殖民地可由他們自己的議會決定課稅,或由英國國會決定課稅。要馴服殖民地議會,使他們對自己的選民課徵這麼充分的公共收入,不僅足夠隨時維持他們自己的民政與軍事編制,而且也足夠支付大英帝國中央政府的經費中他們該分擔的部分,似乎是一件絕不可能辦到的事。即便是直接擺在英國國王眼前的英國國會,也是經過好長一段時間的努力,才屈服於這樣的駕馭方式,亦即,才變得肯提供足夠的財源,支持他們本國的民政與軍事編制。而且即便是針對英國國會,也只有把此一民政與軍事編制內的一大部分官職,或安插這些官職的權力,分配給一些特定的國會議員,纔可能建立起這樣的駕馭方式。

但由於各個殖民地議會和國王本人距離遙遠、他們爲數頗多、他們分處各地,以及他們各自不同的組成背景,因此即使國王同樣擁有馴服英國國會時所用的那種資源,他也很難以同樣的方式成功的馴服他們,更何況這時他手上不見得有那種資源。不管是從大英帝國中央政府的職位中,或是從安插這些職位的權力中,他可以挪出來供所有殖民地議會的主要議員分享的那部分,絕不可能多到或大到足以促使他們放棄自己在家鄉享有的民心與聲望,轉而對他們的選民課稅,去支持那個所有的職位與薪水幾乎全由陌生人拿走的中央政府。

再說,由於執政當局對各個議會中各個議員的相對重要性必然會有所不知,因此在企圖以同樣的方式馴服他們的過程中,必然會時常觸怒他們,必然會經常犯下大錯,所以這樣的駕馭方式似乎絕不可能使他們屈服。此外,一般相信,關於什麼是保衛與支持整個帝國所必要的費用,殖民地議會沒有能力做出適當的判斷。保衛與支持整個帝國的工作,不是委託他們來負責。那不是他們分內的事,而他們也沒有經常的管道可以取得相關的信息。某一個外省的議會,好比是某一個教區的代表會,對於自己那一省(或那一區)的事務,可以做出適當的判斷;但對於關係到整個帝國的事務,它無法做出適當判斷。

它甚至無法適當地判斷,關於它自己那一省在整個帝國中所佔的分量如何,或關於它自己那一省的財富與重要性,和其他省份比較,居於什麼樣的相對位置;因爲其他那些省份並不歸特定哪一省的議會監督。只有監督整個帝國事務的議會,纔有適當的能力判斷,什麼是保衛與支持整個帝國所必要的費用,以及帝國每一個省份應該依什麼比例做出貢獻。因此,有人建議,應該以徵稅令對殖民地徵稅,亦即,應該由英國國會決定每一處殖民地應該繳納的總額,再由各殖民地議會以最適合當地情況的方式,向當地居民估價徵收那個數額的稅。

這樣,關係到整個帝國的事務,將取決於監督整個帝國的議會,而各殖民地的地方事務,則仍然取決於它自己的議會。根據此一建議,即便英國國會沒有代表殖民地的議員,如果我們可以根據經驗推斷的話,英國國會也絕不會向各殖民地要求繳納不合理的金額。對於那些在國會中沒有代表的帝國省份,英國國會從未在任何場合顯露出絲毫企圖使它們負擔過重的傾向。例如,對國會權威毫無反抗能力的格恩西島(Guernsey)和澤西島(Jersey),被課徵的稅比英國其他任何省份都來得輕。

在嘗試行使它所謂對殖民地課稅的權利時,不管這所謂的權利是否有確實的法理根據,英國國會要求他們繳納的稅金,相對於他們國內的同胞所繳納的,迄今從未接近過任何算得上公正的比例。再說,如果要求殖民地貢獻的稅收,總是隨着土地稅的升降而比例升降,那麼英國國會除非同時對它自己的選民課稅,否則也不可能對他們課稅;換言之,在這種情況下,殖民地實際上等於是有代表在國會爲他們說話一樣。事實上,這世界上並非沒有這樣子的帝國,即它不是以“一體”看待的方式,對轄下所有不同的省份課稅,而是由國王決定每一個省份應該繳納的數目;在某些省份,也依照他認爲適當的方式進行估價,徵收那個數目的稅,但在其他省份,他則是放手讓各個省議會決定如何估價徵收。

例如,在法國的某些省份,法國國王不僅決定應當課徵多少稅,而且也決定應當怎麼去估價徵收那些稅。但對其他省份,他僅要求繳納某一數目的稅,而任憑各省的省議會按照他們自己認爲適當的方式,去估價徵收那個數目的稅。根據以徵稅令對殖民地徵稅的模式,英國國會相對於各殖民地議會所處的地位,幾乎就像是法國國王相對於某些法國省份的省議會那樣;在法國,並非所有省份都有權成立他們自己的省議會,而那些仍享有這種特權的省份,一般相信是治理最爲完善的法國省份。但根據這種徵稅令模式,殖民地固然沒有正當的理由擔心,他們分擔的公共經費,相對於他們國內同胞分擔的部分,會超過適當的比例;但英國也許有正當的理由擔心,實際由他們分擔的部分將永遠達不到那個適當的比例。

對那些仍然享有特權成立他們自己的議會的法國省份,法國國王仍擁有一定公認的權威,但英國國會對殖民地已有一段時日沒有任何權威可言了。殖民地議會,如果對英國國會不是很有好感(而除非國會改變駕馭他們的方法,變得比以往更爲巧妙,否則他們是不太可能對國會很有好感的),仍然會找許多借口規避或拒絕最合理的國會徵稅令。且讓我們假定英國和法國發生戰爭,而爲了保衛大英帝國的核心,必須立即籌措一千萬英鎊的戰費。這筆錢必須以指定用來支付利息的國會專款做擔保才借得到。

假定國會擬在英國國內課稅,籌措部分付息專款,而其餘部分則擬以徵稅令,分別向美洲與西印度羣島的各處殖民地徵收。根據這樣的付息專款做擔保,人們是否會很爽快的借錢給國會呢?這樣的付息專款,其中的某部分是否真有着落,還得看各個殖民地議會的氣氛是否愉快而定;而且所有那些殖民地議會,距離核心戰場很遠,有時候也許還認爲他們自己和戰爭沒什麼關係。所以,拿這樣的付息專款規劃做擔保借得到的錢,數目恐怕不會比相信將可由英國國內課稅負責償還的那部分多。於是,因爲戰爭而揹負的債務,就會像我們至今始終看到的那樣,全部落在英國身上,亦即,全部由帝國的某一部分承擔,而不是由帝國整體承擔。

