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繁體

第二卷 · 第 13 篇

論貨幣作爲社會全部積蓄中的一個特殊種類或論國家資本的維持費用

貨幣只是資本的一種特殊形態,卻最容易被人誤認為財富本身。

貨幣只是社會全部積蓄中的一種特殊形態,用以維持國家資本。它最易被誤認為財富本身。

資本的維持費用我在第一卷已經說明過,大部分商品的價格都自然分解成三種成分。其一支付勞動的工資,其二支付資本的利潤,其三支付土地的租金,作爲它們受僱生產和運送商品上市的報酬。不錯,有些商品的價格僅由其中兩種成分所構成,也就是勞動的工資和資本的利潤。還有極少數的商品價格單由其中一種成分所構成,也就是勞動的工資。但是,每一種商品的價格,必定會自然分解成上述三種成分當中的某一種或兩種,或全部三種。每一種商品價格中,凡是沒有分解成地租或工資的部分,必定是某人的利潤。

前文已經指出,正因爲就每個特定的商品分別來說是如此,所以,就每個國家全部土地與勞動每年生產的所有商品總和來看,也必然如此。換句話說,每年產出的全部價格或交換價值,必定自然同樣分解成這三種成分,以勞動工資、資本利潤或土地的租金等三種形式,分配給該國各階層的居民。雖然每個國家每年土地和勞動產出的全部價值,是按照這種方式分配到不同居民手中,成爲個別居民的收入。但是,就像在私有地產的地租中,我們會區分毛地租和淨地租那樣,對一國所有居民的收入,我們或許也可以作同樣的區分。

就一塊私有的地產來說,凡是農夫付給地主的,不管多少,都是毛地租。而淨地租則是毛地租在減去管理、維護和其他所有必要的費用後,地主可以自由支配的部分。或者說,在無損該地產生產力的條件下,淨地租可以讓地主全部用來添補自己留作直接消費的物品。或者說,可以讓他全部花來享受美食、全套馬車和隨從、豪宅和傢俱裝潢、各式各樣的個人享樂和娛樂。地主的真正財富,不是和毛地租成正比,而是和淨地租成正比。同樣的,一國全體居民的毛收入,等於該國每年全部的土地和勞動產出。

而淨收入,則是在毛收入中減去維持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的費用以後,剩下來讓他們自由支配的部分。或者說,在無損該國資本生產力的條件下,淨收入可以讓居民全部用來添補他們留作直接消費的物品。或者說,用來購買食物、各種生活便利品和娛樂。他們的真正財富,同樣不是和毛收入成正比,而是和淨收入成正比。很明顯的,維護固定資本的費用,必須被剔除在社會的淨收入之外。在社會的淨收入中,絕不能把支持各種有用的機器、生意工具或建築物等等所需的原材料計算進去,當然也不能把從事這些原材料加工的勞動產出計算進去。

不錯,這些勞動的價格也許是社會淨收入的一個成分;如同受僱從事這支持工作的工人也許可以把他們的工資,全部用來添補自己留作直接消費的物品。但是,就其他種類的勞動來說,不僅勞動的價格,就連勞動的產出,都可以全部變成留作直接消費的物品,也就是說勞動的價格變成工人自己留作直接消費的物品,而勞動的產出變成他人留作直接消費的物品。這些工人的勞動產出增添了他人生活所需的各種食物、便利品和娛樂品。購置固定資本的用意,是要提高勞動生產力。或者說,是要使得同一數量的勞動者能夠完成更多的工作量。

就農場來說,如果必備的各種建築物、圍籬、排水溝渠和道路等等,一應俱全且處於最佳狀態,那麼同一數量的勞動者和耕畜栽種出來的物品數量,一定會比土地面積和肥沃度相等、但各種農作設施沒有這樣便利的農場大很多。在機器設備最好的製造工廠,同樣的人手加工生產出來的商品數量,一定會比工具設備不完善的工廠來得大。花在任何一種固定資本的開銷,如果花得適當,總是會得到厚利回報。而且每年增加的產出價值,也一定會大於每年所需的維修支持費用。但是,這種維修支持費用仍然需要花掉一定比例的產出價值。

也就是說,一定數量的原材料,以及一定數目工人的勞動,原本可以直接用來增加生產整個社會的食物、衣物和住屋等等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現在卻因爲設置了固定資本,而被僱來從事另外一種工作,儘管這種工作有很高的效益,但畢竟不是直接生產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正是基於這樣的考慮,所以機器在維修方面的各種改進,一定都會被視爲對社會是有利的,因爲這種改進使得同一數目的工人,利用比從前更簡單更便宜的機器,可以完成同一數量的工作。於是,一定數量的原材料,以及一定數目工人的勞動,從前是用來維修比較複雜、比較昂貴的機器,今後便可以用來增加這種或其他任何機器專門生產的產品數量。

譬如說,某家大型製造廠的老闆,目前每年花費一千磅保養機器。如果他能將這部分開銷減爲五百磅,那麼他自然會利用其餘的五百磅,多買一些原材料,交給多僱用的工人,施工製造出更多產品。因此,他的機器專門生產的產品,數量自然會增加,從而整個社會從工廠獲得的好處和便利也會跟着增加。一國花在維持保養固定資本的費用,和地主花在維持保養私有地產的費用,兩者或許可以相提並論。爲了維持地產的產出,同時也是爲了維持地主的毛地租和淨地租,地產的維持保養費通常不可避免。

然而,如果運用得更爲妥當,這種經費即使降低也不至於減少產出,那麼毛地租至少會和以前一樣,而淨地租自然有所增加。雖然固定資本全部的維持費必須從社會的淨收入中剔除,但是,流動資本全部的維持費卻不一樣。流動資本包含四個部分:錢幣、食物、原材料和製成品。前文已經指出,後面三項經常從流動資本中抽離出來,成爲社會的固定資本,或是成爲人們留在身邊供作直接消費使用的物品積蓄。所有可以消費的物品當中,凡是沒有用來維持固定資本的,都變成了人們留在身邊供作直接消費使用的物品積蓄。

也就是說,都變成是社會淨收入的一部分。因此,在社會每年的產出中,這三項流動資本的維持費,除了會排擠固定資本所需的維持費之外,並不會排擠掉社會淨收入的任何部分。在這方面,整個社會的流動資本有別於個人的流動資本。個人的流動資本完全剔除在個人的淨收入之外,這種淨收入必定完全來自他的利潤。雖然每個人的流動資本是社會流動資本的一部分,不過,我們卻不能據此認爲,社會的流動資本完全不是社會淨收入的一部分。某個商人店裏陳列的全部物品,雖然不能算作是他自己留作直接消費使用的積蓄。

然而它們也許可以算作是其他某些人留供直接消費使用的積蓄,這些人有其他固定的收入來源,他們也許會定期向那個商人購買物品,從而讓他連本帶利收回這些物品的價值,同時又不會導致他或他們的資本有所減損。因此,在社會全部的流動資本當中,唯有錢幣這部分的維持費,纔會導致社會淨收入有所減少。就它們影響社會收入的觀點來看,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中的錢幣部分,是極其相似的。第一,如同各種機器和生意工具都需要一定的花費,先是用來建構它們,然後用來維持保養它們。這兩項費用雖然是社會毛收入的一部分,但必須從社會淨收入中剔除。

同樣的,在任何國家裏流通的貨幣積蓄也需要一定的花費,先是用來聚集它們,然後用來維持保養它們。這兩項費用雖然是社會毛收入的一部分,但同樣必須從社會淨收入中剔除。一定數量價值非常高貴的材料,例如黃金與白銀,以及一定數量非常巧妙的勞動,不是用來增加供應可以直接消費的物品積蓄,譬如,基本的食物、各種生活便利品和娛樂,而是用來維持保養一種商業工具,一種用途無窮但造價高昂的工具,有了它,社會上每個人才得以經常按適當的比例獲得基本的食物、各種生活便利品和娛樂。

第二,如同各種機器和生意工具,不管是當作社會或個人的固定資本,都不是社會或個人的毛收入,更不是社會或個人的淨收入。同樣的,儘管藉着錢幣積蓄的媒介,社會的全部收入經常在各個不同的社會成員之間流通分配,然而錢幣積蓄卻不屬於社會或個人的收入。換句話說,循環流通的巨輪,和倚賴這個巨輪循環流通的物品,是完全兩回事。社會的收入完全在於這些物品,而不在於流通這些物品的巨輪。因此,在計算任何社會的毛收入或淨收入時,我們必須從社會每年流通的錢幣和物品總值中,將錢幣積蓄的全部價值扣除。

在這種積蓄中,每一個銅板都絕不能算作毛收入或淨收入的一部分。這個論點如果看起來會讓人覺得疑惑或矛盾,那隻可能是語意上的模糊所導致。若能將語意解釋清楚,這個論點幾乎是不證自明的。當我們談到任何特定的錢幣數額時,有時候只不過是指這個數額的金錢而已,沒有其他涵義。但是,有時候我們還暗指這個數額金錢所能換到的物品。或者說,還暗指這個金錢數額的購買力。譬如,當我們說英格蘭的流通錢幣餘額估計是一千八百萬英磅時,我們只是在表示,某些作家曾經估計或假定國家流通中的錢幣數量有這麼多。

但是,當我們說某人的身價每年值五十或一百英磅時,我們的意思通常不僅是指每年付給他的錢幣有這麼多,而且還包含他每年能夠購買或消費的物品價值有這麼多。我們通常是想確定他是怎樣過活或應該怎樣過活。或者說,我們想確定,依照他的能力,他應該享受什麼質量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如果在我們的意思裏,某一特定的錢幣數額不僅表示這個數額的錢幣,而且還暗指這個數額的錢幣所能換得的物品,那麼它所表示的財富或收入,在這兩個以同樣字眼暗示得稍嫌模糊的價值中,就只等於其中一個,而且是後者要比前者來得更恰當。

也就是說,說某一筆財富或收入等於該數額錢幣的價值,要比說它等於該數額的錢幣更爲恰當。譬如,當某人每星期的養老金是一基尼時,他在一個星期內可以用這一基尼買到一定數量的必需品、便利品和娛樂。這個數量有多大,他的實質財富或他每星期的實質收入就有多大。他每星期的收入,顯然不會既等於一基尼錢幣,又等於一基尼錢幣所能購買到的物品數量。而是隻會等於這兩種價值中的一種,而且等於後者要比等於前者來得更貼切。也就是說,等於一基尼錢幣的價值,要比等於一基尼錢幣來得更貼切。

如果這個人的養老金不是以基尼金幣給付,而是每星期以代表一基尼金幣的票據給付的話,那麼很明顯的,他的收入與其說是那一張紙,不如說是那一張紙讓他獲得的物品來得更爲貼切。一枚基尼金幣也許可以視爲一張票據,能夠向附近所有商家兌換一定數量的必需品和便利品。被給付這一枚基尼金幣的人,他的收入與其說是這一枚金子,不如說是那一枚金子讓他獲得或換到的物品來得更爲貼切。如果金幣什麼東西都換不到,金幣就像破產者開出的票據那樣,和不值一文的紙張沒有什麼兩樣。同樣的,就任何國家來說,各個居民每星期或每年的收入,也許是(通常實際上就是)以錢幣的方式獲得給付的。

然而,他們的實質財富大小,或者說,他們每年或每星期全部加總的實質收入多寡,必然總是和他們全體用那個錢幣數能買到的消費品數量成正比。很顯然的,他們全體的收入,不會是既等於該錢幣數額,又等於該消費品數量。而只會等於這兩個價值中的一個,而且說它等於後者,要比說它等於前者來得更爲恰當。因此,我們雖然通常是以每年支付給某人的錢幣數量來表示他的收入,這是因爲這些錢幣數量會影響他的購買力大小,或影響他每年能夠消費價值多少的物品。但是,我們仍然會認爲,他的收入在於購買力或消費能力,而不在於傳送購買力的錢幣。

如果就某一個人來說,這已經是夠清楚了,那麼就整個社會來說,更是再清楚不過。某人每年被給付的錢幣數目往往正好等於他的收入,而也正因爲這樣,所以就他的收入價值來說,這個錢幣數目是最簡捷且最佳的表達方式。但是,在一個社會里流通的錢幣數目,絕不可能等於所有社會成員的總收入。因爲,今天當作每週的養老金付給某甲的同一枚基尼幣,也許明天就會用來當作每週的養老金付給某乙,而隔日也許又會用來當作每週的養老金付給某丙。所以,每年在任何一個國家裏流通的錢幣數目,一定會比每年用它們支付的全部養老金數目要少很多。

