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繁體

第四卷 · 第 21 篇

論重商主義

重商主義把富國等同於累積金銀,並以管制追求之。

重商主義把富國等同於累積金銀,並以關稅、禁令追求之。史密斯主張,財富是年產物而非金銀。

通俗的想法認爲,財富在於貨幣,在於黃金或白銀。貨幣,一方面是商場交易的工具;另一方面是衡量價值的標準。由於貨幣有這兩種功能,一般人自然而然會有財富在於貨幣的想法。由於貨幣是商場交易的工具,一旦我們有了貨幣,想獲得其他需要的東西,不管是什麼都會比我們只有其他商品可供運用時更容易得手。我們老是發現,最要緊的事,就是取得貨幣。貨幣一旦到手,再來買其他任何東西都不困難。由於貨幣是衡量價值的標準,我們按商品能夠換得的貨幣量估算所有商品的價值。我們說某個富翁值很多錢(貨幣),某個窮漢只值一丁點兒錢。

我們說,節儉的人,或渴望致富的人,是愛錢的人,而大而化之、慷慨或豪爽大方的人,則是不在乎錢的人。致富就是賺取貨幣(或金錢);總之在一般的話語中,財富和貨幣(或金錢)被認爲是徹頭徹尾的同義詞。一個富國,和一個富人一樣,也被想成是有許多貨幣(或金錢)的國家;而將一國堆滿黃金和白銀,則被想成是使該國致富的最便捷方法。在發現美洲後一段不算短的時間裏,西班牙人不管登上了哪一個不知名的海岸,第一個探詢的問題總是:附近是否可以找到黃金或白銀?根據獲得的消息,他們斷定是否值得在該地定居,或該地是否值得征服。

更早以前,有位名叫普雷諾·卡匹諾的修道僧,被法國國王派遣到赫赫有名的成吉思汗的某個兒子身邊當大使。這位修道的僧人曾經說,韃靼人經常問他:法國是否有很多牛羊?他們探詢的動機和前述的西班牙人並無二致。他們想知道法國是否值得征服。在韃靼人以及所有其他一般不知道使用貨幣的遊牧民族當中,牛羊牲畜是他們的商業交易工具和價值衡量標準。因此,在他們看來,財富在於牛羊,正如在西班牙人看來,財富在於貨幣。在這兩種關於財富的概念當中,也許韃靼人的概念還算比較接近真理。

洛克(John Locke)指出,貨幣和其他可移動的東西有一個區別。他說,所有其他可移動的東西都容易消耗掉,因此這些東西積成的財富不大靠得住;某個國家某年也許有許多這些東西,但來年儘管沒有任何輸出,也會因爲東西本身腐敗或被濫用消費掉而變得極爲欠缺。相反的,貨幣好比是一個可靠的朋友,只要能夠防止它跑到國外去,不管它在國內怎樣到處旅行,是不太可能消失不見的。因此,洛克認爲,一國的金銀是其所有可移動的財富當中最爲堅固結實的部分。他也因此認爲,累積金銀是一國的政治經濟學應該致力的一個重大目標。

另外有些人認爲,如果能夠將某一國家與世界隔絕起來,那麼,在該國內流通的貨幣數量是多是少都無關宏旨。利用該國貨幣流通的消費品,所換到的貨幣數量較多或較少,固然視流通的貨幣數量較多或較少而定,但他們承認,該國究竟是貧還是富,端視那些消費品是豐足或是欠缺而定。不過,他們認爲,就任何一個和外國有聯繫,有時必須在國外作戰,必須在遙遠的海外部署海軍艦隊和陸軍兵團的國家來說,貨幣數量是多是少並非無關宏旨。他們說,要和外國發生這樣的聯繫,除非把貨幣送出國外去支付相關的活動,否則是辦不到的,而且除非有很多貨幣存在國內,否則也不可能送很多貨幣到國外。

因此,每一個這樣的國家在和平時期必須儘可能累積金銀,以備一旦情況需要時,有錢派兵到國外作戰。受到這些通俗想法的影響,歐洲每一個國家都曾研究過各種可能累積金銀的辦法,結果都不得要領,白費工夫。西班牙和葡萄牙,擁有供應金銀給歐洲的主要礦場,都曾以嚴刑峻罰禁止金銀出口,或者對金銀出口課徵極高的關稅。以同樣嚴厲的手段禁止金銀出口,自古以來似乎也是其他大部分歐洲國家一個常見的政策。甚至在我們最想不到會有這種政策的蘇格蘭,竟然也有國會通過的法律,以嚴厲的刑罰禁止人民將金銀攜出國外。

法國和英國從前也有同樣的政策。當這些國家商業化了以後,商人發現這種禁令在許多場合對他們非常不利。運用金銀比運用其他任何商品,時常可以讓他們更有利地買到他們想買的外國商品,不管是要進口到他們本國,或轉賣到其他外國。因此,他們抗議這種禁令傷害國外貿易。首先,他們指出,爲了購買外國商品而輸出金銀,不見得一定會減少國內的金銀數量,反而往往會增加金銀數量。因爲,如果國內所消費的外國商品數量沒有增加,那些外國商品也許便會再出口到外國,在那兒賣出賺取厚利,收回的金銀數量也許比當初輸出的還要多。

托馬斯·曼(Thomas Mun)將如此這般的國外貿易操作,比擬爲農作的播種和收成過程。他說,“如果我們只看到農夫在播種時節大把大把地往地上拋擲完好的穀粒,我們會以爲他是個瘋子而不是個農夫。可是當我們想到他在收成時節的收割勞動時,而收割正是農夫整個作業過程的終點,我們就會明白他的播種動作的價值和豐厚的未來增殖”。第二,他們指出,這種禁令實際阻止不了金銀出口,因爲金銀的體積很小,而相對價值很高,所以很容易走私到國外。他們說,政府若想防止國內金銀流失,唯有注意他們所謂的貿易秤(balance of trade)(或貿易差額)是否平衡。