英國也許是有史以來,在擴大其統轄範圍的過程中,唯一隻增加費用而從來沒有增加過財源的國家。其他國家通常把保衛帝國的一大部分費用轉嫁給他們轄下的外省負擔。而英國則向來忍受她轄下的外省把幾乎全部的這種費用往她身上推。雖然法律上這些殖民地至今仍被視爲從屬與聽命於她,然而若真要使英國立於與她的殖民地平等的地位,則在以徵稅令對他們徵稅的模式中,似乎有必要讓國會擁有某些手段,以備在殖民地議會企圖規避或拒絕服從徵稅令時使用,以保證它的徵稅令立即有效;不過這些手段究竟是什麼卻很不容易想象,而且也從未有人說明過。

可是,一旦英國國會對殖民地徵稅的權利真的完全確立,甚至此一權利無須仰賴他們自己的議會事先同意,則那些議會的權勢便會馬上結束,而英屬美洲所有領導人物的權勢也會跟着結束。人們之所以渴望參與管理公共事務,主要是因爲可以享有權勢。每一個國家的領導人物是該國自然的統治階層;此一階層中的大部分人物是否有力量保全或防衛他們個別的權勢,決定一個自由統治體系是否穩定與存續。整個國內結黨爭霸的戲碼,全在於那些領導人物相互間不斷的攻擊對方的權勢和保衛他們自己的權勢。

美洲的領導人物,也像所有其他國家的領導人物一樣,渴望保全他們自己的權勢。他們覺得或自以爲,如果他們的議會被如此降級,以至於變成只是英國國會的代理人和執行官,他們自己的權勢就會消失殆盡(他們喜歡把他們的議會叫做國會,而且也喜歡認爲他們的議會擁有和英國國會平等的權威)。所以,他們向來拒絕英國國會以徵稅令對他們徵稅的建議,而且像其他懷有雄心壯志的勇敢男人那樣,寧可選擇拔劍保衛他們自己的權勢。在羅馬共和國末期,羅馬的一些盟邦要求羅馬允許他們享有一般羅馬公民享有的權利;當時保衛與擴大共和國勢力範圍的重任,主要是由這些盟邦承擔。

在他們被拒絕後不久,便爆發了羅馬史上所謂的同盟戰爭(the social war)。在那個戰爭的過程中,羅馬將那些權利授予大部分的盟邦,一次授予一個盟邦,而且按照那些盟邦脫離(反叛的)大同盟的情況比例授予。英國國會目前堅持對殖民地課稅,而他們則拒絕被一個他們沒有代表權的國會課稅。如果英國允許每一個脫離大同盟的殖民地,按照它對整個帝國公共收入的貢獻比例,在國會有適當的代表人數,同時由於它將和它的英國同胞一起被課徵同樣的稅,爲了補償,它也將和它的英國同胞一起享有同樣的貿易自由;而且如果後來它對公共收入的貢獻增加,它在國會的代表人數也將按比例增加;那麼,一個取得權勢的新方法,一個新的而且更爲耀眼的奮鬥目標,就會呈現在每一個殖民地領導人物的眼前。

於是,基於人們對自己的能力與幸運常有的那種大膽自信,他們或許希望有機會在英國政壇這種像似在國家殿堂舉辦的超大型輪盤賭局中,贏得一些真正的大獎,而不想再虛擲光陰,在殖民地內訌那種可以說是市井小民參與的民間賓果遊戲中,等待抽中某些瑣碎的小獎。除非着落在這個或其他某個辦法(而似乎也沒有比這個更明顯的辦法),以保全美洲那些領導人物的權勢,滿足他們的雄心壯志,否則不太可能促使他們自願服從我們;而且我們也應該想一想,強迫他們服從,必然導致流血,而那些血的每一滴,如果不是我們同胞的血,就是我們希望能成爲我們同胞的那些人的血。

有些人未免過於昏庸,自以爲就目前事態演變的形勢來說,單靠武力便可輕易征服我們的殖民地。但在他們所謂的大陸會議中主導各種決議的那些人,此刻那種覺得自己極爲重要的感覺,也許即使是最偉大的歐洲臣民也很少曾經嘗過。他們從零售店主、工匠和法律代理人轉身變爲政治家和立法者,此刻正致力爲一個龐大的帝國籌劃一個新形式的政府;他們自以爲這個帝國將變成一個有史以來最偉大且最令人敬畏的帝國,而事實上,它也似乎很可能變成這樣的帝國。也許有五百個各種不同行業的人士,直接受命於那個大陸會議,進行各種不同的工作;也許有五十萬個人受命於那五百個人;他們全都像主導大陸會議的那些人一樣,覺得自己的重要性陡然相應的提高了很多。

目前主導美洲局面的那一羣人中,幾乎每一個所處的地位,在他自己的想象中,不僅高於他曾經有過的任何地位,甚至高於他曾經期望獲得的任何地位;因此,除非有某種新的奮鬥目標呈現給他或給他的上司,否則如果他有一般男人的氣概的話,他寧死也會挺身保護那個地位。赫諾(Henaut)校長指出,我們現在讀到天主教同盟(the Ligue)處裏許多小事情的經過報告時會覺得好笑,因爲那些事情在發生時,也許不會被局外人認爲是什麼重要的消息。但他也說,當時每一個身在其中的人都自認爲自己扮演的角色相當重要,而我們現在讀到的從那時候留下來的無數備忘錄,大部分是由那些自認爲在事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人,興趣盎然地把事情始末的所有細節誇大記錄下來的。

巴黎人民是如何在那個場合頑強的保衛他們自己的城市,以及他們寧可忍受怎麼樣可怕的饑饉,也不願向法國史上最好的而且後來也是最受愛戴的國王屈服,大家知道得很清楚。當時大部分的巴黎市民,或者說,當時領導大部分巴黎市民的那些人,爲了保衛他們自己的重要性而戰,他們預料一旦舊政權復辟,他們的重要性也就告終。除非我們能勸服我們的殖民地接受某個和我們統一的模式,否則他們很可能會頑強的保衛他們自己,對抗所有母國當中最好的母國,就像巴黎市民那樣頑強的對抗史上最好的一位法國國王。