但是,陸陸續續以錢幣給付的養老金全部的購買力,或者說,養老金陸陸續續能夠買進的物品價值,一定會正好等於所有養老金的全部價值。這好比是在每個人身上發生的情形那樣,他的收入一定等於他所領取養老金的購買力。所以,社會收入,不可能是在於流通的錢幣(這些錢幣的數目,比社會收入的數目小多了),而是在於人們陸陸續續用這些輾轉流通的錢幣能夠買進的物品價值。或者說,是在於陸陸續續以流通的錢幣傳輸的購買力。因此,錢幣積蓄這個循環流通的巨輪,這個偉大的商業工具,也像所有其他生意工具那樣,雖然是資本的一部分,而且是很有價值的一部分,然而卻不是社會收入的一部分。

而且,雖然構成錢幣積蓄的那些錢幣,在它們每年輾轉流通的過程中,讓每個人都分到了屬於他的收入,但是,那些錢幣卻不能說是他的收入。第三也是最後一點,構成固定資本的產業機器和工具等等,和流動資本當中的錢幣積蓄,還有這一點相似之處。正如在安裝和保養這些機器的開銷方面,節省下來的每一毛錢,如果無損於勞動生產力,都代表社會淨收入有所增加。所以在聚集和維持流動資本當中錢幣積蓄的開銷方面,節省下來的每一毛錢,也代表同樣意義的進步。在維持固定資本方面節省下來的開銷,如何使得社會淨收入增加,是很明顯的事實,而且已經在前文作了部分的說明。

每一個企業主的全部資本,必然可分成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這兩部分。如果全部資本維持不變,某一部分佔的比例小些,另一部分所佔的比例必然會大些。然而,提供原材料並支付勞動工資,推動生產工作進行的,正是流動資本。所以,在維持固定資本方面,任何節省下來的開銷,如果無損於勞動生產力,必然會使得推動生產工作這部分的資本增加,從而增加每年的土地和勞動產出,以及社會的實質收入。以紙鈔取代金幣和銀幣,是以一種比較低廉,而且有時同等便利的商業工具,代替另一種非常昂貴的商業工具。

於是,商業流通變成由一具新輪來推動,它的建構和維持費用比起舊輪要省得多。可是,這具新輪的運作方式,以及如何增加社會的毛收入或淨收入,卻不太明顯,因此也許需要作進一步的說明。紙鈔有好幾種類別,但是銀行和銀行家發行的流通票據,是最爲人熟知的一種,而且似乎最適合這裏的說明目的。在任何特定的國家,如果人民對某一特定銀行家的財富、信用及謹慎有信心,相信以他開出的本票,隨時向他提示請求付款,他都有足夠的錢幣準備立即予以兌現。這時這些本票便會像金幣和銀幣那樣,在社會上流通,因爲人們相信憑這些本票隨時可以換到金幣和銀幣。

讓我們假設,某位銀行家發行總值十萬英磅的本票,借給他的顧客。由於這些本票具備一般錢幣所有的功能,所以他的債務人便如同借入了同一數額的錢幣那樣,付給他同樣的利息。這種利息就是銀行家的獲利來源。雖然不斷會有些本票迴流向他要求兌現,但仍會有一部分本票經年累月在外流通。所以,即使他通常發行了高達十萬英磅的本票在外流通,只要有兩萬英磅的金幣和銀幣準備時常擺在身邊,便足以隨時應付兌現的要求。於是,藉着這樣的操作方式,只需兩萬英磅的金幣和銀幣,便足以發揮十萬英磅所有的作用。

人們利用他所發行的十萬英磅本票,就好像利用等值的金幣和銀幣,可以進行同樣的交易,流通分配同一數量的消費品給最終的消費者。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八萬英磅的金幣和銀幣便可以從社會的錢幣積蓄中節省下來。如果在同一期間,許多不同的銀行和銀行家都採取類似的操作方法,要進行整個社會的物品流通,也許會變成只需要原來的五分之一金幣和銀幣。再舉個例子,假設某一特定國家在某一特定期間,整體流通錢幣共計一百萬英磅,這數額當時足夠流通分配該國土地和勞動每年的全部產出。

讓我們再假設,經過一段時間以後,許多不同的銀行和銀行家分別發行本票,答應隨時兌現給持有者,總值一百萬英磅,並各自在金庫內保留了一些金幣和銀幣,總計二十萬英磅,以備隨時應付兌現請求。因此,該國仍在流通中的金幣和銀幣便只剩下八十萬英磅,但多了一百萬英磅的銀行本票,所以該國的流通工具總共是一百八十萬英磅的錢幣和紙鈔。但是,該國每年的土地和勞動產出,以前只需要利用一百萬英磅,便足夠流通分配給最終消費者,而每年的產出,並不會因爲這些銀行的運作而立即增加。

因此,在這些銀行的運作之後,該國仍然只需要一百萬英磅便足夠流通每年的產出。既然待買與待售的物品,完全和以前一樣,那麼同一數量的通貨就足以應付這些買賣了。流通的管道,如果允許我使用這個字眼,仍將維持和從前一模一樣。我們已經假定一百萬英磅的通貨便足以填滿這個管道。因此,注入這個管道的通貨,凡是超過這個數額的部分,非但不能在管道里流通,反而必然會溢出來。現在有一百八十萬英磅被倒入了這個管道。因此,一定會有八十萬英磅溢出來,因爲有這麼多通貨,超過該國的流通渠道所能容納運用的上限。

雖然這個數額的通貨無法在國內運用,但是,這麼有價值的東西置之不用未免太可惜。所以,這筆金額便會被運往國外,尋求在國內找不到的獲利機會。可是,通貨中的紙鈔部分不能運出國門,因爲國外離發行紙鈔的銀行很遠,而且國外的法律不能強制本國銀行家兌現本票,所以國外的人們便不會接受紙鈔作爲日常支付的工具。因此,高達八十萬英磅的金幣和銀幣便會被運出國門,而國內的流通渠道將充斥一百萬英磅的紙鈔,而不是原先一百萬英磅的金幣和銀幣。雖然有這麼一大筆金幣和銀幣就這樣被送到國外,但是,我們不能認爲它沒有任何回報,或認爲這些金幣和銀幣的主人把它們當作禮物送給外國了。

它們的主人會利用它們交換外國的各種物品,然後把物品運回國內或銷往別國,供應當地人民消費使用。假如它們的主人用它們在外國甲購買各種物品,然後運往外國乙供應當地的消費,此即所謂的“海外販運貿易業”(carrying trade),由此獲得的利潤不管多寡,都算是國內的淨收入。這就好比是一筆新增的資本積蓄,可以用來進行新的貿易。國內的商業往來現在都利用紙鈔進行交易,而原來金幣和銀幣就轉化成新的資本積蓄,以進行新的貿易。假如它們的主人用它們在外國購買各種物品,然後運回國內供應本國消費使用,他們所購買的不外乎:一,供應無所事事的閒人消費的這些物品,像是外國酒、外國絲綢等等奢侈品。

二,額外的原材料、工具及食物等等,以便在國內維持和僱用額外數目的勤奮勞工,這些人會把自己每年消費掉的價值再度生產出來,並且還帶來利潤。只要這筆積蓄是用在購買第一種物品,就無異是在鼓勵奢華,增加浪費,增加不具生產效果的消費行爲,也不會形成任何能維持這種浪費的永久積蓄。所以無論從什麼角度看,都對社會有害。只要這筆積蓄是用在購買第二種物品,就無異是在促進勤奮。雖然這會增加社會的消費,但也提供了一筆永久積蓄,能夠永久維持這種消費。也就是獲得這種消費供應的人,會把自己每年消費掉的價值再度生產出來,並且還帶來利潤。

社會因此而增加的毛收入,也就是社會每年的土地和勞動產出因此而增加的價值,將會等於這些人的勞動在這些額外的原材料上所施加的價值。在這個價值中,減去維護工具設備所需的開銷後,留下來的部分,便是社會淨收入因此而增加的價值。因銀行業這類操作方式而被迫流向國外的金幣和銀幣,絕大部分將會用來購買外國貨品供應國內消費,並且必然是用在購買第二種物品。這種情況不僅可能發生,而且幾乎無可避免。雖然特定的一些人也許會在收入完全沒有增加的情況下,突然大肆揮霍起來,但是我們可以確定,絕不會有一整個階級或階層的人都是如此。

不錯,雖然普通審慎的消費原則,不見得總是能約束每個人的行爲,但是一定會影響每一個階級或階層的大多數人。就整個階級或階層來說,那些閒人的收入,不可能會因爲銀行業的操作而有絲毫增加。因此,一般來說,他們的浪費不會因爲銀行業的操作而大增,雖然他們當中少數幾個人也許會,而有時候也確實更加浪費。既然無所事事的閒人,現在對外國貨品的需求,和以往的水平相同或幾乎相同,那麼因爲銀行業的操作而被迫流向國外,購買外國物品供應國內消費的那些錢幣,便只有很小一部分會用來購買外國物品,供應那些閒人使用。

絕大部分自然是用來激勵勤勞,而不是用來縱容懶惰。當我們在計算任何一個社會的流動資本所能僱用的勞動數量時,我們必須只計算流動資本中的食物、原材料和製成品這三部分積蓄。其餘的錢幣積蓄部分,只是用來流通這三部分,因此必須從流動資本中扣除。要想推動勞動進行生產工作,有三項東西是必備的:等待施工的原材料,堪用的工具,以及提供不可或缺的工作誘因,也就是給付適當的勞動工資或酬勞。錢幣既不是等待施工的原材料,也不是可以使用的工具。雖然工人的工資通常是以錢幣來支付,但工人的實質收入,就像所有其他人那樣,不是在於錢幣,而是在於錢幣的價值。

不在於錢幣,而在於錢幣能夠換得到的物品。很明顯的,任何資本能夠僱用的勞動數量,必然是等於某個數目的工人,一個它能夠充分提供原材料、工具和適當勞動待遇的工人數。要想購買原材料和工具,以及支付勞動的工作待遇,也許少不了錢幣。但是,全部資本所能僱用的勞動數量,顯然不會既等於用來購買各種東西的錢幣,又等於被購買進來的原材料、工具和勞動生活費。而只會等於這兩個價值中的某一個,並且是等於後者要比等於前者來得更爲恰當。當紙鈔取代了金幣和銀幣的地位以後,全部流動資本所能提供的原材料、工具和勞工生活費,數量便會增加。

而且增加的價值,等於從前用作流通工具的金幣和銀幣的全部價值。也就是說,原本是金堆銀砌的流通分配巨輪,它的全部價值,現在被轉註到通過它來進行流通分配的物品上了。這種取代的運作模式,就某個程度來說,有點像一個大企業家的經營策略那樣,在機械製作有了一些進步以後,便捨棄舊機器,換裝新機器,並且將新舊機器在價格上的差額,轉註到流動資本上去,也就是轉註到用來提供原材料和支付工資的那部分積蓄上去。在任何國家流通的錢幣數量,和通過它來進行流通的每年產出的總價值,兩者之間的比例究竟多大,也許不太可能確定。

不同的作者曾經估計過的比例,從佔每年產出總值的五分之一、十分之一、二十分之一、到三十分之一不等。無論流通的錢幣數量,佔年產出總值的比例是多麼微小,可是由於年產出總值中只有一部分,而且通常是一小部分,被提出來作爲流動資本維持產業活動,所以,流通的錢幣數量佔這一部分年產出總值的比例必定不小。因此,利用紙鈔取代以後,流通所需的金幣和銀幣也許會被減少到僅剩原來的五分之一。如果其餘那五分之四,有很大一部分被轉註到流動資本,作爲維持產業活動的積蓄,那必然會大大提高產業活動的數量,從而也會大大增加土地和勞動每年產出的價值。

蘇格蘭在近二三十年間,幾乎每一個稍具規模的城市,甚至有些鄉村小鎮,都設立了新銀行,從事這種取代錢幣的操作業務。這種操作業務的效果正如上面所述。現在那裏的商業活動,幾乎完全利用銀行發行的紙鈔來進行,也就是各種買賣支付通常利用紙鈔來完成。除了用來找換銀行鈔票的零錢外,銀幣很難得看見,金幣就更不用說了。雖然所有這些銀行的業務操作不見得都完美無缺,也因此導致國會特別立法管理;然而,蘇格蘭顯然已經從這個新興的行業得到了莫大好處。我曾經聽說,自從首次有銀行在格拉斯哥創立以來,在大約十五年間,當地的貿易增加了一倍。