當本國的出口值大於進口值時,便會產生外國須付給本國的一個差額,這個差額必然會以金銀支付抵消,從而國內的金銀數量便會增加。但是,當本國的出口值小於進口值時,反過來便會產生本國須付給外國的一個差額,同樣必須以金銀支付抵消,從而國內的金銀數量便會減少。當進口大於出口時,禁令擋不住金銀輸出,只會使輸出的作業更危險又更昂貴。因此,對於須支付差額的國家,匯兌會比沒有金銀出口禁令時更爲不利;因爲購買國外付款匯票的商人,對發出匯票的銀行家,除了必須支付銀行家將金錢解送到國外的作業所承擔的自然風險、麻煩和費用之外,還必須支付因金銀出口禁令而發生的額外風險。

此外,就任何國家來說,匯兌對它越是不利,貿易差額對它也就必然越不利;和被它欠賬的國家的幣值相比,它的幣值必然會更低。舉例來說,如果英國和荷蘭之間的匯兌對英國不利百分之五,則在英國,需要拿出一百零五盎司的白銀,才能買到一張在荷蘭支付一百盎司白銀的匯票。因此,在英國的一百零五盎司白銀只值在荷蘭的白銀一百盎司,所以,也只能買到值一百盎司白銀的荷蘭商品。反之,在荷蘭的一百盎司白銀,卻是值在英國的白銀一百零五盎司,所以能夠買到值一百零五盎司白銀的英國商品。

因此,英國賣到荷蘭的商品,賣價便會低百分之五,而荷蘭賣到英國的商品,賣價則會高百分之五;因此,賣到荷蘭的英國商品,從荷蘭攜回英國的金銀便會少百分之五,而賣到英國的荷蘭商品,從英國攜回荷蘭的金銀則會多百分之五;所以,貿易差額對英國必然更爲不利百分之五,需要英國輸出更多的金銀到荷蘭,以抵消應付給後者的差額。那些論證,部分是真實有據的,另一部分則是強詞奪理的詭辯。他們說,在國外貿易的過程中,輸出金銀時常對本國有利;就此而言,他們是真實有據的。

他們說,當人民發現金銀出口有利可圖時,任何禁令都阻擋不了金銀出口;在此,他們也是真實有據的。但當他們說,保存或增加金銀數量,比保存或增加其他任何有用的商品數量,需要更多政府的關心,而只要允許自由貿易,無須政府額外的關心,即可確保其他任何有用的商品供應無缺;他們這是在詭辯。他們也是詭辯,說什麼高價匯兌必然會提高他們所謂不利的貿易差額,或導致更大量的金銀輸出與流失。沒錯,對於必須在國外付款的商人來說,高價匯兌非常不利,因爲他們需要支付較高的代價,嚮往來的銀行家購買在國外支付的匯票。

源自金銀出口禁令的風險,雖然會迫使銀行家支出一些額外的費用,但絕不必然導致更多的金銀流出國外。銀行家走私偷運金銀出口的額外費用,通常是全部花在國內的,因此實際被偷運出去的金銀,除了匯票上載明的數量外,不會因出口禁令而多出一丁點兒的銀幣。高價匯兌自然也會促使商人們想方設法,使他們的出口值儘可能接近他們的進口,以便儘可能減少他們必須以高價匯兌清償的差額。此外,高價匯兌的作用,必然會像政府課稅那樣,提高外國商品的價格,從而抑制外國商品的消費。

因此,高價匯兌,不但不會增加,反而會減少他們所謂不利的貿易差額,以及金銀出口。雖然部分真實、部分詭辯,然而這樣的論證卻得到訴說對象的信服。這些論證由商人們對國會、對執政當局、對貴族、對鄉紳們訴說;由被認爲是瞭解國外貿易的專家,對那些自知對國外貿易一竅不通的人們訴說。國外貿易讓本國富裕,這是歷史經驗對貴族和鄉紳,如同對商人那樣,充分證明過的;但究竟國外貿易如何或以什麼方式讓國家富起來,他們當中沒有人理解。沒錯,商人們完全清楚貿易如何讓他們自己富起來。

知道貿易如何讓他們自己富起來,是他們的本分。但知道貿易如何讓國家富起來,卻不是他們的責任。若不是他們需要對他們的國家陳情,要求修改有關國外貿易的法令,他們也絕不會想到國外貿易如何讓國家富起來的問題。既然要對他們的國家陳情要求,就必須說國外貿易對國家有些好處,而這些好處卻遭到現行法律的阻礙。對於那些審理陳情的官員而言,當人們跟他們說國外貿易把金銀帶進國內,而現行的法律阻礙國外貿易,讓國外貿易不能夠爲國家帶來更多的金銀時,他們顯然完全滿意地認爲實情就是如此。

因此,那些論證便產生了希望達到的效果。於是,在法國和英國,輸出金銀的禁令僅限於它們本國所鑄造的錢幣,至於他國的錢幣和金銀條塊的出口則是完全自由。在荷蘭以及其他某些地方,自由出口的範圍甚至擴及本國錢幣。政府的注意力,於是從防止金銀出口,轉移到監視國外貿易差額,將貿易差額視爲影響國內金銀增減的唯一因素;亦即,從某個無益的煩勞,轉移到另一個更爲複雜、更爲棘手、但同樣無益的煩勞。托馬斯·曼(Thomas Mun)的一本書的書名,《英國得自對外貿易的財富》,不僅在英國而且在所有其他商業化國家都成了政治經濟學的基本箴言。