古時候,人們沒有民意代表的概念。當某一個國家的人民被容許享有另一個國家的公民權時,他們沒有其他的方式行使那種權利,除非全體親自到那另一個國家,和那裏的人民一起商議事情、一起投票表決。容許大部分意大利居民享有羅馬公民的權利,徹底摧毀了羅馬共和國。誰是或誰不是羅馬公民,變成無法分辨。沒有一個羅馬部族能分辨誰是或誰不是它自己的成員。隨便一羣起鬨的民衆都可能被送入人民大會,趕走真正的公民,決定共和國的事務,彷彿他們自己就是羅馬公民似的。但即使美洲派遣五十位新代表到英國國會,下議院的門房也不會有多大的困難分辨誰是或誰不是國會議員。

所以,即使羅馬共和國的政體必然會因爲羅馬和意大利盟邦統一而毀壞,但大英帝國的政體卻絲毫不可能因爲英國和她的殖民地統一而受到傷害。與此相反,那個政體將會因爲統一而變得更完整,沒有統一似乎反而不完美。一個議會,如果商議與決定的事務牽涉到帝國的每一個地方,若要獲得適當的信息,顯然應當有來自帝國每一個地方的代表。然而,我不敢說,這個統一很容易實現,或者在實現這個統一的過程中,不會有困難,甚至是很大的困難。但我也從未聽說有什麼困難看起來是無法克服的。

主要的困難也許不是來自於事情本身的性質,而是來自於大西洋此岸和彼岸人民的各種偏見與成見。我們在水的這一方擔心,爲數衆多的美洲代表會破壞英國政體的平衡,亦即,一方面有些人唯恐他們會過分增加國王的影響力,而另一方面也有人唯恐他們會過分增加民主的力量。但如果美洲代表的人數是和美洲課稅的收入成正比,則需要被駕馭的人數將恰好和駕馭他們的資源同一比例增加,而駕馭他們的資源也一樣會和需要被駕馭的人數同比例增加。所以,統一後英國政體中屬於君主的和屬於民主的部分,將保持和統一前同一程度的相對抗衡力量。

在水另一方的人民則擔心,他們和中央政府所在地的距離也許會使他們在許多方面遭到壓迫。但他們在國會的代表人數一開始應該就很多,將可輕易的保護他們免於一切壓迫。距離不可能太過削弱國會代表對選民的倚賴,因爲前者仍然會覺得他在國會里的位置,以及他從那個位置獲得的一切,全是後者的善意託付所致。所以,盡力發揮立法者所有的權威,抨擊任何文武官員在那些遙遠的帝國省份可能犯下的每一個粗暴行爲,以培養選民的善意,應當合乎後者的利益。再說,美洲人民大可告慰他們自己,他們和中央政府所在地距離很遠的狀態應當不會持續太久,而這個告慰自己的想法看起來也並非毫無根據。

按照美洲以往在財富、人口與土地改良方面迅速進步的情形推斷,也許用不着比一個世紀長多久的時間,美洲的稅收便可後來居上超越英國的稅收。屆時大英帝國的核心,自然會自動移轉到對整個帝國的整體防衛與支持貢獻最大的那個地方。發現美洲以及發現繞過好望角抵達東印度的航路,是人類有歷史記錄以來最偉大也最重要的兩件事。它們已經產生非常重大的影響,但從這些發現迄今僅經過短短兩、三個世紀,因此我們還不可能看到它們的全部後果。今後那兩件大事還會爲人類帶來什麼好處或什麼厄運,凡人的智慧無法預見。

它們在某一程度上把世界上距離最遙遠的地方結合起來,讓他們互相紓解對方的匱乏,互相增加對方的生活享受,同時互相鼓勵對方的勤勞,因此它們的總傾向似乎是有益的。然而,不管是對東印度羣島或西印度羣島的土著來說,那兩件事可能帶來的一切商業利益,全都被它們所引起的可怕不幸淹沒了。然而,這些不幸似乎是意外導致的,而不是那兩件大事本質上有什麼非如此不可的因素。在那些發現被完成的時刻,歐洲人這一方的力量優勢恰巧是這麼大,以至於他們可以爲所欲爲,安然無虞的在那些遙遠的地方犯下各種不公不義的罪行。

今後,那些地方的土著力量也許會變得比較強,而歐洲人的力量會變得比較弱,從而世界上所有不同地方的居民也許會在勇氣與力量上達到某種平衡,只能靠這種平衡引起相互敬畏的心理,嚇阻各自獨立的國家自行其是犯下種種不義的罪行,迫使他們互相對對方的權利有某種程度的尊重。但最可能建立這種力量平衡的,似乎莫過於知識與各種進步成果的互相交流,而這種交流又自然而然,或者毋寧說必然,會隨着所有國家之間的廣泛通商而來。另一方面,那些發現的一個主要效果,是助長重商主義的氣焰,若非那些發現,那氣焰絕不可能燒得如此光輝耀眼。

重商主義的目標是要使大國致富,但不是以土地的耕種與改良爲手段,而是以貿易和製造業爲手段,亦即,以城市的產業而不是以鄉村的產業發展使國家致富。但由於那些發現,歐洲的商業城市,不再只是侷限於世界上一小塊地方的製造商與販運商(那一小塊地方包括歐洲瀕臨大西洋的部分,以及波羅的海和地中海周圍的國家),而變成也是爲人數衆多且繁衍迅速的美洲墾殖者服務的製造商,以及爲幾乎所有不同的亞洲、非洲和美洲國家服務的販運商,甚至在某些方面,也變成是那些國家的製造商。

那些發現爲歐洲商業城市的產業打開了兩個新世界,其中每一個都比舊世界大很多也更爲遼闊,而且其中一個新世界的市場此刻還一天天變得越來越大。沒錯,此一大商業舞臺的掌聲與榮耀,的確全由那些擁有美洲殖民地的國家,以及直接和東印度羣島貿易的國家享有。然而,其他國家,儘管遭到許多旨在排除他們參與的不公平限制,卻往往享有此一商業舞臺大部分的實質利益。例如,西班牙與葡萄牙的殖民地給予其他國家勤勞的實質鼓勵,就比它們給予西班牙與葡萄牙勤勞的實質鼓勵還要多。

單就亞麻布這一項商品來說,那些殖民地的消費金額據說每年超過三百萬英鎊(我不敢保證這數量正確無誤)。但此一龐大的消費需求幾乎全由法國、佛蘭德斯(Flanders)、荷蘭和德國供應。西班牙與葡萄牙只供應其中一小部分。供應此一龐大數量的亞麻布給那些殖民地的資本,每年都分配給其他那些國家,提供收入給其他那些國家的居民。只有這資本的利潤才花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協助支撐加的斯和里斯本商界奢侈浪費的生活。甚至被各國用來確保自己得以獨佔其殖民地貿易的那些管制規定,對它們想要袒護的國家有害的程度,也往往大於對它們想要妨害的國家。