而自從兩家大衆銀行在愛丁堡設立了以後,蘇格蘭的貿易也增加了不止三倍。其中一家叫作蘇格蘭銀行,是由國會通過法案在一六九五年創立。另一家是一七二七年由蘇格蘭皇室特許成立的,叫作蘇格蘭皇家銀行。不管是就蘇格蘭全境,或是就格拉斯哥一地來說,我都不敢肯定,在這麼短的期間內,它們的貿易量是否真的有這麼高的成長。即使它們之中的確有這種高倍數的成長,完全以銀行的設立來解釋這種高成長,未免有點過於誇張。不過,蘇格蘭的貿易和產業活動,在這段期間增長非常迅速,而這些銀行對此貢獻良多,卻是不容置疑的。

一七○七年和英格蘭合併之前,在蘇格蘭境內流通的銀幣當中,合併後立即被蘇格蘭銀行召回重鑄的部分,總值爲四十一萬一千一百一十七磅十先令九便士。關於流通的金幣部分,我手上沒有確切的統計資料,不過,據蘇格蘭鑄幣廠早期的賬冊,每年鑄造的金幣總值似乎都稍微超過銀幣。此外,當時有相當多的人懷疑是否能夠領回錢幣,而沒將銀幣交給蘇格蘭銀行。再說,當時有一些英格蘭錢幣在蘇格蘭境內流通,這部分並不在法律規定召回重鑄的範圍內。因此,合併前在蘇格蘭流通的金幣和銀幣,全部價值估計應當不會少於一百萬英磅。

這似乎是當時蘇格蘭全部的通貨餘額;因爲,雖然當時的蘇格蘭銀行在沒有競爭對手的情況下,發行了不少的紙鈔,但也只佔全部通貨餘額非常小的一部分。目前蘇格蘭全部的通貨餘額,據估計絕不下於二百萬磅,其中金幣和銀幣部分很可能不會超過五十萬磅。雖然蘇格蘭流通中的金幣和銀幣,在這段期間呈現大量縮減的現象,可是實質財富和繁榮絲毫不見受損。相反的,農業、各種製造業和貿易,連同每年的土地和勞動產出數量,在蘇格蘭都明顯增加了。大部分銀行和銀行家發行本票的方式是靠貼現商業匯票,也就是說,在商業匯票到期之前墊付通貨。

不管他們墊付了多少,總是會先從中扣除匯票到期前應付的利息。到期時,匯票兌付的款項,除了抵償銀行先前墊付的價值外,還多了利息收入。當商人拿匯票來貼現時,銀行家給他的墊付款不是金幣或銀幣,而是銀行家自己的本票。對銀行家來說,這樣的好處是可以作更多的貼現生意。如果他根據經驗發現,他的本票通常在外流通的餘額是五十萬磅,那麼他便可以在自己所有的金幣和銀幣之外,以自己的本票多作五十萬磅的貼現生意。這樣一來,淨賺的利息收入會更多。蘇格蘭的商業活動,目前的交易量不是很大,而在前述那兩家銀行創立初期更是微不足道。

如果當時這兩家銀行將業務侷限在匯票貼現,營業額一定會少得可憐。因此,他們發明另一種發行本票的方式,即他們所謂的“透支戶墊款或貸款”。也就是說,銀行會授予任何人一定的信用額度(譬如,兩三千英磅),只要他可以提供兩名信用無虞且擁有良好地產的人幫他作保,並且在銀行請求時,如數清償他在授信額度內實際動用的墊款餘額和應付利息。我相信,世界各地許多銀行和銀行家通常也會授予顧客這種信用額度。但是據我所知,蘇格蘭各銀行允許的還款條件特別寬鬆,也許主要是由於這個原因,所以它們的營業額非常大,同時整個蘇格蘭也受益匪淺。

假設某人在某家銀行擁有這種信用額度,並且透支了一千英磅,那麼他可以一點一滴地還,也許一次只還二三十磅,而每一次銀行都會自即日起按還款比例扣減全部透支餘額應付的利息,直到全部還清爲止。因此,所有的商人和幾乎所有其他行業的生意人,都覺得在銀行裏設立這種透支戶很方便,因此會主動幫這些銀行推廣生意。他們不僅自己樂於接受顧客以這些銀行的本票付款,還會發揮他們的影響力,鼓勵他人這麼做。當顧客上門借錢時,銀行通常是以自己的本票借給他們。這些銀行本票會被商人用來向製造業者購買各種製品,接着製造業者會用來向農夫買各種材料和食物,接着農夫會用來支付地主地租,接着地主會把這些本票交回到商人的手中,支付商人所供應的各種生活便利品及奢侈品,然後商人再將本票還給銀行結清透支的餘額,或償還原來的借款。

就這樣,幾乎所有該國的貨幣交易都是利用銀行本票來進行。所以這些銀行的生意纔會如此興隆。有了這種信用透支戶的辦法以後,每一位商人都能夠擴大經營規模,但同時仍然不違背謹慎的原則。譬如,假設有兩個商人,一在倫敦,一在愛丁堡,運用數量相同的積蓄從事同一種買賣,那麼在同樣謹慎經營的原則下,愛丁堡的商人和倫敦的商人相比,前者能夠順利經營的生意規模會比較大,而且所僱用的工人也會比較多。倫敦的商人,爲了隨時應付先前賒賬進貨而不斷產生的付款要求,必須經常在身邊保有一筆爲數可觀的金錢。

這筆錢也許是存放在他個人的金庫裏,要不就是同樣無息的存放在往來銀行的金庫裏。假若這一筆金錢的數目平常是五百磅。那麼,在倫敦商人的倉庫裏積存的物品價值,必然經常會比他不必保留這筆金錢閒置不用時所積存物品價值少了五百磅。且讓我們假設,他每年通常將手上積存的物品全部賣掉一次,或者說,他每年賣掉的物品價值,通常等於他手上積存的全部物品價值。由於必須保留這一大筆閒置不用的金錢,他每年就比不需保留這筆金錢時少賣了五百磅的物品。他每年的利潤必然會比較少,少了如果能多賣五百磅物品時可以賺進的利潤。

而他僱用來整理物品銷往市場的工人數目也必然會比較少,少了如果能運用那五百磅積蓄時可以僱用的人數。另一方面,愛丁堡的商人無需保留任何閒置不用的金錢,以隨時支應進貨的付款要求。當這種付款要求上門時,他就用他在銀行的信用透支戶來支應,然後再隨時以銷貨收到的金錢或銀行本票逐步抵償銀行的借款。所以,儘管他個人的積蓄和倫敦的商人一樣多,也儘管他們兩人一樣遵守謹慎經營的原則,但不管什麼時候,他都能在倉庫裏積存比較多的物品。因此,他不僅自己能夠賺到更多的利潤,也經常僱用了更多的勤勞工人來整理物品銷往市場。

整個國家也因此從這種銀行的貸款業務獲得很大的好處。也許有人會認爲,商業匯票貼現的辦法給英格蘭商人帶來的方便,相當於蘇格蘭商人在銀行裏的信用透支戶。但是不要忘了,若想拿匯票到銀行貼現,蘇格蘭商人也和英格蘭商人享有同樣的方便。此外,他還多了信用透支戶的便利。就每一種紙鈔來說,它可以順利在任何國家裏流通的數量,絕不可能超過它所取代的金幣和銀幣的價值。也就是說,在交易數量維持不變的情況下,紙鈔的數量絕不可能超過原來流通的錢幣價值。例如,假使二十先令的紙鈔是蘇格蘭目前流通中面額最低的紙鈔,那麼這一種紙鈔可以在該國順利流通的數量,絕不可能超過每年爲了在該國媒介所有價值等於或大於二十先令的各種交易,通常所需的金幣和銀幣的總和。

這種紙鈔的流通數量一旦超過了這個總和,那麼由於超出的部分既不能拿到國外去用,又不能在本國流通運用,必然會立即湧回銀行換成金幣和銀幣。換句話說,當這種紙鈔的流通數量超過了前面說的總和時,許多人便立刻會覺得,他們擁有的這種紙鈔超過他們在國內進行交易所需的數目。由於超出的部分不能拿到國外去用,所以他們必然會立即持往銀行要求兌換成錢幣。一旦他們把這部分多餘的紙鈔換成了金幣或銀幣,然後拿到國外去,便很容易加以運用獲利。反之,多餘的紙鈔只不過是一堆紙罷了,不可能會有什麼用途。

因此,多餘的紙鈔全部會立即湧向銀行要求兌換錢幣,這時如果銀行露出任何困難或延宕,湧向銀行要求兌換的紙鈔就會更多。因爲銀行信用不足引起的心理恐慌,必然會擴大擠兌的規模。除了每一種行業都會有的一些費用,諸如房租、職工和會計師等等的工資以外,銀行特有的費用主要有兩項:首先是保管錢幣的費用。爲了應付持有銀行本票的人隨時上門要求兌現,銀行必須經常在金庫裏儲存一大筆錢幣,這筆錢不僅沒有利息收入,而且保管它也需要額外的費用開銷。其次是金庫裏錢幣流失時的補充費用。

金庫一旦因爲應付前述兌現的要求而出現空隙時,銀行必須儘快予以補充。銀行發行的紙鈔如果超過國內流通所需使用的數目,超出的部分會不斷地湧回來要求兌現,於是銀行便必須提高金庫裏經常儲存的錢幣數量,提高的比例不會僅等於紙鈔發行過剩的比例,而是會更大。因爲紙鈔加速湧回來的幅度遠大於紙鈔過剩擴大的比例。所以,如果銀行逞強超額髮行紙鈔,那麼它必須承擔的第一項費用,遞增的比例不會僅等於紙鈔超額髮行的比例,而是會更大。此外,這種銀行的金庫雖然被注入比較多的錢幣,但錢幣從中流出的速度必定遠比紙鈔發行數量侷限在更合理的範圍時快很多,以致爲了補充庫存錢幣,不僅需要更爲激烈,而且需要更爲連綿不斷地努力和花費。

再者,從這種銀行的金庫裏不斷流出的大量錢幣,也不可能用在國內充當交易媒介。這些流出來的錢幣只是取代了某些紙鈔的位置,而這些紙鈔原本就超過國內流通所需的數量,因此國內流通當然也用不着這些錢幣。然而,人們不會容許這些錢幣閒置不用,因此它們必然會以某種形態被送往國外運用,以尋求國內無法提供的各種獲利機會。金幣和銀幣不斷輸出的結果,必然會使得銀行更難找到金銀,從而使得銀行必須花費更大的開銷,尋找新的金銀來源以補充快速空虛的金庫。所以,如果銀行逞強超額髮行紙鈔,那麼它必須承擔的第二項費用,增加的幅度比第一項費用還要大。

假設某一銀行發行的紙鈔總數爲四萬磅,而這個數目也恰好是國內流通的管道能夠順利吸納和運用的數目。又假設爲了不時應付要求兌現,該銀行必須在金庫裏經常儲存一萬磅金幣和銀幣。如果該銀行嘗試發行四萬四千磅的紙鈔進入流通渠道,這就比流通渠道所能順利吸納和運用的數目多出了四千磅,這多出來的四千磅紙鈔湧回銀行要求兌現的速度,會幾乎和發行出去的速度一樣快。因此,爲了不時應付兌現要求,該銀行必須在金庫裏經常儲存的錢幣數量,就不只是一萬磅,而是一萬四千英磅。

因此,該銀行不僅賺不到超額流通四千磅紙鈔的利息收入,而且還會徒然損失不斷四處張羅四千磅錢幣的費用。因爲不斷會有四千磅的錢幣從金庫流出,而流出去的速度和張羅進來的速度一樣快。如果每一家銀行隨時都瞭解並且照顧到自己的特殊利益,國內的流通渠道就不會有紙鈔過剩的問題。但實際上,並非每一家銀行隨時都瞭解或照顧到自己的特殊利益,因此流通渠道時常發生紙鈔過剩的問題。許多年來,由於紙鈔發行的數量過大,而過剩的部分又不斷地湧回來要求兌換金幣和銀幣,因此英格蘭銀行每年都得鑄造爲數在八十萬至一百萬磅之間的錢幣。