在各種貿易中,最重要的當數內陸或國內貿易,因爲同一數量的資本用於這種貿易,所促進的本國收入最大,爲本國人民創造的就業機會最多,然而卻被視爲沒有國外貿易來得重要。人們說,國內貿易,既不會把金銀錢幣帶進本國,也不會把它帶出去;因此,國內貿易,不會讓本國變得更富有或更貧窮,除了國內貿易的興衰也許會間接影響國外貿易的興衰。毫無疑問的,自己沒有礦場的國家必須從外國進口金銀,其方式和自己沒有葡萄園的國家必須從外國進口葡萄酒沒有兩樣。然而,似乎沒必要麻煩政府爲金銀花費比葡萄酒更多的心力。

有資力購買葡萄酒的國家,一定買得到它所需要的葡萄酒;而有資力購買金銀的國家,永遠不會欠缺所需的金銀。像所有其他商品那樣,金銀也可以一定的代價購得。正如金銀是購買所有其他商品的代價那樣,所有其他商品也都是購買金銀的代價。我們無絲毫憂慮地相信,自由貿易,一定可以供應我們所需的葡萄酒,無須麻煩政府關心;也許我們也應該同樣無憂無慮地相信,自由貿易一定可以供應我們有資力購買或運用的那個數量的金銀,不管是用來流通我們的商品或作爲其他用途。人類勤勞所能夠購買或生產的每一種商品數量,在每一個國家都會自然按照有效需求的數量自動調節。

所謂商品的有效需求數量,是指那些願意支付商品的自然價格的買者所需求的數量,而商品的自然價格,則是指爲了製作並將商品帶到市場,所需支付的全部地租、工資和利潤。沒有其他什麼商品比金銀更迅速又更精確地按照有效需求在自動調節;因爲金銀體小量輕而價值很高,所以沒有什麼商品比金銀更容易從一地運至另一地,從金銀市價便宜的地方運至金銀市價昂貴的地方,從金銀數量高於有效需求的地方運至低於有效需求的地方。例如,假使人們在英國對金銀有額外的有效需求,只消一艘郵輪從里斯本或任何找得到金銀的地方運來五十噸的黃金,便可以鑄造超過五百萬個基尼金幣。

但假使價值五百萬個基尼金幣的有效需求的標的是小麥,按照一噸小麥值五個基尼估算,便需要運來一百萬噸小麥,亦即需要每艘載重一千噸的船隻一千艘。全英國大大小小的船隻加起來,也不足以擔當此一艱鉅的工作。無論是在哪一個國家,當金銀輸入的數量超過有效需求時,不管政府怎樣警戒看守,都擋不住金銀輸出。西班牙和葡萄牙所有嗜血的法令,也不足以把他們的金銀留在國內。因爲金銀不斷從祕魯和巴西輸入,超過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有效需求,使得金銀的價格低於鄰國的水平。相反的,無論是在哪一個國家,當金銀數量低於有效需求,以致金銀的價格高於鄰國的水平時,也無須麻煩政府想方設法進口金銀。

即使政府設法費力阻止金銀輸入,也終將白忙一場、徒勞無功。斯巴達人民有資力購買的那些金銀,突破了萊克格斯(Lycurgus)法律爲阻止金銀輸入斯巴達所設下的重重障礙。在我們英國,所有嗜血的海關法令阻止不了荷蘭和戈登堡東印度公司的茶葉進口,只因爲他們的茶葉價格比英屬東印度公司的稍低。然而,一磅茶葉的體積,大約是其最高價格之一,通常是以銀幣支付的十六先令的體積的一百倍;這十六先令如果是以金幣支付,則一磅茶葉的體積就比其最高價格的體積大出兩千倍以上。

體積對比懸殊,走私茶葉顯然要比走私金銀難上千百倍。部分是因爲金銀很容易從多餘的地方運送至匱乏的地方,所以金銀的價格比較穩定,不像其他大部分的商品那樣,由於長大厚重、運送困難,以致價格會隨市場供應不足或過多而起伏不定。誠然,金銀的價格難免會有些變動,但金銀價格可能發生的變動,一般而言是緩慢、漸進的,而且不會因地而異。例如,雖然沒有多少根據,不過有人認爲,在上一世紀和本世紀期間,由於不斷從西班牙在西印度羣島的屬地輸入,全歐洲的金銀價格持續緩步下降。

然而,若要讓金銀的價格發生任何突然的變化,譬如,將所有其他商品的貨幣價格一下子提高或降低到足以引起人們感覺和注意的程度,除非有像美洲礦藏大發現所導致的那種商業革命不可。此外,在有資力購買金銀的國家,任何時候如果欠缺金銀,即使一時買不到,還有許多變通的辦法可以取代金銀,而且比取代幾乎其他任何一種商品的辦法更多。如果欠缺製造用的原料,工廠只得停工。如果欠缺糧食,人民只得餓肚子。但如果欠缺金銀錢幣,則可以利用以物易物的辦法取代錢幣的功能,雖然會很不方便。

記賬買賣,然後每月或每年結賬一次,生意人之間相互抵消欠賬,也可以取代錢幣的功能,不方便的程度應當小於以物易物。再者,如果利用一個管理良好的紙幣制度取代金銀錢幣,不僅不會有任何不便,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有許多優點。因此,無論怎麼看,在每一個國家,最沒有必要的政府心力浪擲,莫過於將政府的注意力導向看守或擴大國內的金銀貯存。然而,最常見的抱怨,莫過於抱怨金錢太少了。對於既無資力購買,又無信用借到的人而言,金錢和葡萄酒一樣,必定總是欠缺的。有資力或有信用的人,很少會欠缺他們所需的金錢或葡萄酒。