對他國勤勞施加不正當的壓迫,可以說反倒落在那些施加壓迫者的頭上,壓制他們自己的勤勞更甚於壓制他國的勤勞。例如,根據那些規定,漢堡(Hamburg)的商人必須把他要運到美洲市場出售的亞麻布送到倫敦,也必須從倫敦帶回他要運到德國市場出售的菸草;因爲他不可以把亞麻布直接送到美洲,也不可以直接從美洲運回菸草。由於此一限制,他可能不得不以稍微便宜一些的價格出售亞麻布,而且也可能不得不以稍微貴一些的價格買進菸草;因此,他的利潤可能會稍微少一些。然而,在漢堡和倫敦之間貿易,他可以更快收到他的資本買來的回頭貨,亦即,在漢堡和倫敦之間貿易,他的資本回收速度,顯然要比他直接和美洲貿易時可能會碰到的回收速度更快,即使我們假定美洲客戶付款和倫敦客戶一樣的準時,何況這個假定又絕非事實。

所以,在那些規定侷限漢堡商人從事的那門貿易中,他的資本能經常僱用的德國勤勞量,反倒大於在那門他被禁止從事的貿易中,他的資本可能僱用的德國勤勞量。雖然對他來說,前一種用途也許比後一種用途較無利可圖,但對他的國家來說,前一種方式不可能比較不利。但殖民地貿易獨佔自然(如果我可以這樣使用“自然”一詞)會吸引倫敦商人的資本投入的那種用途,就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那種用途對他來說也許比其他大部分用途更爲有利可圖,但因爲資本回收緩慢,對他的國家來說不可能比較有利。

儘管歐洲各國費盡心機,企圖以各種不正當的管制措施,獨自壟斷其所屬殖民地全部的貿易利益,至今仍然沒有哪一個國家能夠獨自壟斷到什麼東西,除了它自己在平時與戰時,爲了支持與防衛它對所屬殖民地的壓迫性權威所產生的全部費用。擁有殖民地所產生的全部麻煩與不便,確實由每一個國家獨自徹底壟斷了。但殖民地貿易所產生的利益,它則不得不與許多其他國家分享。毋庸置疑,獨佔美洲龐大的貿易市場,乍看之下,自然像是一件具有無上價值的至寶。對於被野心衝昏了頭、看不清事物的人來說,在一團混亂你爭我奪的政治與戰爭場景中,它看起來自然像是一個很耀眼的標的,值得奮力爭取。

然而,正是此一標的令人眼花繚亂的光彩,正是因爲殖民地貿易市場龐大無比,纔會使獨佔變得有害,亦即,纔會使一個本質上必然比其他大部分用途較不利於國家整體的用途,吸納了比原本該投入的比例更大的一份國家資本。我們在本書第二卷已經說明過,每一個國家的商業資本可以說自然會尋找最有利於該國的用途。如果那資本是用在國外販運貿易(carrying trade),則它所屬的國家就會變成它所販運的各國貨物集散中心。但那資本的擁有者必然希望儘可能把大部分他所販運的貨物在本國市場就地銷售掉。

這樣,他可爲自己省下貨物出口的麻煩、風險與費用,因此他將不僅樂意以較低的價格在本國市場出售那些貨物,而且即使這麼做的利潤,將稍微低於他把貨物送到國外時也許可以賺到的,他也願意。所以,他自然而然會儘可能努力把他的販運貿易轉變成國外消費品貿易(foreign trade of consumption)。再來,如果他的資本是用在國外消費品貿易,則基於同樣的道理,他也會樂意把他收購來準備出口到某一國外市場的本國貨物,儘可能在本國市場就地銷售掉大部分;他這樣等於是儘可能努力把他的國外消費品貿易轉變成國內貿易。

每一個國家的商業資本,就這樣自然而然的追求比較近的用途,規避比較遠的用途;自然而然追求回收次數比較頻繁的用途,規避回收時程比較遠也比較慢的用途;自然而然追求那種使它能在它所屬(或所在)的國家維持最多生產性勞動的用途,規避那種使它只能在那裏維持最少生產性勞動的用途。每一個國家的商業資本,自然而然會追求那種平常最有利於該國的用途,規避那種平常對該國利益最小的用途。但如果在那些平常對國家利益比較小的遠距離用途中,有任何一個用途的利潤水平,碰巧上升到稍微高於足夠抵消資本主對某些近距離用途的自然偏好,那麼此一較高的利潤就會從那些近距離用途擷取資本,直到所有用途的利潤迴歸到適當的水平。

然而,此一較高的利潤證明,在社會實際所處的情況下,投入那個遠距離用途的資本,相對於其他用途而言稍微不足,亦即,社會資本並未以最適當的方式,分配在社會中所有不同的用途。它證明,某些東西或者買價太便宜,或者賣價太貴,偏離了那些東西該有的價格水平。它證明,某一特定階級的人民或多或少受到壓迫,因爲他們或者付出太多,或者得到太少,不符合所有不同的社會階級間應該有,而且也自然而然會有的那種公道。雖然同一數量的資本在遠距離的用途中,與在近距離的用途中所維持的生產性勞動數量絕不會一樣,但對社會福祉而言,遠距離的用途也許和近距離的用途一樣有必要投入資本;譬如,某一遠距離用途所買賣的那些貨物,也許正是許多近距離用途不可或缺的東西。

但如果買賣這種貨物的那些人,賺取的利潤高於適當的水平,則那些貨物將賣得比該有的價格貴,亦即,稍微高於它們的自然價格,而所有投入近距離用途的那些人,將或多或少受到此一高價格的壓迫。所以,在此場合,他們自身的利益要求,應該從那些近距離的用途撤出某些資本,轉而投入那個遠距離的用途,以便將該用途的利潤降低至適當的水平,同時將該用途所買賣的那些貨物價格降低至它們的自然水平。在此異常的場合,公衆的利益要求某些資本,應該從那些平常比較有利的用途撤出,轉而投入某一個平常對公衆比較不是那麼有利的用途;在此異常的場合,和所有其他平常的場合一樣,人們自然的利益與行爲傾向,完全和公衆的利益相吻合,自會引導他們從近距離的用途撤出資本,轉而投向遠距離的用途。