平均來說,每年大約是八十五萬磅。爲了鑄造這一大筆錢幣,英格蘭銀行時常必須以每盎司四英磅的高價購進金塊(這是因爲市面上流通的金幣在幾年前就已經磨損得很糟糕了),隨後不久便以金幣的形式散發出去,每盎司僅值三磅十七先令十又二分之一便士。因此,在鑄造這麼一大筆錢幣上,銀行所蒙受的損失,大約在百分之二點五至百分之三之間。雖然銀行不用繳納鑄幣稅,而且錢幣的鑄造費用也完全由政府承擔,儘管政府是如此慷慨,仍然無法讓銀行免除所有的開銷。同樣是由於超額髮行紙鈔的緣故,蘇格蘭的銀行不得不經常在倫敦僱用代理人幫忙收集錢幣,僱用這些人的費用很少低於收得錢幣總額的百分之一點五或百分之二。

收集到的錢幣須以馬車運回,除了運費之外,還得支付運輸業者每百磅十五先令或百分之○點七五的保險費。這些代理人未必永遠能夠在僱主的金庫流失錢幣時迅速予以補足。這時,爲了籌措所需的金額,蘇格蘭的銀行必須開立商業匯票,向倫敦的通匯銀行借錢。後來當倫敦的銀行持匯票要求兌現和支付利息及手續費時,有些蘇格蘭的銀行因爲超額髮行紙鈔而陷入困境,有時候無法立即付現,這時只好再開立新的匯票向原來的通匯銀行或倫敦其他的通匯銀行借新還舊。同一筆金額,或不如說是好幾張同一面額的匯票,就這樣在衆銀行之間來回旅行,有時候會超過二至三次。

不管來回幾次,債務銀行總是需要承擔整個累計金額的利息和手續費。甚至有些蘇格蘭的銀行,即使向來並非以極端膽大妄爲出名,有時候也不得不使用這種飲鴆止渴的辦法。在紙鈔發行數量超過國內流通所需數量的情況下,被用來兌換超額紙鈔的金幣,不管是由英格蘭銀行或是被蘇格蘭的銀行支付,因爲在國內的流通渠道里也同樣沒有用處,有時候會以金幣的形式被送到國外;有時候會先被熔成金塊再送到國外;有時候被熔成金塊後,會以每盎司四英磅的高價賣給英格蘭銀行。這些被運往國外或被熔成金塊的金幣,都是從市面上所有的金幣中精挑細選出來的,都是最新、最重、最好的金幣。

在國內,比較重的金幣,如果繼續保有錢幣的形式,價值不會大於比較輕的金幣。但是,比較重的金幣運到了國外,則價值會比較高;在國內如果被熔成金塊,則價值也比較高。儘管英格蘭銀行每年都鑄造了大量的錢幣,但是它們每年都會很訝異地發現,錢幣稀少的情況竟然和一年前無異。並且儘管每年都有大量優良的新錢幣從銀行流出來,但是市面上錢幣的狀況,不僅不是愈來愈好,反而是一年不如年,變得愈來愈差。英格蘭銀行每年都會發現,必須鑄造幾乎和去年同一數量的錢幣,並且由於市面上的錢幣不斷被磨損和削剪,導致金塊的價格不斷提高,每年鑄造一大筆錢幣的費用,便一年高過一年的不斷上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英格蘭銀行在爲自家的金庫張羅錢幣時,也間接等於是在爲全國張羅錢幣,因爲錢幣會以許多不同的方式,從金庫流到國內每個角落。因此,在蘇格蘭和英格蘭兩地,不管維持銀行紙鈔發行過剩的局面需要多少錢幣,也不管紙鈔過度發行使得全國必備的錢幣數量形成了多大的缺口,英格蘭銀行都必須予以補足。毫無疑問的,蘇格蘭的銀行,每一家都得爲本身的大膽輕率而付出昂貴的代價。但是,英格蘭銀行不僅會因爲本身的超額髮行而付出昂貴的代價,還會因爲那些幾乎全部都是更加膽大妄爲的蘇格蘭銀行而遭殃受過。

在英格蘭和蘇格蘭兩地都有一些大膽的企業計劃家,他們過度擴張生意是銀行過度發行紙鈔的肇因。銀行適宜授予任何一個商人或企業家的貸款數目,既不會構成他全部的流動資本,甚至也不會是那個資本的任何重要部分。而只不過是他原本必須以錢幣形式閒置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的那部分資本。如果銀行借出去的紙鈔從不逾越這個數目,那麼紙鈔發行的數目,就絕不可能超過原先在沒有紙鈔的情況下,必然會在國內流通的金幣和銀幣的價值。也就是說,紙鈔的數目絕不會超過國內流通渠道能夠順利吸納運用的數量。

如果銀行據以貼現借給商人的匯票,是由實在的債權人向實在的債務人要求付款的實質匯票,並且在匯票到期時,該債務人確實立即付現。那麼銀行借給商人的款項,將只不過是他原本必須以錢幣形式閒置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的那部分價值。匯票到期時收到的款項,正好可以抵償銀行原先墊付的價值加上利息。如果銀行墊款的對象僅限於這種客戶,那麼它的金庫就會好像是一個水池,雖然會有一股水不斷流出,但也會有另一股水不斷流入,大小完全和流出的那一股相當。所以,毋須給予特別的注意或照顧,這個水池總是會維持相等或非常接近相等的滿水位。

這樣的銀行要讓金庫保持飽滿,所需的費用極少,甚至無需任何費用。一個從不過度擴張生意的商人,仍可能時常遇到需要動用大筆現金的情況,甚至有時候他手上剛好沒有任何匯票可供貼現。如果除了經常貼現他的匯票,銀行在這時候通過信用透支戶爲他墊付各筆款項,並且按照蘇格蘭銀行實施的寬鬆模式,允許他隨時在賣出貨品並收到貨款後,一點一滴的償還銀行的墊款。那麼,他就完全不需要將任何一部分資本,以錢幣形式閒置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每當遇到需要動用現金的情況時,他都能夠憑藉在銀行裏的信用透支戶來應急。

然而,銀行在和這種客戶來往時,必須特別留意觀察,在某一短暫的期間內(譬如,四個月、六個月、或八個月),通常從他們那裏收到的各筆還款總額,是否完全等於通常爲他們墊付的金額總和。如果,在這樣短的期間內,從某些特定客戶那裏收到的各筆還款總額,在多數情況下,完全等於銀行爲他們墊付的總額,那麼銀行繼續和這種客戶往來也許不會發生問題。在這種情況下,雖然從銀行的金庫流出的錢幣數量也許很大,但不斷注入金庫的錢幣數量至少一定是同樣的大。因此,毋須額外的注意或照顧,銀行的金庫便很可能總是維持相等或非常接近相等的飽滿。

換句話說,銀行要讓金庫保持飽滿,很少需要支付超乎尋常的費用。相反的,如果銀行從其他某些客戶收到的各筆還款總額,通常遠小於銀行爲他們墊付的總額,那麼銀行繼續和這種客戶往來便不可能安全,尤其是當他們打算繼續以這種方式來利用銀行時。在這種情況下,從銀行的金庫不斷流出的錢幣數量,必然遠大於不斷注入金庫的錢幣數量。所以,除非銀行持續大肆籌措錢幣補充金庫,否則金庫很快就會見底。正因爲有這樣的認識,所以過去有很長的一段期間,蘇格蘭的各個銀行非常嚴格要求所有的客戶,都必須規律的償還墊款。

要是有誰無法時常有規律地配合作到這一點,不管他的財富或信譽如何,銀行都不會繼續和他來往。銀行堅守這個原則的理由,除了可以在補充庫存錢幣時省下幾乎所有異常的費用之外,還有另外兩個不小的好處。首先,由於堅守這個原則,銀行只要根據自己內部的賬冊記錄,便能夠對借款人的經營狀況好壞作出大致正確的分析,毋須另外尋找其他任何證據。因爲借款人的還款記錄正常與否,通常會反映他的經營狀況好壞。一個私下借錢給他人的有錢人,處理的貸款對象也許只有半打,或頂多是一打,因此他自己或代理人經常可以仔細的考察每一位借款人的行爲和經營狀況。

相對的,銀行放款的對象也許高達五百個,而且還須不斷地全力關注一些性質大不相同的事項。因此,銀行除了內部的賬冊記錄外,對於大部分貸款客戶的行爲和經營狀況,不可能經常取得其他相關的訊息。蘇格蘭各銀行之所以要求所有客戶時常規律的償還貸款,很可能是考慮到這方面的好處。其次,銀行堅守這個原則,還可以確保自己發行的紙鈔不至於超過國內流通渠道能夠順利吸納運用的數量。當銀行在每個長短適中的期間內,通常看到某個客戶的各筆還款總和,等於銀行貸給他的各筆借款總和時,銀行就可以確定自己借給他的紙鈔數量,從來不曾超過他在沒有銀行貸款的情況下,必須閒置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的金幣和銀幣數量。

從而也可以確定自己假借他的手流通出去的紙鈔數量,從來不曾超過如果沒有紙鈔時會在國內流通的金幣和銀幣數量。他的各筆還款,不管是就次數、規律或金額來說,將會充分證明銀行貸給他的各筆款項總和,從來不曾超過他原本必須以錢幣形式閒置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的那部分資本。這部分資本,也就是他爲了讓其餘的資本處於恆常運用的狀態而必須隨時保留在身邊的部分。他的全部資本中,也只有這部分纔會以通貨的形式,不管是紙鈔或錢幣,不斷地在長短適中的期間內迴流到他的手中,又不斷地以同一形式從他的手中流出。

相反的,如果銀行借給他的金額通常超過他的這部分資本,那麼在各個長短適中的期間內,他平常歸還的總金額便不會等於銀行平常借給他的總金額。他的生意往來所導致的那一股不斷流入銀行金庫裏的錢幣,便不可能等於同一生意往來所導致的那一股不斷從銀行金庫流出去的錢幣。由於銀行借給他的紙鈔數量,超過了他在沒有銀行貸款的情況下,必須閒置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的金幣和銀幣數量,所以銀行發行的紙鈔數量,很快就會超過原先沒有紙鈔時會在國內流通的金幣和銀幣數量(假定商業活動維持不變)。

從而銀行發行的紙鈔數量,也就會超過國內流通渠道能夠順利吸納運用的數量。於是,超過國內流通容量的那部分紙鈔便會立即湧回銀行,要求兌換金幣和銀幣。這一項好處雖然和前面那一項是同樣的真實,但蘇格蘭各銀行對它的瞭解,也許不像對前面那一項的瞭解那樣清楚。不管是在哪一個國家,每一個值得信賴的生意人,當銀行讓他享有匯票貼現和信用透支的雙重便利,以致讓他毋須再將任何一部分資本,以現金的方式閒置,以備不時之需時,照道理他就不該期待銀行和銀行家會進一步對他提供更多的協助。

而銀行和銀行家爲了本身的利益和安全着想,也只能做到這個地步,不可能給予更多的方便。任何商人用來做生意的流動資本,如果全部或絕大部分是從銀行借來的,便不可能符合銀行本身的利益。因爲,這部分資本雖然會以通貨的形式不斷地回到商人的手中,但也會以同一形式不斷從他手中花出去。而且在全部花出去以後,和在全部收回來之前,相隔的時間太過漫長,所以在任何一個長短適中的期間內,商人逐次歸還的金額總和,便不可能適合銀行的運作需要,也就是說,不可能等於銀行逐次借給商人的金額總和。

根據同一道理,如果商人的固定資本中,有相當可觀的一部分是銀行借給他的,那就更不符合銀行本身的利益了。譬如,借錢給鐵工廠的老闆當資本,去興建鍛鐵爐和熔鐵爐,興建廠房和倉庫,或興建員工宿舍等等;或借錢給經營礦坑的業者當資本,去挖掘坑道,安裝抽水機,鋪設道路和臺車的車軌等等;或借錢給土地改良者當資本,在未經開墾的荒地上進行開闢、排水、築籬、施肥和翻土的工作,或興建農舍以及所有必要的附加物,諸如畜舍、穀倉等等。幾乎所有行業的固定資本,回收的速度都比流動資本慢很多。