然而,抱怨金錢太少的人,並不全然僅限於不事積蓄、亂花錢的人。有時候,在整個商業城市,乃至鄰近的鄉村,幾乎沒有不抱怨金錢太少的人。過度投資是他們之所以如此抱怨的共同原因。即使是審慎的人,一旦他們的投資計劃和自有資本不成比例,也就會像生活花費和收入不成比例的浪蕩子那樣,變成既欠缺資力購買、又欠缺信用借得金錢。在他們的投資計劃開花結果之前,他們的資本已經用罄,而他們的信用也隨之而去。他們急如熱鍋上的螞蟻到處找人借錢,而每個人都說沒有錢可借。即便人們這樣普遍抱怨欠缺金錢,也不一定證明在國內流通的貨幣少於往常的數量,而只證明希冀得到金錢卻又拿不出代價的人很多。

偶爾當商業買賣的利潤超過平常水平時,大大小小的生意人普遍會犯下過度投資的錯誤。他們不一定會比往常解送更多金錢到國外,但他們會憑信用在國內外賒購比往常更多的貨物。他們把這些貨運到遠方市場求售,希望在債主要求付款的期限前收回自己的貨款。可是實際上,付款要求竟比貨款收回更早來到,而他們兩手空空,既無資力購買金錢償債,也無法拿出任何可靠的擔保借到錢。導致人們普遍抱怨金錢稀少的,不是流通中的金銀有任何欠缺,而是那些過度投資的生意人想借錢但借不到的苦惱,以及向他們催債的債主得不到償還的困擾。

財富不在於貨幣或黃金和白銀,而在於用貨幣購買的東西,並且貨幣的功用僅在於可用來購買其他東西。事實如此明顯,還要大費周章地予以證明,未免過於荒唐。貨幣無疑是一國資本中的一個成分;但我們在本書前頭已經說明過,一般而言,貨幣只構成這資本的一小部分,而且是各個資本成分當中,最沒有利潤可賺的那個成分。商人之所以發現,用貨幣買貨物通常比用貨物買貨幣容易得多,並不是因爲貨幣是比貨物更爲根本的財富,而是因爲貨幣是公認既定的商業交易工具;有了貨幣,要換到每一樣東西都很容易,但每一樣東西要換到貨幣卻不一定同樣容易。

大部分貨物比貨幣容易腐壞,留下貨物往往會比留下貨幣使商人蒙受更大的損失。此外,當貨物在商人的手上時,他碰到還不起欠賬而受窘的可能性,比他的金櫃已經擺着他的貨款時大得多。再者,他的利潤更直接地來自售出貨物,而不是直接來自買進貨物。基於這些考慮,他通常比較急於拿貨物去換錢,而不急於拿錢去換貨物。就某個特定商人而言,倉庫裏堆滿了貨物,如果無法實時賣出,有時候也許會毀了他。然而,就一個國家而言,卻不可能發生這種不幸。一個商人的全部資本往往投注在容易腐壞的貨物上,全部準備用來購買貨幣。

但一國的土地與勞動每年的產出中,永遠只會有很小的部分準備用來向鄰國購買金銀。絕大部分是在國內流通和消費;即便是在往國外送的剩餘產出當中,大部分也是準備用來購買其他外國貨物(而非金銀)。即使準備用來購買金銀的貨物一時換不到金銀,國家也不會就此毀了。誠然,該國也許會蒙受一些損失和不便,並且爲了取代得不到的金銀,會被迫採取一些必要的變通辦法。然而,該國的土地與勞動的每年產出仍然會和往常一樣或幾乎一樣,因爲用來維持生產活動的消耗性資本數量和往常一樣或幾乎一樣。

雖然貨物吸引貨幣並不一定像貨幣吸引貨物那樣輕而易舉,但長期而言,貨物吸引到貨幣較之貨幣吸引到貨物更屬必然。貨物除了購買貨幣外還有其他許多用途,而貨幣除了購買貨物外毫無其他用途。因此,貨幣必然追逐貨物,而貨物不一定或必然追逐貨幣。買進貨物的人,不一定想再賣出去,往往是想留着自己使用或消費;而賣出貨物的人,卻一定是想再買進其他貨物。前者往往已經做完全部的動作,而後者決不算是已經完成其全部動作的一半以上。人們不是爲了貨幣自身而欲求貨幣,而是爲了利用貨幣購買的東西而欲求貨幣。

有人說,消耗性商品很快就消失不見,而金銀的性質則較爲耐久,因此若非金銀不斷輸出,否則經過相繼幾個世代的累積,國家的真實財富也許已經大到不可思議的地步。因此,他們妄言,對於任何國家,再也沒有什麼比拿耐久的金銀去交換容易腐壞的貨物更爲不利的貿易了。然而,我們並不認爲拿英國的五金器皿交換法國的葡萄酒對英國不利;五金器皿可是相當耐久的東西,若非不斷輸出,經過相繼幾個世代的累積,英國的鍋碗瓢盆恐怕已經多到不可思議的地步了。一般人會很快想到,在每一個國家,鍋碗瓢盆的數目必然取決於該國人民的家用需要;鍋碗瓢盆如果真的多過所需用來烹煮食物的數目,未免愚蠢可笑;如果食物增加了,鍋碗瓢盆的數目也不難隨着增加,只需把食物增加的某部分拿來購買鍋碗瓢盆便可,或者把那一部分食物拿來維持一些增額工人的生計,指使他們製作所需增加的鍋碗瓢盆。

一般人也應該會很快想到,在每一個國家,金銀的數量取決於該國人民的使用需要;他們使用金銀作爲流通商品的錢幣,以及用來製作金盃銀盤之類的家庭器皿;在每一個國家,錢幣的數量取決於用它來流通的全部商品的價值:如果全部商品的價值增加了,其中某一部分便會立即送出國外,到任何可以買到金銀的地方,添購爲了流通增額商品所需增加的錢幣;金盃銀盤的數目,取決於選擇縱情於雕金鑲銀的豪華生活的那些私人家庭的數目與財富:如果這種家庭的數目與財富增加了,其中某一部分財富,很可能便會用在任何可以找到金盃銀盤的地方,添購額外的金盃銀盤;在任何國家,企圖藉由引進或留住不必要的金銀,以增加該國的財富,其荒謬性一如企圖藉由逼迫私人家庭保有不必要的廚房器皿,以促進他們快活歡暢。