衆人個別的私利與情感,就是這樣自然的促使他們把他們的資本,轉向平常對社會最有利的那些用途。但萬一由於這種自然的偏好,他們把過多的資本投向那些用途,則那些用途的利潤降低,而所有其他用途的利潤上升,就會立即促使他們改變那種不完美的資本分配比例。所以,毋須法律干預,人們的私利與情感自然會引導他們,在分割每一個社會的資本,將它配置到社會中所有不同的用途時,儘可能貼近最適合社會整體利益的那種分配比例。重商主義所有的管制,必然多少會攪亂此一既是自然又是最有利的資本分配。

但重商主義涉及美洲和東印度貿易的那些管制,對此一資本分配的擾亂效果,也許比其他任何管制的效果都還要大,因爲那兩大洲的貿易所吸納的資本,比其他任兩個貿易部門所吸納的還要多。然而,造成此種攪亂效果的種種管制,在那兩個貿易部門不盡相同。那兩個貿易部門的主要管制手段,雖然都是獨佔,但是屬於不同種類的獨佔。沒錯,重商主義唯一的法寶,似乎不是這種獨佔,就是那種獨佔。在美洲貿易方面,每一個國家都直接公開地努力排除所有其他國家直接和它自己的殖民地貿易,希望儘可能全部壟斷它自己的殖民地市場。

在十六世紀大部分的時間中,葡萄牙人也曾努力以同一種方式控制東印度貿易,主張只有他們自己有權航行印度洋,說他們首先發現那一條到東印度航路的功勞很大。荷蘭人至今仍然拒絕所有其他歐洲國家直接和他們的香料羣島貿易。這種獨佔顯然是針對所有其他歐洲國家的人民而設;那些國家的人民,不僅因此被排除參與一門也許頗適合他們投入一部分資本經營的貿易,而且也不得不以(比他們自己能直接從產地進口時)稍微貴一些的價格,購買那門貿易所販賣的貨物。但自從葡萄牙的勢力衰微後,不再有任何歐洲國家主張航行印度洋的權利專屬於他們自己,因此印度洋的主要港口目前對所有歐洲國家的船隻是開放的。

然而,在每一個歐洲國家,除了在葡萄牙以及最近幾年在法國,東印度貿易都只准許某一家專利公司獨佔經營。這種獨佔完全是針對自己國內的人民而設。在設立這種獨佔的國家,大部分人民,不僅因此被排除參與一門也許頗適合他們投入一部分資本經營的貿易,而且也不得不以(比那門貿易如果對他們所有的國人自由開放時)稍微貴一些的價格,購買那門貿易所販賣的貨物。例如,自從英國成立東印度公司後,英國其他的居民,除了被排除參與那門貿易外,在他們所消費的東印度貨的價格中,不僅必定已經支付了該公司憑藉其獨佔地位而在那些貨物上賺到的所有異常的利潤,而且也必定已經支付了這麼大的一家公司在經營管理上所有不可避免的詐欺舞弊必然造成的異常浪費。

所以,第二種獨佔顯然比第一種獨佔更爲荒謬。這兩種獨佔都或多或少攪亂社會資本自然的分配比例;但它們攪亂資本分配的方式未必相同。第一種獨佔一定會吸引資本投入設立這種獨佔的貿易部門,結果會使投入那種貿易部門的社會資本超過原本會自動投入的比例。第二種獨佔有時候會吸引資本投入設立這種獨佔的貿易部門,有時候會排斥資本進入那種貿易部門,結果究竟如何視各種情況而定。在窮國,被這種獨佔吸引而投入那種貿易部門的資本,通常大於原本會自動投入的數量。在富國,通常會有爲數不少的資本因爲被這種獨佔排斥而無法按照它們自己的意願投入那種貿易部門。

例如,像瑞典和丹麥那樣窮的國家,除非東印度貿易只准一家專利公司獨佔經營,否則大概永遠也不會有什麼人派船到東印度去。設立那樣的公司,必定會鼓勵某些冒險家。他們享有的獨佔地位保障他們在本國市場免於面對所有的競爭者,而他們在國外市場則享有和其他國家的同行一樣的機會。他們的獨佔地位讓他們看到,在數量相當大的東印度貨上,他們可十拿九穩的賺到巨大的利潤,同時在數量非常大的東印度貨上,他們也有機會賺到相當大的利潤。除非有這種特別的鼓勵,否則那些窮國的窮商人大概永遠也不會想把他們那一丁點兒資本,投入像東印度貿易這種在他們看起來當然是很遙遠也很不確定的冒險行業。

反之,像荷蘭那樣的富國,在自由貿易的情況下,派遣到東印度去做生意的船隻,很可能比目前實際派去的多很多。許多筆非常龐大、原本會投入東印度貿易的商業資本,很可能因爲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股本有限無法容納它們,而被排斥在那門貿易之外。荷蘭的商業資本非常龐大,可以說已經到了不斷向外溢流的程度,有時候流向外國政府公債,有時候流向外國民間商人和冒險家貸款,有時候流向最迂迴的國外消費品貿易,有時候則流向國外販運貿易。因爲所有近距離的用途都完全被填滿了,所有配置在那裏運用還能多少獲得一點利潤的資本都已經配置在那裏了,所以荷蘭的資本必然會流向一些最遙遠的用途。

在荷蘭,東印度貿易如果完全自由,很可能會吸納大部分的國內剩餘資本。對歐洲的製造品和美洲的金銀以及其他許多物產,東印度羣島可是一個比歐洲和美洲加起來都還要大也更爲遼闊的市場。攪亂自然的資本分配,必然對發生這種攪亂的社會有害,不管資本分配被攪亂,是由於排斥原本會投入某一特定行業的資本,或是由於吸引原本不會投入某一特定行業的資本投入那個行業。如果在沒有任何專利公司獨佔的情況下,荷蘭的東印度貿易應該會大於目前實際的規模,則荷蘭目前必定因爲她的一部分資本,被排除投入最適合該部分資本的用途,而蒙受了相當大的損失。

同樣的,如果在沒有任何專利公司獨佔的情況下,瑞典和丹麥的東印度貿易應該會小於目前實際的規模,也許更可能完全不存在,則那兩個國家目前也必定因爲他們的一部分資本,被吸引投入一個必然不適合他們目前狀況的用途,而蒙受了相當大的損失。以他們目前的狀況來說,對他們比較有利的做法,也許是向其他歐洲國家購買東印度貨,即使他們須支付稍微高一點的價格,而不是把他們那麼少的資本當中那麼大的一部分投入一門這麼遠距離的貿易,因爲在這門貿易中,資本回收是這麼緩慢,以致那一大部分資本在他們國內所能維持的生產性勞動數量是這麼少,而在他們國內,對生產性勞動的需求又是這麼殷切,已經完成的工作是這麼少,尚待完成的工作是這麼多。