而且這種開支,即使在支出之前經過最審慎的評估和判斷,如果沒有經過一段長達好幾年的時間,不太可能會全部再回到投資者的手中。這麼漫長的一段等待時間,對銀行來說是很不方便的。不錯,商人和其他企業的經營者可以很正當地借很多錢,來執行各種商業計劃。然而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如果真想公平對待他們的債主,他們自己的資本便應該夠大,也許可以說應該大到足夠保障債主的資本。也就是說,他們自己的資本應該足夠讓債主極不可能蒙受任何損失,即使商業計劃執行的結果遠不如原先預期的那樣成功。

但是,即使已經有了這樣充分的防範,這種打算經過好幾年的漫長時間纔會歸還的借款,仍然不應該是從銀行借出來的;而應該是以設定擔保或抵押的方式,從某些私人手上借來的。這些有錢人不想費心運用自己的資本,而只打算靠借出去的錢賺取利息,悠閒地過日子。因此,他們會願意將資本借給信用良好,並且很可能持續借好幾年的人來運用。不錯,向銀行借錢既不需要繳納印花稅,也不需要支付律師費辦理擔保或抵押,而且如果銀行也允許客戶按蘇格蘭各銀行那樣寬鬆的條件歸還貸款,那麼,這樣的銀行對商人和企業的經營者來說,無疑是很方便的債主。

但是,商人和企業的經營者,對這種銀行來說,顯然是最麻煩的債務人。自從蘇格蘭各銀行的紙鈔發行數量,已經達到該國的流通渠道可以順利吸納運用的數量,甚至也許已經稍微大於這個飽和的流通數量以後,迄今已超過了二十五年。因此,可以說在這麼長的時間以前,這些銀行已經在符合本身利益的範圍內,對蘇格蘭的商人和其他企業的經營者提供了一切可能的協助。事實上,這些銀行所作的生意已經算是有點兒過度擴張了,而且因爲在這種特殊的行業裏,任何絲毫的過度擴張,都免不了會導致一些損失或降低利潤,因此他們自己也已經喫了不少虧。

然而,蘇格蘭的商人和其他業者,從各銀行和銀行家得到了這麼多的協助以後,還想獲得更多。他們似乎認爲,不管需要借多少錢,銀行都可以充分借給他們,而且除了多買一些紙張之外,銀行並不需要花任何其他費用。他們抱怨,說銀行的主管視野狹隘,而且心態怯懦,說這些銀行沒有按照全國買賣活動的擴張比例增加貸款金額。毫無疑問的,他們所謂擴大全國的買賣活動,真正的意思是想在自己的資本能夠承擔的範圍之外,甚至在他們平常通過擔保和抵押可以從某些私人借到的資本之外,擴大他們自己的各種生意項目。

他們似乎認爲,銀行在道義上應該供給他們欠缺的資本,或者說應該供應他們想要用來做生意的一切資本。然而,這些銀行的看法卻不是這樣。在銀行拒絕增加貸款之後,有一些生意人爲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便採取了某種權宜辦法,這個辦法雖然費用高很多,但一時之間的作用,和銀行極度擴大貸款一樣有效。這個權宜辦法不是別的,正是衆所周知的“對開匯票”。這也是不幸處在破產邊緣的生意人,有時候會採用的手段。這種籌集現金的辦法,在英格蘭行之已久。據說在上一次英法戰爭時,由於各種生意買賣的利潤很高,過度擴張生意的誘惑很大,這種辦法極爲盛行。

這種辦法從英格蘭傳入蘇格蘭後,很快便變本加厲地風行起來,不管是相對於蘇格蘭極爲有限的商業活動來說,或相對於該國極爲單薄的資本來說,利用這種辦法取得的資金所佔的比重,遠比英格蘭過去任何時候都要來得大很多。這種對開匯票的手法,所有的生意人當然十分清楚,因此或許有人會認爲沒必要加以說明。但是,因爲本書的讀者不一定全是生意人,而且這種集資的手法對銀行業的影響,一般人,甚至包括運用這種手法的生意人自己在內,也不見得全然瞭解,所以我將儘可能地解釋清楚。

從前在歐洲原始的法律法尚未強制各種買賣合約履行時,商業界形成了某些慣例。後來在前兩個世紀之間,這些慣例終於被納入所有歐洲國家的法律。這賦予了商業匯票許多不尋常的特權,以致利用商業匯票比利用任何其他債務證書更容易借到現金,尤其是在開票日以後二至三個月就必須付現的短期匯票更是如此。當匯票到期時,持票人會向承兌人提示匯票,如果承兌人不能立即付現,那麼他的信譽從那時刻起便破產了。在作成承兌人拒付的證書以後,這張匯票便會轉向開票人要求付款,如果他不能立即付現,那麼他也是信譽破產。

如果這張匯票,在持票人向承兌人提示要求付現之前,曾經在其他好幾個人的手上輪流轉讓過,他們之間也許曾經依序把相當於匯票價值的現金或各種物品讓給了對方。爲了表示他們每一個人都曾經輪流收到了這張匯票換來的價值,他們每一個人會依序爲這張匯票背書,也就是在匯票的背面簽署自己的名字。每一個背書人依序必須對匯票的持票人負責,支付自己曾經收到的價值。如果他不能支付,那麼自即刻起,他同樣也是信譽破產。縱使匯票的開票人、承兌人和背書人的信用全都有問題,可是由於匯票的期限很短,持票人多少會覺得有點保障。

縱使他們每一個人很可能都即將破產,然而他們是否全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破產,卻是值得一搏的機會。就好像一位疲憊不堪的旅客喃喃自語地說,這房子不太正常,好像快要倒了,但不一定剛好在今晚倒塌,所以我就冒險在此睡上一宿吧。且讓我們假設,愛丁堡的商人甲開出一張匯票,要求倫敦的商人乙在兩個月後支付一定的金額。實際上,倫敦的乙對愛丁堡的甲什麼也沒欠,但是,乙在某種條件下同意承兌甲的匯票,也就是在匯票到期之前,他將會向甲開出另一張匯票,要求甲同樣在兩個月後,支付第一張匯票的面額,加上利息和手續費。

於是,乙按照這個條件,在最初的兩個月過完之前,開了一張匯票讓甲來承兌。而甲在第二次的兩個月過完之前,又開了一張匯票同樣讓乙承諾在兩個月後付款。然後在第三次的兩個月過完之前,倫敦的乙又開了一張匯票讓愛丁堡的甲承諾在兩個月後付款。這樣的做法有時候不止會持續好幾個月,而是會持續好幾年。對應於愛丁堡的甲所開的每一張匯票,總是會有另一張匯票開回來向他要求支付前一張匯票的本金,加上先前所有匯票所累積的利息和手續費。目前的利息是每年百分之五,而對方開立每張匯票的手續費,不會少於匯票面額的百分之○點五。

由於這種手續費每年至少發生六次以上,所以不管甲利用這個權宜的辦法籌集了多少資金,他每年支付的費用必然超過百分之八。當手續費提高時,或當他必須以複利的方式支付所有先前開出的匯票利息和手續費時,他籌集資金的成本就會比百分之八高很多。這種手法在商場上稱作“以匯票循環集資”(raising money by circulation)。蘇格蘭大部分生意投資,平常的利潤,據推測僅介於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十。在這樣的國家,必須是很幸運的投機生意,纔可能獲得足夠高的報酬,高到不僅可以抵償這樣集資經營必須支付的鉅額費用,此外還可以讓投機者獲得豐厚的剩餘利潤。

然而,過去有許多大規模的生意項目開始經營的時候,乃至持續進行了好幾年,靠的全是這種支付鉅額費用籌集起來的資本。毫無疑問的,籌劃這些生意項目的人,在美夢正酣的時候,對他們的生意項目將會獲得的龐大利潤,一定有極爲清晰的憧憬。然而,當他們夢醒時,也許是在整個生意項目結束時,也許是在生意再也進行不下去的時候,我相信,他們很少會有這種好運氣,能找到夢中的利潤。從愛丁堡的商人甲開出要求倫敦的商人乙付款的匯票,通常會在到期的兩個月前,被甲持往愛丁堡的銀行貼現;而從倫敦的乙開出要求愛丁堡的甲付款的匯票,也會被乙按同一規律持往英格蘭銀行或倫敦其他的銀行貼現。

這種循環匯票貼現所獲得的款項,金額不管多少,如果在愛丁堡,得到的便是蘇格蘭各銀行所發行的紙鈔;如果在倫敦的貼現銀行是英格蘭銀行,得到的便是該行發行的紙鈔。雖然銀行據以借出紙鈔的循環匯票,每一張在依序到期時都會立即獲得支付,不過,銀行在接受第一張匯票貼現時借出去的價值,絕不會真正的回到該貼現銀行。因爲在每一張匯票到期前,總是會有另一張匯票被開出來,面額比即將獲得支付的那一張稍微大一些。而這一張新開出的匯票,基本上必須獲得原來貼現銀行貼現,否則即將到期的那一張匯票便不可能獲得支付。

所以這種支付純粹是被捏造出來的。原本在銀行金庫裏的錢幣,一旦因爲這種循環匯票的攪動而流了出去以後,就永遠不會有任何真正替補它的東西流入金庫。銀行將這種循環匯票貼現而發行出來的紙鈔,數量時常等於某些客戶在農業、商業或製造業進行大規模投資所需的全部資本;而不只等於在沒有紙鈔的情況下,這些客戶必須以現金形式閒置身邊以備不時之需的那部分資本。因此,這樣發行出來的紙鈔,大多超過原先沒有紙鈔時會在國內流通的金幣和銀幣數量。也就是說,銀行發行的紙鈔超過了國內流通渠道能夠順利吸納運用的數量;於是,超過的那部分便立即湧回銀行兌換金幣和銀幣,而銀行也就必須儘可能四處張羅來供應。

這些錢幣無異於取自銀行的資本,是那些野心勃勃的客戶利用巧妙的陰謀套取出來的。銀行不僅事先不知道或深思熟慮的同意過,甚至有時候銀行也許絲毫沒有想到,自己實際已經把這個資本借出去了。如果有兩個人不斷地彼此對開匯票,並且總是拿到同一家銀行貼現,那一家銀行必定會很快發現他們在進行什麼樣的勾當,而且也會很清楚地看出,他們不是用自己的資本,而是用銀行借給他們的資本在做生意。但事實上,銀行要發現這種勾當,通常並不容易,譬如,當這兩個人有時候在某家銀行貼現,有時候在另一家銀行貼現。

或者,如果這兩個人並不是固定的彼此直接對開匯票,而是有時候會繞一個大圈,勾結許多空頭企業家,彼此串聯起來對開匯票。這些人既然認爲以這種方式互相幫忙取得資本,對自己有利,於是爲了達到向銀行借錢的目的,他們便會儘可能讓銀行分不清楚匯票究竟是實質的,或是捏造的。也就是說,分不清究竟是實在的債權人開向實在的債務人請求支付的匯票,或是這一種除了貼現銀行以外,並沒有其他稱得上是實際債權人的空頭匯票。這種匯票,甚至可以說,除了把銀行的現金套借出來使用的空頭企業家之外,並沒有其他任何真正的債務人。

有時候即使銀行家發現了這種勾當,當他發現時往往爲時已晚。甚至也許還會發現,他所貼現的這種空頭匯票,金額已經高到如果他拒絕繼續給予貼現,必然會迫使那些空頭企業家全部破產。而且如果他這樣把他們毀了,最後很可能也會毀了他自己。因此,爲了自身的利益和安全,銀行家也許會決定,他必須在這種非常危險的狀況下,繼續給予貼現一陣子。不過,也會盡量想辦法把借出去的錢逐步追回來。基於這樣的考慮,他對匯票貼現的態度會變得一天比一天刁難,以迫使那些空頭企業家逐漸轉向其他銀行借錢,或迫使他們利用其他方法集資,以便他自己可以儘快跳出這種危險的圈套。

像這樣,過了一段時間以後,當所有銀行都已經作了太多不該作的貼現生意時,首先是英格蘭銀行,接着是倫敦的各主要銀行,乃至連一些比較謹慎的蘇格蘭銀行,便會開始刁難匯票貼現。於是使得那些空頭企業家不僅大爲恐慌,也極端憤怒。毫無疑問的,各銀行採取這種謹慎和必要的保守措施是導致他們遭受苦難的近因。但是,他們把自己的苦難稱爲國家的苦難。他們說,國家的這種苦難完全是由於銀行的無知、膽怯和行爲惡劣所引起的。他們說,有些人爲了讓國家變得更美麗、更進步和更富裕而身體力行地打拼,但是那些人舉辦的各種崇高事業,銀行界並沒有給予足夠慷慨的協助。