正如不必要的家庭器皿花費將會降低而非提高家庭食物的數量或質量,所以在任何國家,不必要的金銀花費也必然會降低人民賴以有得喫、有得穿、有得住,以及賴以獲得僱用與生計的財富。我們應該記住,金銀,無論其形式是錢幣或是金盃銀盤,都是用具,和廚房裏的日用器具同一性質。你爲它們增加用途,亦即,增加它們幫忙流通、處理和製作的消費性商品,你就鐵定會增加它們的數量。反之,如果你企圖透過非常手段增加它們的數量,你也同樣鐵定會縮減使用它們的空間,甚至縮減它們的數量,因爲就金銀而言,其數量絕不可能大於其用途所要求的水平。

縱使所累積的金銀數量一時超過這個水平,鑑於輸送它們非常容易,而閒置不用它們的損失則非常可觀,任何法律都不可能阻止它們被立即送出國門。任何國家未必需要累積金銀,才能在國外作戰,以及在遠方部署海軍艦隊和陸軍兵團。用來維持艦隊和兵團的,不是金銀,而是各式各樣的消費品。有資力在遠方購買那些消費品的國家,便能夠在那兒維持兵力進行征戰;而此一資力則是來自於其國內人民勤勞的每年產出,亦即,來自該國土地、勞動和消耗性資本每年的收益。國家有三個方法可以用來供應遙遠的國外駐軍的薪俸和糧秣。

第一,將國內所累積的部分金銀送至國外;第二,將國內製造業每年的部分產出送至國外;第三,將國內每年生產的部分初級產物送至國外。就任何國家而言,應當視爲累積或儲存在國內的金銀也許可以分成三部分。第一是流通中的金銀錢幣(或貨幣),第二是私人家庭的金盃銀盤,第三是君主個人經過多年的節儉聚斂,儲藏在庫房裏的金銀財寶。一般而言,很難從國內流通渠道挪出大量貨幣,因爲很少會有多餘的貨幣待在流通渠道中。在任一國家,按人民每年買賣商品的價值,需要一定數量的貨幣將商品流通、分配至最終的消費者,但也不會使用多過此一需要的貨幣。

流通渠道必然會吸引足夠填滿管道的貨幣流入,但也不會容納更多。然而,當出兵到國外作戰時,通常可以從這個管道抽出一些貨幣。因爲在國外維持其生活的人數變多,而在國內維持其生活的人數則相對變少;在國內流通的商品價值變少,從而必須用來流通這些商品的貨幣也變少了。此外,在出兵到國外作戰時,一般都會發行超出平常數量的紙幣,諸如戰時英國財政部所發行的國庫券,海軍部所發行的軍票,和一般銀行所發行的銀行券;這些紙幣可以取代流通貨幣(通常簡稱爲通貨)的位置和功能,讓國家有機會將更多的貨幣運往國外。

不過,這一切節省下來的金銀錢幣,爲耗費不貲、歷時數年的國外征戰,只可能提供少得可憐的財源。許多人發現,不管在哪裏,熔化私人家庭的金盃銀盤所能提供的財源,更是微不足道。在上次戰爭開始時,法國人採用了這個權宜之計,所得到的好處尚不足以彌補所損失的生活式樣光彩。從前累積在庫房裏的金銀財寶能提供比較多也比較持久的財源,但現在除了普魯士國王,累積大量的金銀財寶,似乎已不是歐洲各個君主或王公貴族的政策。本世紀英國的海外征戰也許是有史以來最花錢的一些戰爭,維持這些戰爭的財源似乎很少仰賴金銀通貨、私人家庭的金盃銀盤或君主的金銀財寶。

上一次對法國的戰爭,讓英國花了超過九千萬英鎊,不僅發行了七千五百萬英鎊的新國債,而且還對每一英鎊土地稅課徵兩先令的附加稅,以及每年從償債基金挪借的數目。三分之二以上的此一花費是花在遙遠的外國,包括德國、葡萄牙、美洲、地中海諸港口、東印度和西印度羣島。英格蘭國王沒有節儉聚斂起來的金銀財寶。我們從未聽聞有任何人熔解異乎尋常數量的金盃銀盤。在英國流通的金銀錢幣,過去大多估計不會超過一千八百萬英鎊。然而,根據上次重新鑄造金幣所獲得的訊息,大家認爲此一數字未免太過低估。

因此,且讓我們根據我記憶中曾經看到或聽到的最誇張的推算結果,假定在英國流通的金幣和銀幣加起來一共是三千萬英鎊。如果對法國的那次戰爭是運用我們國內通貨進行的,那麼即使根據所假定的數字,我們全部的通貨,在六至七年的期間中,必定曾經至少兩次被送出國門後又再流回來。如果這樣的假定屬實,那就提供了一項最無可辯駁的論據,證明政府毫無必要注意看管貨幣數量,因爲根據這樣的假定,英國全部的通貨必定曾經離開英國後又回來,在如此短暫的期間內如此這般重複兩次,絲毫沒有驚動過任何人的注意。

然而,在此期間中不管什麼時候,流通的管道從未有過比往常空虛的狀況。只要有資力付出代價,很少有人欠缺需要用到的錢幣。誠然,在整個戰爭期間,尤其是戰爭末期,國外貿易的利潤比往常更爲豐厚。這種高利潤,果然不出所料,循例在英國所有的港口普遍導致過度投資的現象,而過度投資也照例導致人們抱怨貨幣稀少。有太多人需要貨幣,然而,既沒有資力購買貨幣,又沒有信用可以借到貨幣;而且因爲債務人發現很難借到貨幣,所以債權人也發現很難獲得償還貨幣。然而,金銀通常可按金銀的價值取得,付得出金銀價值的人,要取得金銀一般並不困難。