所以,即使有某一個國家,除非設立一家專利公司獨佔該國的東印度貿易,否則就無法經營任何對東印度的直接貿易,我們也不能因此而推論說,那一個國家應該設立這樣的公司,而只能推論說,那一個國家在這種情況下不應該直接和東印度貿易。一般來說,這種獨佔性的公司並非經營東印度貿易的必要工具;關於這一點,葡萄牙的經驗可以充分證明。葡萄牙並沒有設立任何獨佔東印度貿易的公司,但她幾乎享有整個東印度地區的直接貿易,前後已經超過一個世紀。有人說,沒有任何個別的商人有足夠的資本,在東印度各個港口設置代辦處或代理人,以便立即提供貨物給他偶爾派到那裏的船隻裝載;可是,除非他有能力這麼做,否則尋找船貨裝載的困難,往往會使他的船隻延誤返航的季節,而如此長時間的延誤所產生的費用,不僅會耗掉商業冒險的全部利潤,甚至往往導致相當大的損失。

然而,這個說法,如果真能證明什麼,那就是證明,無論是哪一門大貿易,除非由一家公司獨佔,否則就經營不了;但所有國家的經驗都顯示事實並非如此。無論是哪一門大貿易,任何個別的商人都不會有足夠的資本,同時經營其中主要的部門,以及所有必須附帶經營的部門。但當一個國家成長到適宜經營某一門大貿易時,某些商人自然會將他們的資本投向其中主要的部門,而另外有一些商人也自然會將他們的資本投向那些必要的附屬部門;雖然其中所有不同的部門都自然會有人經營,但事實上很少是全部由某一個商人的資本包辦。

所以,如果某一個國家成長到適宜經營東印度貿易時,它的某一部分資本自然會自動分散配置到那門貿易中所有不同的部門。它的某些商人會發現,他們自己最好住在東印度,並且在那裏運用他們的資本,提供貨物給其他住在歐洲的商人派去的船隻裝載。目前歐洲各國在東印度取得的那些居留地,大多屬於它們的東印度公司所有;那些居留地,如果從那些公司的手中移交給國王,直接由國王保護,那麼至少對那些居留地所屬國家的商人來說,在那裏居住將變得安全又輕鬆。無論是哪一個國家在哪一個時候,如果它那一部分可以說“自動”傾向東印度貿易的資本,還不足以經營其中所有不同的部門,那就證明在那個時候那個國家經營那門貿易的時機尚未成熟,證明那個國家在那一段時日內,最好向其他歐洲國家購買它所需要的東印度貨,即使價格高一些,也總比它自己直接從東印度進口那些東西來得划算。

它以高價購買那些貨物所蒙受的損失,很少會大於它爲了直接和東印度貿易,而從其他更有必要、更有用或更適合它所處情況的用途,挪出一大部分資本時所蒙受的損失。雖然歐洲人在非洲海岸地帶和東印度都擁有多處相當大的居留地,不過,不管是在非洲或東印度,他們迄今所建立的居留地,都不像他們在美洲大陸與西印度羣島的殖民地那樣人口衆多而且繁衍迅速。在非洲以及幾個被歸入東印度這個一般名稱之下的地方,目前居住的雖然是一些未開化的野蠻民族,但那些民族絕不是像可憐與無能爲力的美洲原住民那樣軟弱與毫無抵抗能力;而且相對於他們居住地自然肥沃的程度來說,他們的人口也比較稠密。

在非洲或東印度,即便最野蠻民族也已達到以牧羊爲生的階段;例如,(南非的)霍屯督族(the Hottentots)也以牧羊爲生。但美洲每一個地方的原住民,除了墨西哥和祕魯外,都還停留在狩獵爲生的階段;而同樣大小、同等肥沃的一個地方,所能養活的牧羊人人數,與所能養活的獵人人數,兩者之間有天壤之別。所以,在非洲和東印度,要取代原住民,在原本屬於他們的大部分土地上,拓展歐洲人的殖民地比較困難。再說,我們在前面已經指出,獨佔性公司的特質,對新殖民地的成長不利,很可能是歐洲人在東印度的那些殖民地迄今沒有多大進展的主要原因。

葡萄牙人經營非洲與東印度貿易,沒有設立任何獨佔性公司;他們在非洲沿海的剛果、安哥拉與本格拉(Benguela),以及在東印度的果阿(Goa)建立的那些殖民地,雖然受制於迷信與各種惡政而沒什麼大發展,但仍依稀和美洲的那些殖民地還有些神似,甚至其中某些地方的葡萄牙僑民,在那裏定居落戶已經過了好幾個世代。荷蘭人在好望角和巴特維亞(Batavia)的殖民地,目前算是歐洲人在非洲和東印度所建立的殖民地當中最大的兩個,而這兩處殖民地所在的位置也特別幸運。

好望角的原住民幾乎和美洲的那些土著一樣的野蠻,也幾乎一樣沒有自我保護的能力。此外,好望角可以說是介於歐洲與東印度之間的中途休息站,幾乎每一艘歐洲的船隻在往返的航程中都會在那裏稍作停靠。單是供應各種新鮮的食物和水果,以及有時候供應一些葡萄酒給那些船隻,就可以爲殖民地居民的剩餘產出帶來廣大的市場。在東印度各主要地區之間,巴特維亞所佔的位置,就好比是在歐洲與東印度各地之間,好望角所佔的那個位置。巴特維亞位於從印度到中國與日本的各國船隻最常走的航路上,而且幾乎位於此一航路的中途點。

幾乎所有往返於歐洲與中國之間的船隻也都會在巴特維亞稍作停靠;除此之外,它也是所謂東印度區域貿易的中心與主要集散地;不僅歐洲人經營的那部分東印度區域貿易貨物在此裝卸,而且東印度當地的商人經營的那部分貨物,也是以它爲主要集散地;所以,在它的港口裏,時常可以看到中國人、日本人、東京(Tonquin)人、馬六甲(Malacca)人、交趾支那(CochinChina)人和西里伯島(Celebes)人所駕駛的船隻。這種有利的位置,使那兩處殖民地得以克服那種壓迫成性的獨佔性公司偶爾會用來阻撓它們成長的各種障礙。