他們似乎認爲,銀行的義務是在他們想借多少時就給多少,想借多久時就給多久。然而,就銀行的觀點來說,銀行授予他們的信用已經太多了。現在以這種方式拒絕授予他們更多信用,只不過是採取了唯一也許可行的辦法,但願還能夠補救銀行本身,乃至全國人民的信用。就在這種吵嚷抗議和許多生意陷入困頓之際,有一家新銀行在蘇格蘭成立了,宣稱要紓解國家的苦難。它的立意良好,但是採取的手段太過輕率,而且對於這種困境的成因和性質,也許還不夠了解。這一家銀行不管是在覈發客戶信用透支額度或匯票貼現方面,都比其他任何銀行曾經有過的做法來得更爲寬鬆。

在匯票貼現方面,它似乎毫不理會實質匯票和循環匯票之間的區分,而是將所有的匯票一視同仁一律予以貼現。它公開宣示的貸放原則是,任何人只要有合理的擔保,便可以從它那裏借到全部的資本,用來進行回收速度最慢,而且回收期限最長的各種投資項目,譬如土地改良。它甚至還宣稱,之所以設立的主要公益目的,就是想促進這種投資改良。毫無疑問的,由於在覈發信用透支額度和匯票貼現方面都很寬鬆,所以它發行了大量的紙鈔。但是,這些紙鈔大部分都無法被國內流通渠道順利吸納運用,所以一發出去便立即湧回來兌換金幣和銀幣。

因此,它的各個金庫從來沒有裝滿過。這一家銀行兩次認股所募到的股本總共是十六萬磅,應付的股本只有百分之八十。應付的部分按理應該分幾期確實繳納。大部分股東在繳納了第一期應付的股本後,就在銀行設立了一個信用透支戶。而銀行的主管們,由於認爲他們必須以對待其他所有客戶那樣寬鬆的條件來對待自己的股東,所以便允許很多股東利用這種信用透支戶向銀行借錢,繳納往後各期應繳的股本。因此,這種繳納股本的動作,只不過是把先前從銀行的某個金庫裏拿出的錢,放進銀行的另一個金庫裏。

即使該銀行的各個金庫曾經裝得滿滿的,但它超額髮行的結果一定很快便把各個金庫淘空,而且這種淘空的速度,銀行一定沒有辦法應付。除非飲酖止渴地開立匯票向倫敦貼現,並且在到期時,開立另一張匯票在同一個地方貼現,以支付前一張匯票的本金,加上利息和手續費。但實際上,它的金庫一開始就不是很充裕,據說在開業後不久便被迫採取前述這種飲酖止渴的手段。該行有一些股東,他們私人的地產合起來價值好幾百萬磅,並且由於他們是該行最初的發起人,所以這些地產實際上是該行所有債務的擔保品。

就因爲有這麼龐大的擔保品在支撐它的信用,所以儘管它的放款業務過於浮濫,它還是勉強維持營運超過了兩年。到了不得不停業的時候,這家銀行流通在外的紙鈔餘額將近二十萬英磅。爲了讓這些一發行出去便會不斷湧回來的紙鈔在外流通,它不斷開立匯票向倫敦方面貼現調集現金,這些匯票的張數和麪額不斷攀升,到了它不得不停業時,尚未償還的貼現金額超過了六十萬英磅。所以,它在短短兩年多一點的時間內,按百分之五的年息,對所有客戶的貸款餘額超過了八十萬英磅。以紙鈔形式借出去的那二十萬英磅,這百分之五的利息也許可以算是它的淨收入,因爲除了管理費以外,沒有其他費用需要扣除。

但是,它不斷開立匯票向倫敦貼現調集過來的那六十多萬磅,每年所支付的利息和手續費超過百分之八,因此它每年有四分之三以上的貸款業務損失超過百分之三。這家銀行營運所產生的效果,似乎和籌設並管理它的那些人士原先所預期的大相徑庭。他們似乎原本是想支持某些他們認爲朝氣蓬勃的事業,這些事業當時分散在全國各地進行。同時他們也想取代其他所有的蘇格蘭銀行,把全部的生意拉攏到自己的銀行。他們特別是想取代那些設在愛丁堡,對匯票貼現推三阻四,被認爲故意刁難的銀行。

毫無疑問的,這家銀行讓某些空頭企業家的困境暫時得到了舒緩,讓他們原本撐不下去的事業多活了兩年。但是這種做法只是讓他們的債務愈陷愈深,以致當他們創辦的事業墜落時,壓在他們自己和債主身上的力道,便相應地更爲沉重。因此,就長期的觀點來說,這家銀行的營運不僅無濟於事,事實上反而加深這些空頭企業家爲自己和國家所帶來的困境。不過,這家銀行所提供的協助,雖然只讓這些空頭企業家的困境獲得暫時的舒緩,但對其他各蘇格蘭銀行來說,倒真的是一種永久的救贖。那些進行循環匯票勾當的人,在其他銀行都對他們推三阻四的時候,全都轉到這家張開雙手熱烈歡迎他們的新銀行。

因此,其他銀行便得以很輕易地從致命的圈套中脫身。這些銀行原本必須承受嚴重的損失,也許還必須賠上一定程度的信譽,否則無法擺脫這種圈套。因此,長期來說,這家銀行實際加深了它原本想要幫國家紓解的困境,同時讓它想取代的競爭對手輕易的擺脫了一個致命的圈套。在這家銀行剛設立的時候,有些人認爲,不管它的庫存錢幣流失的速度有多快,它都能夠輕易利用客戶借款時所提供的有價證券籌錢來補充。我相信,實際的經驗很快便會讓他們相信,用這種方法籌錢實在是緩不濟急。而且那時他們也會發現,它的庫存錢幣原本就不是很充裕,現在又流失得這麼快,因此沒有其他的辦法可以補充應付,除了飲酖止渴地開立一批匯票向倫敦貼現,並且在到期時,開立另一批匯票在同一個地方貼現,以支付前一批匯票的本金,加上利息和手續費。

即使利用客戶借款所提供的有價證券,可以讓它很快如願的籌到錢;但是,這種做法不僅沒有利潤可賺,反而是每作一次便會虧本一次。所以,長期來看,這種做法仍然一定會把自己的商業前途給毀了,儘管這種做法也許不像那種不斷開立匯票借新還舊的手段那樣昂貴,因此關門的時間或許可以向後延一些。但無論如何,它都不可能真正賺到發行紙鈔的利息,因爲這些紙鈔超過國內流通渠道所能吸納運用的數量,一旦發行出去隨即便會湧回來兌換金幣和銀幣。爲了應付這麼快速的兌現要求,它必須不斷到處借錢。

到處借錢的全部花費,譬如僱人四處尋找金主、和金主協商、乃至擬定適當擔保或讓渡契約等等的費用,都一定是由自己來承擔,因此顯然都算是結賬時的損失項目。以這種方式補充庫存現金的工作,也許可以比擬某人有一處水塘,有一股水不斷從這水塘流出,但沒有任何一股水不斷流入。但是,他決定要隨時保持水塘裏裝滿同一數量的水,所以便僱了一大堆人,要他們拎着水桶絡繹不絕地走到數英里外的一座水井,打水回來倒在水塘裏。即使這種運作方式確實行得通,而且確實也可以讓銀行賺到平常的商業利潤,但是,這種運作方式對整個國家不僅沒有任何好處,反而會帶來重大的損失。

這種運作方式絲毫不可能增加整個國家的可貸資本,只會讓該銀行變成某種類似全國貸款總署那樣的機構。那些想借錢的人必然會集中向該銀行請求貸款,而不是分頭直接去找將錢借給銀行的私人請求貸款。但是,一家銀行也許貸款給五百個不同的客戶,對於大部分貸款客戶的品行和能力,銀行的各主管所知必然非常有限。因此在篩選貸款對象時,不可能像只借錢給少數幾個人的私人那樣有判斷力。這種私人只把錢借給自己認識的人,並且除非有很好的理由讓自己相信那些人的作風確實穩健,否則也不會外借。

作風和我在前面說過的那一家相似的這類銀行,它的貸款客戶大部分很可能是一些異想天開的空頭企業家,一些相互勾結開立循環匯票借錢的人,並且把借來的錢花在大而不當的事業投資上。即便外界給予一切可能的協助,他們都不見得有能力完成這些事業投資。而且即便完成,這些投資的報酬也絕不可能抵償投資時所花掉的費用。換句話說,絕不可能提供一筆基金,大小足以維持和投資時所僱用的數量相等的勞動,以便繼續投入生產工作。相反的,一些因爲作風穩健而獲得私人貸款的企業家,比較可能穩健地利用借來的錢,舉辦一些和他們的資本大小相稱的事業。

這些事業也許不那麼雄偉壯觀,卻比較穩固賺錢,而且投資的報酬不僅足以抵償投資時所花掉的全部費用,還會附帶豐厚的利潤。因此能夠提供一筆基金,足以維持比投資時所僱用的數量更多的勞動,繼續投入生產工作。總之,銀行這種運作方式,即使讓自己獲得成功,卻絲毫不會增加全國的資本供應。只是徒然將全國的一大部分資本,從某些謹慎和賺錢的事業撤出,轉而投入一些草率和賠錢的事業。蘇格蘭之所以產業不振,是因爲缺錢推動的緣故。這是有名的羅約翰(John Law)提出的看法,他認爲要改善這個缺錢的毛病,應該設立某種特殊的銀行大量發行紙鈔,他似乎曾經想象,發行的數量可以達到全國土地的總值。

在他第一次提出這個計劃時,蘇格蘭國會認爲不適宜採納。後來,他的構想稍微經過變化,終於獲得奧良公爵的採納。當時他是法國的攝政王。有些人認爲,要將紙鈔的流通數量提高到任何程度,只要找對了方法,並非不可能。這樣的想法是所謂密西西比計劃的真正基礎。這也許是世上僅見最爲荒唐的銀行運作和股票買賣計劃。關於該計劃所包含的各種不同操作手法,在杜弗奈(DuVerney)寫的《檢視杜鐸先生關於商業和財政的政治省思》一書裏,已經有了非常完整清楚且條理分明的交代,所以我就不再費功夫詳述。

該計劃所根據的各種原則,羅先生本人在一篇討論貨幣和貿易問題的論文中說明過,該文在他初次提出該計劃時就已在蘇格蘭發表。該文和其他數本根據同一套原則的著作,所鋪陳的各種宛如海市蜃樓那般富麗堂皇的理念,現在仍然能夠讓許多人深受感動。儘管近來在蘇格蘭和其他地方,人們對於紙鈔過度發行頗有怨言,而羅先生所宣揚的那些理念,對於人們抱怨的現象,也許曾經發揮一部分推波助瀾的作用。英格蘭銀行是全歐洲紙鈔發行數量最大的銀行。它是根據國會通過的一項法案,由英王於一六九四年七月二十七日覈准成立的。

它在成立時借給政府一百二十萬磅,收取年金十萬磅。其中九萬六千磅是每年的利息,利率百分之八,其餘四千磅是管理費。所謂光榮革命建立起來的新政府,信用想必很差,所以才必須以這麼高的利息來借錢。一六九七年,英格蘭銀行獲准由原股東增資一百萬零一千一百七十一磅又十先令。因此,這時它的總資本便等於二百二十萬零一千一百七十一英磅又十先令。這次增資據說是爲了支持政府的信用。一六九六年,政府債券的市價僅有面值的四至六成,而英格蘭銀行紙鈔的價值則比現金低兩成。

當時正逢銀幣大規模改鑄,英格蘭銀行認爲應該暫停兌換紙鈔,此舉必然造成該行信用下滑。依照安妮女王第七年(即一七○八年)第七號令,英格蘭銀行又借給國庫四十萬磅,這使它借給國庫的總金額達到一百六十萬英磅,但每年仍然只收取原來的九萬六千磅利息和四千磅管理費。所以,到了一七○八年,政府的信用已經和私人的一樣好了,因爲它能夠以百分之六的年利率借到錢,這是當時法定的和市場的一般借款利率。依照同一條法令,英格蘭銀行另外以年利率百分之六的代價註銷了一批政府匯票,金額總共是一百七十七萬五千零二十七磅十七先令十又二分之一便士,並同時獲准招募新股將資本增加一倍。