所以上次戰爭的巨大花費,主要並非以輸出金銀,而應當是以輸出我們英國的各種商品支應。當政府或受命於政府的官員和商人簽訂契約,囑咐商人將一定款項解送至甲國給某一對象時,他會立即開出匯票要求他在甲國的往來商行墊款支付政府指定的對象,接着他自然會盡力以輸出商品而非金銀的方式償付他的往來商行。如果英國的商品在甲國沒有市場需求,他就會盡力把商品運至有市場需求的乙國或其他國家,然後在那裏購買在甲國付款的匯票(以便償付他在甲國的往來商行)。運送商品的動作,當商品去處適合市場需要時,一定會獲得可觀的利潤,而運送金銀的動作罕見有任何利潤。

當金銀被送出國外以購買外國商品時,商人的利潤並非來自購買的動作本身,而是來自售出金銀買回的商品。但當金銀被送出國外僅是爲了償付債務時,他得不到任何商品,因此也得不到任何利潤。所以,他自然會盡力發揮他的巧心慧思,找到一個以運送商品而非運送金銀的途徑,償付他在外國的債務。因此纔會有某位《國情報告》的作者注意到,在上一次戰爭期中,英國有大量的商品輸出,卻沒相應地買回任何外國商品。除了前述三種形式的金銀儲存外,所有商業大國都有爲數不少的金銀條塊,爲進行國外貿易時而輸出、時而輸入。

這種金銀條塊,在衆商業國之間流通,恰如每一個特定國家的鑄幣在其國內流通,因此可視爲大商業合衆國的貨幣。鑄幣的移動和方向,取決於一國境內流通商品的移動和方向,而金銀條塊的移動和方向,則同樣取決於國際間流通商品的移動和方向。兩者皆是用來便利交易,前者便利一國境內衆人個別的交易,後者便利國際間衆人個別的交易。一部分這種大商業合衆國的貨幣,未嘗不可充作上次戰爭據以進行的工具,而實際上也很可能被如此運用了。當發生大範圍戰爭的時候,合乎常理的推斷是:金銀條塊受到不同於太平時期的影響而改變往常的移動和方向;應當會有更多的金銀條塊在戰爭所在地周圍流通,而且也會有更多的金銀條塊,被用在當地和鄰近國家,以購買各個參戰軍團的薪俸和糧秣。

但英國年年這樣使用的金銀條塊,不管是多或是少,全都年年必須用英國商品或英國商品購得的其他東西買進。這終究又把我們帶回到商品,帶回到國家的土地和勞動的每年產出纔是我們賴以維持戰爭的根本財源。以戰爭花費年年是如此之巨大,推斷戰費必定是由一個巨大的年年產出支付,應當是合乎常理的。例如,光是一七六一年的戰費就超過一千九百萬英鎊。任何累積起來的財源都不足以維持年年如此巨大的揮霍。甚至任何國家年年產出的金銀,也不足以維持這樣的揮霍。根據最佳的估算,每年進口到西班牙和葡萄牙的金銀,全部加起來,通常不超過六百萬英鎊,這個數目,在上一次戰爭期間的某些年頭,幾乎維持不了四個月的花費。

比較精緻和進步的製造品似乎最合適運到遠方異國,以購買軍隊的薪俸和糧秣,或購買部分商業合衆國的貨幣,再用來購買軍隊的薪俸和糧秣;這種商品的價值較高而相對體小量輕,因此出口至遠方的運輸費用很低。一國的勤勞,如果每年生產的這種製造品,除供應國內使用外,還有大量的剩餘,年年輸往國外,則即使未輸出大量的金銀,甚至沒有大量的金銀可供輸出,該國也可以維持年年花費巨大的國外戰爭好幾年。在這種情況,年年輸往國外的剩餘製造品,雖然會爲商人帶來一些利益,但大部分確實不會爲該國從國外帶回任何實質的東西;因爲該國政府會向商人購買他的外國客戶付款的匯票,以便在外國用來購買軍隊的薪俸和糧秣。

然而,仍會有一部分輸往國外的剩餘製造品,和往常一樣從國外帶回一些外國商品。在戰爭期間,製造業者面對雙重的需求:市場需要他們製造輸往國外的產品,第一,以便償付爲了購買軍隊的薪俸和糧秣而需要取得的那些外國付款匯票;第二,以便像平常那樣從外國買回一般供國內消費的商品。因此,在破壞最嚴重的國外征戰當中,絕大部分的製造業者往往生意特別興隆;反之,當各國攜手言和後,他們的生意便一落千丈。他們興盛於國家傾頹沒落時,在國家繁榮復甦時,他們卻開始衰敗。許許多多英國製造業者在上一次戰爭期間的遭遇,和戰後一段期間大不相同,可作爲以上所述的例證。

維持任何花費巨大或持久的國外戰爭,以輸出一國的初級產物應付並不適宜。初級產物輸出的數量,若要足以在外國購買軍隊的薪俸和糧秣,運輸費用將過於龐大。此外,很少有任何國家所生產的初級產物,在供應國內居民基本的生活需要後,還有大量剩餘。因此,輸出大量初級產物,等於是把一部分人民生活必需品輸往國外。至於輸出製造品,情況就不一樣。維持製造業工人生活所需的物資仍然留在國內,輸往國外的僅僅是他們生產出來的剩餘部分。休謨(Hume)時常提到,從前的英國君主沒有能力不斷地維持長期對外作戰。