這種有利的位置還使巴特維亞得以克服另一項不利的因素,即那裏有也許是世界上最不利於人類健康的氣候。英國和荷蘭的東印度公司,雖然除了前述那兩處,並未建立任何比較大的殖民地,可是那兩家公司在東印度都征服佔領了相當廣大的屬地。但它們對新屬地人民的統治方式,把獨佔性公司固有的特質展露的一清二楚。據說,在香料羣島的荷蘭人,每當香料豐收超過他們預期能在歐洲以讓他們滿意的利潤銷售出去的數量時,就會把多出來的香料全數焚燬。在那些他們沒去殖民開墾的島嶼,他們會獎勵人們採擷丁香樹與肉荳蔻樹的幼花和嫩葉;據說,由於此一野蠻的政策,原本自然生長在那裏的丁香樹與肉荳蔻樹,目前幾乎已經完全根絕。

甚至在那些他們有去殖民開墾的島嶼,據說他們也已經大大減少了那些樹的數目。他們懷疑,如果光是他們自己的島嶼所生產的香料,就已經大大超過適合他們的市場消化的數量了,那麼土著也許會設法把當地生產的一部分香料送到其他國家去;所以,他們自以爲,要確保他們自己的獨佔地位,最好的辦法是設法使當地生產的香料數量不會多於他們自己運到市場的數量。他們用各種不同的壓迫伎倆,已經把摩鹿加羣島(theMoluccas)當中好幾個島的人口,減少到幾乎只夠給他們派駐在當地人數極少的警備部隊,以及他們偶爾會派去那裏載運香料的船隻,供應新鮮的食物和其他生活必需品。

然而,即便是在葡萄牙人的統治之下,那些島嶼的居民據說爲數還不算少。英國的東印度公司至今尚未有時間在孟加拉國(Bengal)建立那麼充分毀滅性的制度。然而,他們的統治計劃已經露出一模一樣的傾向。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對一個代辦處的主任,亦即,代辦處的頭號夥計來說,命令農民把好好的一塊罌粟田剷平,改種稻米或其他穀物,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藉口是爲了避免食物缺乏;但真正的理由,是爲了讓代辦處主任手中湊巧掌握的大量鴉片有機會賣個好價錢。在其他一些時候,所給的命令則是完全顛倒過來;好好的一塊稻田或種植其他穀物的田地被剷平,以便播種罌粟;因爲在那些時候,代辦處的主任預料鴉片很可能就要大有賺頭了。

英國東印度公司的一些夥計,爲了圖利他們自己,曾三番兩次企圖在孟加拉國某些最重要的國內外貿易部門(沒錯,不僅是國外貿易,而且也包括國內貿易)建立獨佔地位。如果放任他們繼續這麼做,如果就這樣讓他們奪取了孟加拉國某些商品貿易的獨佔地位,那就不可能期望他們遲早不會伺機限制那些商品的生產,不僅是將它們的產量限制在他們自己有資力購買的水平以下,而且是將它們的產量限制在他們預期能夠以讓他們滿意的利潤銷售出去的水平以下。英國東印度公司的政策,如果這樣持續下去,則在一、兩個世紀的時間內,結果很可能會像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政策那樣充分展現毀滅性。

然而,如果把那些公司想成是它們所征服的國家的君主,那就再也沒有什麼作法,比這種毀滅性的政策,更直接違反它們的真正利益了。幾乎在所有國家,君主的收入都取自於人民的收入。所以,人民的收入愈多,亦即,他們的土地與勞動每年的產出愈多,他們能提供給君主的收入也就愈多。所以,君主的利益在於儘可能增加人民每年的產出。但如果這是每一個君主的利益所在,則對於像孟加拉國的君主那樣,收入主要來自於土地租金的君主而言,其利益所在尤其是如此。那種租金的多寡,必定和土地產出的數量與價值成正比,而土地產出的數量與價值又必定和市場的規模大小成正比。

產出的數量總會多少準確的配合那些有購買能力的消費者的需求,而消費者願意支付什麼樣的價格購買,則要看他們之間的購買競爭有多熱烈而定。所以,這種君主的利益在於,爲他所統治的國家產出打開最廣闊的市場,以及允許商業活動享有最充分的自由,以便儘可能增加買方的人數與競爭;因此,爲他自己的利益着想,他不僅應該廢除所有的獨佔,而且也應該廢除所有對國內產出在國內各地之間運輸施加的限制,廢除所有對國內產出施加的出口限制,乃至廢除所有對國內產出所能換到的任何種類的外國貨物施加的進口限制。

他這麼做最可能增加那個產出的數量與價值,因此也最可能增加那個產出當中屬於他的那一份,亦即,最可能增加他自己的收入。但那一夥商人似乎沒有能力把他們自己想成是君主,即使他們真的已經變成是某些國家的君主了。他們仍然認爲,貿易,或者說爲了轉賣而買的買賣,纔是他們的主要工作,而且他們還莫名其妙的把君主的角色,看成不過是商人角色的一個附帶物,是某種應該有助於商人角色演出的工具,或者說他們認爲,君主的角色應該用來讓他們可以在印度買得比較便宜,因此在歐洲賣出時可以賺到比較好的利潤。

他們爲了達到這個目的,便努力儘可能摒除所有競爭者進入他們所統治的國家市場做買賣,因此使那些國家的剩餘產出(或至少其中的某一部分)減少到勉強可以供應它們本身的需求,或者減少到他們預期能在歐洲以他們認爲合理的利潤售出的數量。他們在商場上的算計習慣就這樣,幾乎是必然的,但也許是不知不覺的,引誘他們在所有平常的場合,選擇屬於獨佔者的微薄短暫的利潤,而放棄屬於君主的長遠巨大的收入;漸漸的引導他們,幾乎像荷蘭人對待摩鹿加羣島那樣,對待他們所統治的國家。

站在君主的立場,東印度公司的利益應該是,促使被運至他們印度領土的歐洲貨在那裏的賣價儘可能的便宜,以及促使從那裏運出的印度貨爲那裏取得儘可能好的代價,或者說,促使從那裏運出的印度貨在那裏的售價儘可能的貴。但站在商人的立場,他們的利益恰好與此相反。站在君主的立場,他們的利益和他們所統治的國家的利益恰好一致。站在商人的立場,他們的利益和那種利益正好互相對峙。但如果這一種統治機構的特質,即使僅就它駐在歐洲的決策與監督單位來說,有這樣根本而且也許是無可救藥的瑕疵,那麼它駐在印度的行政單位的特質瑕疵,更是可以說有過之而無不及。