因此,到了一七○八年,英格蘭銀行的資本便達到四百四十萬零二千三百四十三磅,而它借給政府的金額總共是三百三十七萬五千零二十七磅十七先令十又二分之一便士。一七○九年,英格蘭銀行向原股東要求增資百分之十五,實收六十五萬六千二百零四磅一先令又九便士;一七一○年,又向原股東要求增資百分之十,實收五十萬零一千四百四十八磅十二先令又十一便士。所以,在這兩次股東增資以後,英格蘭銀行的資本增至五百五十五萬九千九百九十五磅十四先令又八便士。依照喬治一世第三年(即一七一六年)第八號令,英格蘭銀行又註銷了一批政府匯票,金額二百萬磅。

因此,到了這個時候,英格蘭銀行總共借給政府五百三十七萬五千零二十七磅十七先令十又二分之一便士。依照喬治一世第八年第二十一號令,英格蘭銀行購進南海公司股份四百萬磅。爲了能夠取得資金,進行這項買賣,它在一七二二年招募新股,結果資本增加了三百四十萬磅。因此,這個時候,英格蘭銀行借給政府的金額總共是九百三十七萬五千零二十七磅十七先令十又二分之一便士,而它的股本只有八百九十五萬九千九百九十五磅十四先令又八便士。這時,英格蘭銀行借給政府以收取利息的資金總額,首度超過它的全部股份資本,或者說超過它據以派發紅利給各個股東的那部分資本。

換句話說,這時英格蘭銀行便開始在參與分紅的股本之外,另有一部分“不分紅的資本”(譯註:此處所謂不分紅的資本,目前稱爲保留盈餘)。從那以後,它便一直保有這種不分紅的資本。譬如,一七四六年,英格蘭銀行已經陸續借給了政府一千一百六十八萬六千八百磅,而經過幾次股東增資和招募新股,參與分紅的股本已經升至一千零七十八萬磅。從那年以後迄今,這兩筆錢的數目一直維持不變。依照喬治三世第四年(即一七六三年)第二十五號令,英格蘭銀行同意付給政府十一萬磅,以換取政府延長它的營業許可證。

這筆錢政府既不用付息,也不用償還。所以,這筆錢並不會增加上述那兩筆錢的數目。英格蘭銀行發放的紅利,按照政府借款在不同時期所給付的利率高低,以及其他情況而有所變化。政府借款的利率已經逐漸從百分之八降至百分之三。過去幾年間,英格蘭銀行發放的紅利維持在百分之五點五。英格蘭銀行的穩定度,和英國政府的穩定度一樣大。英格蘭銀行借給英國政府的錢,一定要全部泡湯了以後,銀行的債權人才可能蒙受損失。在英國,除了英格蘭銀行,任何銀行都不可以由國會立法成立,也都不可以由六名以上的股東組成。

英格蘭銀行不只是一家普通的銀行,它更是一部龐大的國家機器。它代理政府收付大部分公債的年金,買賣國庫短期票券,而且預先借給政府土地稅和麥芽稅的稅款,這些預付的稅款通常需要經過好幾年纔會被還清。在這些五花八門的作業中,它承擔的公共責任,有時候會迫使它不得不過量發行紙鈔。這當然不能算是銀行本身的過錯,但是,它也貼現商人開出的匯票,而且還曾經在許多不同的場合,支持某些大商號的信用,而且這些商號不全是設在英格蘭,有些是設在漢堡或荷蘭。據說,在一七六三年,有一次爲了支援某家大商號的信用,曾在一週內提供了將近一百六十萬磅,而且其中大部分還是金塊。

但是,我不敢保證,那一次的支持行動涉及金額真有那麼多,或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它真的可以調集那麼多現金。在其他一些場合,這家偉大的銀行,曾經被迫不得不拖延付現的速度,而以六便士的小銅幣應付擠兌的人潮。穩健的銀行業務運作之所以能夠促進國家的產業活動,並不是因爲它把全國的資本擴大了,而是因爲有了它以後,活潑且有生產力的那一部分資本便會比較大。商人不得不以現金形式閒置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的那部分資本,可以說是“死的資本”。這部分資本只要一日處於這種狀況,對商人或國家都不會帶來正面的好處。

穩健的銀行業務運作,讓商人可以將這種死的資本轉化成爲活潑有用的資本。譬如,轉化成爲加工用的材料、生產用的工具,或勞動者之所以工作追求的各種食物和生活必需品。也就是說,轉化成爲可以幫自己和國家生產出物品的資本。在任何國家裏流通的金幣和銀幣,固然是該國土地和勞動每年產出賴以流通和分配到最終消費者的工具,但是這些錢幣也全都和商人手中閒置的現金一樣,是死的資本。這些錢幣是一國資本中很有價值的一部分,可是卻沒有爲國家生產出任何東西。穩健的銀行業務運作,用紙鈔替代了大部分的金幣和銀幣,讓國家可以將這種死的資本大部分轉化成爲活潑有用的資本,轉化成爲可以幫國家生產出某些物品的資本。

在任何國家裏流通的金幣和銀幣,很適合拿來和公路相提並論。公路固然將全國的牧草和糧食流通輸送到市場,但是,它本身卻不生產任何牧草和糧食。穩健的銀行業務運作,如果允許我作這樣誇張的比喻,就好像是某種懸在空中的馬車道。好比可以讓國家把原來的公路轉化成爲肥沃的牧草地和麥田,從而大幅增加全國土地和勞動每年的產出。然而,必須注意的是,全國的工商活動雖然因此會稍微擴大,但是,當工商活動好比是懸掛在紙鈔製成的“泰達路斯飛翼”(Daedalian wings)上進行時,它的安全性不可能像在金銀砌成的實地上進行那樣可靠。

除了紙鈔的經營者技巧不夠熟練,可能帶來的那些意外傷害之外,還有好幾種其他的意外風險會對它造成直接衝擊。不管紙鈔的經營者是多麼審慎或多麼有技巧,都無法提供周全的保護。譬如,發生了一場不幸的戰爭,敵軍佔領了首都,把支撐紙鈔信用的金銀財寶全拿走了。這時所產生的混亂,在全部的流通都是利用紙鈔來進行的國家,就會比大部分流通是利用金銀來進行的國家嚴重很多。正常的商業往來工具既然已經喪失了價值,除非通過物物交換或賒欠,否則任何交易都無法進行。再說,既然從前所有的賦稅通常都是以紙鈔繳納,因此君主現在便無法支付軍餉或補充軍火庫。

於是,和大部分流通是利用金銀來進行的國家相比,這樣的國家要反敗爲勝就會困難很多。因此,時時掛念要讓國家隨時保持最易防守狀態的君主,除了必須防止個別銀行因爲胡亂發行紙鈔而自作自受,毀了自己以外,甚至還必須防止各發行銀行有機會將國內大部分流通渠道,塞滿了它們發行的紙鈔。每一個國家的流通渠道也許可以想成是由兩股不同的支流構成的:商人和商人之間的流通,以及商人和消費者之間的流通。雖然同一批貨幣,不管是紙鈔或錢幣,有時候在某一股支流裏流動,有時候在另一股支流裏流動。

可是,由於這兩股支流是不斷地同時流動,所以各需要一定數量的紙鈔或錢幣來流通。在商人之間流通的物品價值,絕不可能超過在商人和消費者之間流通的物品價值。因爲凡是商人買進的物品,終究是要賣給消費者。由於商人之間的買賣是以批發的方式在進行,所以每一筆交易通常都需要用到金額相當多的貨幣。相反的,商人和消費者之間的買賣,一般是以零售的方式在進行,所以往往只需要用到小額的貨幣,譬如,一先令或甚至半便士,就足夠應付了。但是,小額貨幣流通的速度比大額貨幣快很多。

先令幣轉手的頻率比基尼幣高,而半便士幣流轉的速度又比先令幣快。因此,雖然所有消費者每年購買的物品總值至少等於所有商人每年購買的物品總值,進行前者交易所需使用的貨幣數量,通常會比進行後者交易所需使用的少很多。因爲轉手的速度比較快,所以同一數量的貨幣作爲消費者購買的手段時,所媒介的交易次數就比作爲商人購買的手段時多很多。政府可以選擇管制紙鈔,讓它大都只在商人之間流通,或讓它也同樣充塞在商人和消費者之間大部分的流通渠道。有些地方發行的紙鈔面額每一張都大於十磅,在這種地方,譬如倫敦,紙鈔大都只在商人之間流通。

當消費者收到一張十磅的紙鈔時,他通常不得不在第一家商店就把它換掉,即使他當時只需要購買五先令的物品。所以時常在消費者花掉它的四十分之一價值之前,這張十磅的紙鈔便又回到了某位商人的手中。但是,在銀行連面額小到二十先令的紙鈔也發行的地方,譬如蘇格蘭,紙鈔自然會擴散充塞在商人和消費者之間大部分的流通渠道里。在國會立法禁止流通十先令和五先令紙鈔之前,這部分流通渠道被紙鈔塞滿的情形更爲嚴重。就北美的各種通貨來說,時常可以看到銀行發行面額小到一先令的紙鈔,所以紙鈔幾乎充滿了商人和消費者之間的流通渠道。

約克郡發行的紙鈔,有些面額甚至小至六便士。如果紙鈔的面額允許這麼小,而且實際上銀行也普遍發行小額紙鈔,那麼便不僅會讓許多卑鄙小人有機可乘,而且還會慫恿他們去當銀行家。連簽發五英磅的本票,甚至二十先令的本票都會被衆人拒絕的一個人,如果簽發的本票面額只有六便士那麼少,要讓衆人毫不猶豫的接受便容易多了。但是,這種像乞丐似的銀行家勢必經常破產倒閉,因此,對許多接受他們發行的紙鈔當作報酬的窮人,可能會造成相當大的不便,有時候甚至會造成很大的不幸。

在我們國內任何地方,發行的紙鈔面額如果都不低於五英磅,也許會比較好。如果是那樣,全國各地的紙鈔便都只會在商人之間流通,就像倫敦那樣,目前那裏發行的每一張紙鈔面額都大於十英磅。五英磅在我國大部分地方能夠買到的物品數量,雖然也許只比十英磅在倫敦所能買到的一半多一點點。但是,不管就它們兩者被人們珍視的程度來說,或從它們難得被人們一次全部花掉的角度來看,五英磅在大部分地方和十英磅在繁華奢侈的倫敦,是不分軒輊的。值得注意的是,在紙鈔大都只限於商人之間流通的地方,像倫敦,金幣和銀幣總是相當充裕。

在商人和消費者之間的流通渠道也被大量紙鈔侵入的地方,像蘇格蘭,以及侵入情形更爲嚴重的地方,像北美,紙鈔幾乎把當地的金幣和銀幣全都趕走了。因此,當地內部平常的商業往來,幾乎全部都是利用紙鈔來進行。蘇格蘭在禁止銀行發行十先令和五先令的紙鈔以後,當地金幣和銀幣匱乏的情況稍微緩和了一些。但是,如果連二十先令的紙鈔也禁止發行的話,舒緩的作用很可能會更好。自從美洲禁止銀行發行某些紙鈔之後,金銀據說變得比較多了。同樣的,在紙鈔出現以前,美洲的金銀據說比現在更多。

即使紙鈔受到管制,大都只在商人之間流通,銀行界有能力對國內工商業提供的協助,仍然會和紙鈔幾乎充斥整個國內流通渠道時,所提供的協助相當接近。每個商人必須保留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的現金,完全是準備在向其他商人購買物品時流通使用的。他不需要保留任何現金在身邊,以備在他和消費者進行交易時流通使用,因爲消費者是付給他現金的顧客,不會從他身邊拿走現金。所以,即使銀行僅被允許發行只在商人之間流通的大面額紙鈔;然而,一方面通過貼現實質匯票,一方面利用信用透支戶貸款,銀行界應當仍然能夠做到,讓大部分商人再也用不着爲了保留一些現金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而將相當大的一部分資本閒置。

換句話說,銀行界仍然能夠對各種商人提供銀行能力範圍內適合提供的最大協助。或許有人會認爲,當人們自己私下不管金額大小,都願意接受銀行本票作爲報酬時,政府卻限制他們接受;或者,當某一銀行家的鄰居們都願意接受他的本票時,政府卻限制他簽發這種本票,顯然是違反了某種天賦的自由,而這種自由任何法律都不僅不應侵害,反而應當支持。這種限制措施無疑在某方面違反了天賦的自由。然而,少數幾個人努力發揮這種自由的方式,如果會危害整個社會的安全,任何國家,不管是最自由的或是最專制的,都會而且也應該依法予以限制。