那時候,除了從國內消費節省下來的少量初級產物,以及少數極爲粗糙的製造品外,英國並無其他任何資力購買國外派遣軍的薪俸和糧秣,而那些粗糙製造品的運輸費用,則是和初級產物的運費一樣昂貴。從前的英國君主之所以沒有能力長期對外作戰,並不是因爲英國缺乏貨幣,而是因爲缺乏比較精緻進步的製造品。當時在英國,人民之間的買賣也和現在一樣都是利用貨幣交易的。當時的通貨數量相對於平常買賣交易的次數與價值的比例,應當和現在的比例一樣,或者說不定比現在更大,因爲當時並沒有紙幣,而現在通貨的位置已被紙幣取代了一大部分。

在商業和製造業極爲罕見的國家,當面臨非常狀況時,君主很難從其臣民那裏汲取大量的金錢援助,之所以如此的理由,我們在下面會說明。所以,在這種國家,君主通常會盡力累積一些金銀財寶,作爲應付緊急狀況的唯一財源。除了有此一必要外,他所處的環境也自然使他傾向於過着累積金銀財寶所需的儉約生活。在那種單純的國家,即便是君主的開銷,也不可能被那種以庸俗華麗的宮殿裝飾爲樂的虛榮心所主導,反而多半會用來獎賞他的佃農,以及宴請他的門客侍從。但獎賞他人和宴請賓客很少會達到揮霍無度的地步,雖然個人虛榮心作祟幾乎必定會如此。

所以,每一個韃靼部落的酋長都有一堆金銀財寶。查理十二世著名的盟友、烏克蘭地區哥薩克族的酋長馬澤帕(Mazepa)累積的財寶據說非常龐大。梅羅文加王朝(Merovingian)的法國國王每一個都有金銀財寶。當他們瓜分國土給衆子時,也瓜分他們的財寶。撒克遜族的公侯,以及最初幾位征服後的英國國王似乎也都有蓄積財寶。過去每一位新王即位後的第一件大事,通常就是攫取舊王的金銀財寶,因爲那是鞏固王位繼承最要緊的步驟。至於在已經商業化的進步國家,君主並無同樣蓄積財寶的必要,因爲當面臨非常情況時,他們一般能夠從其臣民那裏汲取同樣非常的金錢援助。

除了沒有必要,他們也比較不傾向這麼做。他們自然而然,也許是必然,追隨時代的生活風尚;他們領土內所有其他大地主既然崇尚浮華奢侈,他們的排場開銷也就反映同樣過度的個人虛榮心理。於是,在他們的宮殿裏,無關緊要的裝飾一天比一天富麗堂皇,這種花費不僅妨礙蓄積財寶,而且往往連指定用來維持比較必要的開銷的財源也遭到侵蝕。德西利達思(Dercyllidas)關於波斯宮廷的一段話,也許同樣適用於若干歐洲公侯的宮廷,他說,那裏金碧輝煌,卻軟弱無力,僕役如雲,而真正的戰士很少。

輸入金銀,並非一國從國外貿易得到的主要好處,更不用說是唯一的好處。不管國外貿易是在什麼國家之間進行的,所有參與貿易的國家都從中獲得兩種明顯的好處。它把一國土地和勞動的產出中人民不需要的剩餘部分運出國,並從國外運回人民需要的其他東西。它用國內多餘的產品,交換其他可以滿足國內人民部分需要、提高人民享受的東西,因此它讓多餘的東西有了價值。藉由國外貿易,即使國內市場狹窄,要將任何手工藝或製造部門的勞動分工推進至最完善的程度,也不是無法克服的問題。

它爲任何國內勞動產出超過國內消費的部分,打開一個更爲廣大的市場,藉此鼓勵國內勞動改進生產力、儘可能擴大每年的產出,從而增加社會整體的真實收入和財富。它堅守崗位、孜孜矻矻,爲所有參與貿易的國家所做的,就是這些重大貢獻。他們都從中得到很大的好處,雖然最大的好處通常落在商人定居的國家;因爲對於如何供應本國需求,以及如何爲本國多餘產品尋找出路,他們通常會比在處理外國需求及其多餘產品的問題上,花費更多的心思。輸入金銀至沒有礦場但或許需要金銀的國家,無疑是國外貿易商的一個工作。

然而,它卻是國外貿易中最微不足道的部分。一國如果只爲了輸入金銀才進行國外貿易,則裝滿一條船的機會,它一百年也難得碰到一次。美洲大發現之所以讓歐洲變富,並不是因爲它讓歐洲有金銀可以輸入。由於美洲礦藏極爲豐富,金銀變得相當便宜。譬如,現在買一隻金盃或銀盤所付出的小麥或勞動數量,大約只有十五世紀時的三分之一。假設每年花在購買金銀的勞動和商品開銷維持不變,則現在歐洲每年可以購買的金盃銀盤數量,將大約是當時購買數量的三倍。但當商品價格下跌到僅剩原來的三分之一時,不僅從前買過它的人有能力購買三倍於從前的數量,而且由於價格降到讓許多人開始有能力購買的水平,新增的買家人數也許是從前的十倍或二十倍以上。

所以,即便美洲大發現以前的財富水平和現在相同,歐洲現在擁有的金盃銀盤數量也不會僅是美洲大發現以前的三倍,而是超過二十或三十倍。就此而言,歐洲無疑獲得一個真正的便利,然而,這便利實在微不足道。金銀價廉,使金銀較從前不適宜作爲貨幣使用。要去買同樣價值的東西,我們現在得攜帶比從前又多又重的貨幣;現在我們的口袋得承擔一先令的重量,而從前只需一個區區四便士的小銀錢。很難說哪一個比較微不足道:這個不便利,或是前面那個相反的便利。反正不管是前者或後者,都不可能使歐洲發生任何根本的改變。