那種行政單位必然是由一個商人的協議會所組成。商人那種職業無疑非常值得尊敬,但無論在世界上哪一個地方,那種職業都不會帶有那種自然懾服人民,即毋須使用武力就可讓人民心悅誠服的權威。這種協議會唯有使用他們所配屬的軍事力量,才能贏得人民的順服,所以他們的統治必然是軍管專制的。然而,他們正式的職務,是某種商人的職務,亦即,爲他們的老闆將寄放在他們那裏的歐洲貨賣出去,同時也爲他們的老闆購買一些印度貨運回歐洲市場銷售。他們的職務是儘可能貴賣歐洲貨,同時儘可能賤買印度貨。

基於此一職責,他們應該儘可能排除所有的競爭對手到他們設置店面的地方做買賣。所以,僅就公司的買賣而言,其行政單位的特質和監督單位的特質並無不同,都傾向使統治方式爲獨佔利益服務,因此都傾向阻礙當地剩餘產出的自然成長,或至少傾向減緩其中某些部分的自然成長,直到只能勉強應付該公司的需要。然而,行政單位的所有成員也多少會爲他們自己做一些私人買賣,即使禁止他們不可以這麼做,也不會得到什麼效果。人世間最徹底愚蠢的想法,莫過於期望遠在萬里之外(因此幾乎監督不到)的一個大賬房裏工作的那些夥計,只要他們老闆一道簡單的命令,就會立即放棄他們自己私下進行的各種買賣,永遠放棄所有發財的希望(儘管他們的手中握有實現這種希望的工具),而心滿意足的接受老闆給他們的那些普通的薪水(這些薪水不僅相當普通,而且因爲通常受限於公司買賣的實際獲利狀況,很少能再增加)。

在這種情況下,禁止公司職員私下爲他們自己做買賣,除了會讓高階職員得以藉口執行老闆的命令,來壓迫那些不幸招惹他們不快的低階職員外,幾乎不可能會有其他效果。公司職員自然會想方設法,爲他們自己私人的買賣,建立和該公司的公家買賣所享有的一樣的獨佔地位。如果在歐洲的公司方面容忍他們遂行所願,他們將會光明正大的禁止所有他人買賣他們自己想要買賣的東西,直接公開地建立他們想要的獨佔地位;而這也許是讓他們取得獨佔地位的最佳方式,因爲這樣所造成的傷害最小。

但如果歐洲方面禁止他們這麼做,他們仍然會努力建立同樣的獨佔地位,不過在作法上會比較隱匿、比較間接,而且對當地的傷害也會更大。他們會運用所有的統治權威,乃至扭曲司法正義,只爲了迫害、毀滅那些膽敢和他們作對,膽敢在任何一門他們想要以地下的代理人或至少不是公開承認的代理人經營的買賣中和他們競爭的生意人。再說,公司職員們的私人買賣所擴及的商品種類,自然會比公司的公家買賣所涉及的多很多。公司的公家買賣範圍,不會超過當地和歐洲的貿易項目,因此只不過涵蓋當地一部分的對外貿易而已。

但公司職員們的私人買賣,可能伸展至當地所有對內與對外的貿易部門。公司的獨佔地位,只不過傾向阻礙,在自由貿易的情況下,當地會出口至歐洲的那一部分剩餘產出的自然成長。職員們的獨佔,則傾向阻礙每一種他們想要介入買賣的當地產出的自然成長,不管那產出是準備供應當地消費,或是準備供應外銷;因此,會使當地的耕種狀況全面退化,乃至使當地居民的人數減少。當地的每一種產出,即便是生活必需品,只要公司的職員們私下想要介入買賣,則他們所取得的獨佔地位,必定傾向使那一種產出減少,直到他們不僅有資力購買,而且也預期能以他們滿意的利潤銷售出去的那個數量。

除此之外,基於他們自己的立場,公司的職員們會比他們公司的老闆們,更傾向於嚴密猛烈地維護他們自己的利益,即使再怎麼犧牲他們所統治的國家的利益也在所不惜。這國家屬於他們的老闆,而老闆們對於所屬國家的利益免不了還會有些顧慮。但這國家並不屬於他們這些職員。那些老闆們如果真有理解能力,應該能瞭解他們自己的真正利益,和所屬國家的利益是一致的;而他們之所以會壓迫所屬國家的利益,主要是因爲無知,以及狹隘粗鄙的市儈偏見所致。但那些職員的真正利益,和那個國家的利益絕非一致,所以即使最完整的信息也不一定會終止他們對那個國家所施加的各種壓迫。

因此,從歐洲發出的那些管制規定,雖然往往相當愚蠢,大多還算立意良善。而駐在印度的公司職員所建立的那些管制,或許比較不是那麼立意良善,但有時候看起來倒是比較聰明。這實在是一個非常奇特的政府,其行政單位的每一個成員都希望儘早離開他參與統治的國家,因此儘早和那個國家的政府斷絕一切關係,而對於那個國家的利益,在他帶着他的全部財產離開後的隔天,縱使那個國家完全被地震吞沒,他也絲毫無動於衷。然而,我無意借上述所言影射一般東印度公司職員的人品,更無意抹黑任何特定個人的品行。

我批判的對象,是那個統治體系,是他們所在的那個處境,不是在其中運作的那些人的性格。他們按照他們的處境自然發出的指示行動;而最大聲斥責他們的那些人,在同樣的處境,恐怕自己也不會表現得更好。在戰爭與和談方面,馬德拉斯(Madras)和加爾各答(Calcutta)的協議會,在好幾個場合,所展現的那種堅定的決心與果敢的智慧,即便是在羅馬共和國最輝煌的時期,也可以給羅馬的元老院帶來榮譽。然而,那些協議會的成員過去所接受的職業教育與經驗,卻與戰爭和政治的專業要求大不相同。

但用不着刻意的教育、經驗,乃至榜樣,單是他們的處境,似乎便可以在他們身上立即形成他們的處境所要求的各種偉大的性質,似乎便可以賦予他們各種連他們自己也不太可能知道他們擁有的能力與美德。所以,如果在某些場合,他們的處境曾經鼓舞他們做出了一些按理不太能期望他們做出的偉大高貴的善行,那我們就不該訝異,在其他某些場合,他們的處境會促使他們做出另一種性質稍微不同的豐功偉業。所以,無論從哪一方面來說,這種獨佔性公司都是有害的東西;一定或多或少不利於建立這種公司的國家,而對那些不幸受其統治的國家,一定會造成毀滅性的影響。

出處:《書名》第四卷 · 第 27 篇 · 論殖民地 · 共 68,719 字 · 底本: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