爲了防止火災蔓延,而強制私人建造防火牆,也違反了天賦的自由。然而,這種強制防火的措施和前面那些管制銀行業的建議,本質上是完全相同的。一國的紙鈔如果全是銀行的本票,而且如果這種本票都是由信用無虞的銀行簽發的,都無條件承諾見票即付,而事實上也總是一經提示便立即獲得給付,那麼在每一方面,這種紙鈔的價值都會等於金幣和銀幣。因爲任何人只要持有它,隨時都可以換得金幣和銀幣。任何物品,不管是用這種紙鈔購買,或被賣來換這種紙鈔,買賣的價格必然是和用金幣或銀幣來買賣時一樣的便宜或一樣的貴。

有人曾經說,紙鈔增加會擴大全部通貨的數量,從而降低全部通貨的價值,因此必然會提高物品的貨幣價格。但是,因爲從全部通貨中撤走的金幣和銀幣數量總是會等於加入流通的紙鈔數量,所以紙鈔不一定會增加全部通貨的數量。從十七世紀初到現在,蘇格蘭的食物價格沒有比一七五九年更便宜。儘管那時候由於十先令和五先令紙鈔的流通,蘇格蘭的紙鈔比現在還多。目前蘇格蘭的食物價格相對於英格蘭的比例,和蘇格蘭銀行業蓬勃發展之前沒有兩樣。大多數時候,英格蘭的穀物價格完全和法國一樣便宜,儘管在英格蘭紙鈔很多,而在法國紙鈔幾乎看不見。

休謨的政治論文發表於一七五一年和一七五二年,當時正值紙鈔大量在蘇格蘭發行後不久,而食物價格又確實上漲得很厲害。不過,這很可能是因爲氣候惡劣使然,而不是紙鈔大量增加所導致的結果。不錯,如果紙鈔的性質和前面假定的不一樣,那也許就要另當別論。如果一國的紙鈔雖然也全是某些私人簽發的本票,但它們不見得能立即獲得兌現,而也許是要看簽發它們的人是否有足夠的誠意。或者,要看持票人是否滿足了某個不一定有能力作到的條件。或者,持票人要在若干年後才能強制發票人兌現,而在那一段等待期間,發票人不用承擔任何利息。

這種紙鈔的價值無疑會跌到金幣和銀幣的價值以下,幅度大小將取決於人們認爲獲得立即兌現的難易的程度或不確定性,或取決於距離強制兌現期間的遠近。幾年前,蘇格蘭各銀行經常在他們的紙鈔上加印了一條所謂選擇權的條款。在這個條款裏,他們承諾紙鈔一經提示,他們可以選擇立即支付錢幣給持票人,或選擇在六個月之後支付,加上六個月的法定利息。有些銀行的主管有時候會利用這項選擇條款延後支付,有時候會利用它來威脅那些要求將數目可觀的紙鈔換成金銀的人,表示銀行選擇延後支付,除非那些人情願只兌換一部分原本想兌換的紙鈔。

當時這些銀行的紙鈔構成蘇格蘭絕大部分的通貨,所以這種兌換的不確定性,必然使得蘇格蘭通貨低於金幣和銀幣的價值。在這種陋習存續的期間(主要是在一七六二、一七六三和一七六四年),雖然喀來耳和倫敦之間的匯兌是按平價交換,然而就敦夫里斯和倫敦之間的匯兌來說,在敦夫里斯支付的匯票價值,有時候卻比在倫敦支付的同額匯票價值低了百分之四,儘管敦夫里斯距離喀來耳不到三十英里。但是,在喀來耳,匯票是以金幣和銀幣支付,而在敦夫里斯,匯票是以蘇格蘭的銀行紙鈔支付。

據此看來,要將這些銀行發行的紙鈔換成金幣或銀幣時,會碰到的那種不確定性,讓紙鈔的價值比錢幣低了百分之四。蘇格蘭國會在禁止發行十先令和五先令紙鈔的法案中,也同時禁止加印這種選擇權條款,因此英格蘭和蘇格蘭之間的匯兌又恢復到自然的交換率。也就是說,恢復到兩地間的貿易往來和匯款需求情況所決定的水平。就約克郡的紙鈔來說,甚至在人們要求兌換面額小至六便士的紙鈔時,銀行有時候也會要求必須湊足可以換到一基尼的數目才准予兌換。對持有這種紙鈔的人來說,這個條件時常很難滿足,因此這種紙鈔的價值必然低於金幣或銀幣。

後來,英格蘭國會通過了一條法律,宣告所有類似的條款皆屬非法,同時也像蘇格蘭那樣,禁止發行面額低於二十先令的紙鈔。北美的紙鈔,不是由銀行發行對持有人承諾見票即付的本票,而是由殖民地政府發行在若干年後持有人才能要求兌現的本票,而且殖民地政府並不支付任何利息。然而,殖民地政府卻將這種紙鈔宣告爲可以按面額作爲支付手段的法償貨幣,而且事實上也讓它變成具有這種法律地位。即使殖民地政府十分穩固,沒有賴債不還的問題。但是,將來纔會還的一百磅紙鈔,譬如說十五年後才支付的一百磅紙鈔,在一個年利息爲百分之六的國家裏,現金的價值大約只有四十磅。

因此,強迫實際付出一百磅現金的債權人,接受債務人以一百磅的紙鈔作爲完全償還債務的工具,事實上是一種極爲粗暴的不義行爲,一種很少有其他任何自詡爲自由國家的政府曾經作過的行爲。這顯然是不誠實的債務人用來訛詐債權人的一種陰謀,正如誠實和率直的道格拉斯博士所說的那樣。沒錯,賓夕凡尼亞州在一七二二年首次發行紙鈔時,爲了硬要使它的紙鈔價值等於金銀,甚至還制定了各種罰則,要懲處那些在出售物品時,按收到的是紙鈔或是錢幣而索取不同價格的商人。這種法令和它想支持的法償貨幣規定,可以說是同樣的專橫霸道,但實際的效果卻比它想支持的規定小多了。

只需制定一條法律,也許就可以讓一先令變成償還一基尼債務的法償貨幣,因爲該條法律可以訓令民事法庭,在債務人支付了一先令之後免除他的債務。但是,對任何一個可以隨自己的意思決定賣或不賣的生意人來說,沒有任何法律可以強迫他在販賣他的物品時,接受一先令當作是一基尼的貨款。儘管有各種諸如此類的法律規定,在北美和大不列顛例常的匯兌交換場合,在大不列顛支付的一百磅匯票,有時候在某些北美殖民地可以換到一百三十磅的紙鈔,甚至在其他某些殖民地可以換到高達一千一百磅的紙鈔。

之所以有這種價值差異,乃是因爲各殖民地政府所發行的紙鈔數量不同,以及紙鈔距離最後償付的期限遠近不一,而最後獲得償付的幾率也不相同。所以,沒有任何法令會比國會通過的這一條更爲公正,它宣告殖民地政府將來發行的紙鈔都不得作爲法償貨幣,然而它在北美的殖民地卻不公平地遭到埋怨。和我們在北美的其他殖民地相比,賓夕凡尼亞在紙鈔的發行上一向算是比較溫和的。因此,它發行的紙鈔,據說從來沒有降至它首次發行紙鈔以前,在當地流通的錢幣價值以下。早在首次發行紙鈔以前,賓夕凡尼亞州便已經提高了錢幣的面額了。

也就是說,由議會立法命令五先令的英格蘭錢幣在該州可以當作是六先令三便士的錢幣使用,後來又提高到六先令八便士。因此,面額一磅的該州通貨,即使當那一枚通貨還是金幣或銀幣時,就已經比一磅英幣的價值低了百分之三十以上。當那一枚通貨變成了紙鈔時,價值很少高過一磅英幣的百分之三十。該州提高錢幣面額的藉口,說是想讓同一數量的金銀在當地比在母國代表更多的金額,以防止金銀輸出。然而,事實上,當該州提高錢幣的面額時,所有來自母國的物品價格,便完全按照錢幣面額提高的比例跟着上漲,所以金銀輸出的速度和以前一樣快。

前面提到,各殖民地發行的紙鈔,根據它們最後獲得償付的期限遠近和幾率大小,而有一些不同的價值。但是,按照規定,它們還可以在當地按面額來支付各種州稅,而這種用途必然會在前述價值之外,賦予它們一些額外的價值。這部分價值的大小,要看各殖民地發行的紙鈔數量,比當地人民用來繳稅所需的數量多了多少而定。在所有的殖民地,紙鈔發行的數量都超出用來繳稅所需的數量甚多。如果某位君主規定人民必須以某種紙鈔繳納他所課徵的某一部分賦稅,這種紙鈔便會因此而被賦予一定的價值,即使這種紙鈔最後獲得償付的期限任憑君主自由裁定。

如果發行這種紙鈔的銀行,總是小心翼翼地將發行的數量控制在稍微低於用來繳稅所需的數量,那麼人們對這種紙鈔的需求也許還會使它的價值稍微超過它的面額,或是讓它在市場上可以換到比面額更多的金幣和銀幣。有些人便根據這個道理,企圖解釋所謂阿姆斯特丹銀行的升水(Agio),或該行的紙鈔價值高於市面上流通現金的現象。儘管這種紙鈔,根據他們的說法,是不準被它的所有者隨意帶出該行的。由於國外的商業匯票大部分必須用該行的紙鈔來支付,也就是說,必須通過設在該行的賬戶進行轉賬支付。

而且他們還說,該行的主管們總是小心翼翼地將該行全部的紙鈔發行量,控制在這種用途所需的數量以下。他們說,正是由於這樣的緣故,所以該行的紙鈔才得以按百分之四或五的溢價賣出。也就是說,該行的紙鈔實際換到的金銀數量,比紙鈔面額所示的金銀數量要多上百分之四或五。然而,稍後我將說明,這則關於阿姆斯特丹銀行的說法,大部分是荒唐不實的。流通的紙鈔價值,即使降至金幣或銀幣的價值以下,也不會因此而降低那些金屬的價值。也就是說,同一數量的金銀換到的任何一種物品數量,不會因此而變得比從前少。

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金幣或銀幣相對於其他物品的價值比例,都不是取決於任何紙鈔在任何國家流通的性質或數量;而是取決於當時對整個商業世界供應這些金屬的礦藏是否豐富。換句話說,金銀錢幣相對於其他物品的價值比例,取決於兩種勞動數量的比例。其一是將一定數量的金銀供應上市所需的勞動數量,其二是將一定數量的其他物品供應上市所需的勞動數量。如果每一個銀行家都不準發行任何票面在一定金額以下的流通紙鈔或無記名票據,並且在這些紙鈔或票據請求支付時,都被強制負起立即支付的責任;那麼即使在其他各方面都放任銀行家完全自由經營,對大衆安全也許不會造成妨害。

近年來,銀行的數目在蘇格蘭和英格蘭兩地都大幅增加,這個現象震驚了許多人,其實這不僅不會降低,反而會增進大衆的安全。衆家銀行林立的局面,使得各家銀行都必須更爲慎重地經營。爲了提防這麼多競爭者激烈對抗隨時會導致的一些惡意擠兌,每一家銀行都不敢讓紙鈔發行數量相對於庫存現金,超過某一適當的比例。因此,銀行間的競爭,便將每一家銀行的紙鈔限制在一個比較狹窄的範圍內流通,同時還使得他們的紙鈔發行量減少了。這樣便把全國的流通分割成爲數更多的幾個部分,因此,如果任何一家銀行倒閉了(按照常理,這種意外難免有時候會發生),對社會大衆的影響便會比較小。

這種自由競爭也使得每一個銀行家和客戶打交道時更爲慷慨大方,唯恐客戶會被其他競爭對手搶走。一般說來,任何一種行業或任何一種勞動部門,只要是對大衆有利的,那麼競爭愈是自由並且愈爲普遍,對大衆就愈爲有利。

出處:《國富論》第二卷 第 13 篇《論貨幣作爲社會全部積蓄中的一個特殊種類或論國家資本的維持費用》(維基文庫(zh.wikisource.org)公版白話譯本,zh.wikisource.org) · 本篇 35,518 字 · 底本:維基文庫(zh.wikisource.org)公版白話譯本 · 單篇淨文版

重商主義常把貨幣等同財富;本章正是針對此一混淆而作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