然而,發現美洲確實爲歐洲帶來一個最根本的影響。它爲所有的歐洲商品打開一個新的無邊無際的市場,讓新的勞動分工以及技藝改良得以出現,而這在從前狹窄的通商範圍內,由於缺乏市場吸納他們大部分的產出,是不可能發生的。所有歐洲各國的勞動生產力都提高,產出也都增加,從而歐洲居民的真實收入和財富也跟着水漲船高。對美洲而言,歐洲商品幾乎全是新奇的,而美洲的許多商品對歐洲而言也是這樣。於是,一個從未有人想到的新交易模式開始成形,它原本應當自然而然地對新大陸有利,一如它確實對舊大陸有利。

然而,歐洲人的野蠻與不義,卻使本當對大家皆有利的一件美事,竟然對那些不幸的國家造成毀滅性的傷害和破壞。大約在同一時候,歐洲發現了一條繞過好望角到達東印度羣島的航路。此一發現所打開的國外通商範圍,也許比美洲發現打開的還更爲廣闊,雖然距離歐洲較遠。當時美洲僅有兩個國家在某些方面勝過野蠻民族,而他們幾乎在被發現時就被消滅了。其餘純粹只是野蠻民族。和墨西哥或祕魯相比,中國、印度、日本和其他一些東印度羣島的國家,雖然沒有較豐富的金銀礦藏,但在其他各方面都較富有,較有教養,所有工藝和製造業也都較進步,縱使我們相信顯然不該相信的那些西班牙作家關於那兩國早期文明如何輝煌的誇大報告。

在既富有且文明的國家之間相互能夠交易的價值,按理一定遠大於他們和野蠻國家之間能夠交易的價值。然而,迄目前爲止,歐洲從東印度貿易獲得的好處,卻遠小於從美洲貿易獲得的。葡萄牙商人曾經壟斷東印度貿易長達約一世紀,那時候其他歐洲國家只得間接而且必須透過他們,才能將任何貨物輸往東印度或收到東印度貨。在十七世紀初,當荷蘭商人開始侵蝕葡萄牙商人在東印度的利益時,荷蘭商人便把他們在東印度的貿易全部委由一家特別成立的公司包辦。後來,英國、法國、瑞典和丹麥也都追隨他們的榜樣,以致歐洲迄今尚未有任何一個大國享有東印度貿易自由的好處。

除了貿易沒有自由,我們無須訴諸其他任何原因,解釋爲什麼東印度貿易從來不如美洲貿易有利;幾乎每一個歐洲國家和其美洲殖民地的貿易,都是對其所有的臣民自由開放的。那些東印度公司包辦東印度貿易的特權,他們的財富,以及他們憑藉特權與財富分別從他們的政府獲得的優待和保護,引起極大的嫉妒。嫉妒他們的人往往說,他們經營的貿易是全然有害的,因爲凡是經營東印度貿易的國家,每年都輸出大量的白銀。和東印度貿易有關的人士則答辯說,沒錯,他們的貿易不斷輸出白銀,也許傾向使歐洲整體變窮,但還不至於使經營這種貿易的歐洲國家變窮;因爲將一部分貿易所得的東印度貨輸出至其他歐洲國家,每年帶回來的白銀數量會比送出去的多很多。

無論是反對或答辯,都是以我在前面剛檢討過的通俗想法爲基礎。因此,沒必要再對這種反對或答辯多費脣舌。由於每年輸出白銀至東印度,銀盤在歐洲的價格,也許比沒有輸出白銀的時候貴了一些,而銀幣也很可能可以買到數量比較多的勞動和商品。這兩種效果中的第一種是一極小的損失,而第二種則是一極小的好處;不管得失,都極微不足道,不值得公衆費心注意。東印度貿易,以其爲歐洲商品打開市場,或者說,以其爲歐洲商品所購得的金銀打開市場,按理必然傾向增加歐洲每年產出的商品,從而增加歐洲的真實財富和收入。

迄今它所增加的歐洲財富和收入之所以這麼少,很可能是由於它處處受到重重限制,以致難以施展其長處。以上所述,雖然有冗長之嫌,但我還是認爲有必要多花一些篇幅,徹底檢討所謂財富本於貨幣或本於金銀的通俗想法。在一般語言中,貨幣,正如我在上面指出的,往往代表財富;而此一用語上的模棱兩可,已經使這種通俗的想法如此深植人心,甚至明明知道這種想法荒謬的人,若不小心,也很容易忘掉他們自己的原則,乃至在他們的推理過程中,不假思索地視其爲確定不移的真理。譬如,英國某些最好的經貿文章作者開宗明義地指出,一國的財富並不在於其所累積的金銀,而在於土地、房屋,以及各式各樣的消費品。

然而,在他們的推理過程中,土地、房屋,以及消費品似乎全都溜出了他們的記憶,以致他們的論調往往假定所有的財富皆以金銀爲本,並且認爲擴充金銀儲存,是一國的勤勞和商業活動的偉大目標。然而,這兩項原則一旦確立,即,第一,財富本於金銀,第二,對沒有礦藏的國家而言,唯有透過貿易差額,或者說,唯有透過出口商品價值大於進口,纔有可能爲國家帶來金銀;則儘可能抑制輸入外國貨供國內消費,同時儘可能輸出國內勤勞產出,必然成爲政治經濟學的主要目標。因此,這種政治經濟學所謂推動國家臻於富裕的兩具引擎就是:限制進口和獎勵出口。

進口限制有兩種。第一,限制國內可能生產的種種外國商品進口供國內消費使用,不管它們來自哪一國。第二,限制幾乎所有來自某些特定國家的商品進口,因爲本國和這些國家的貿易差額被認爲對本國不利。那些各式各樣的限制有時是高關稅,有時則是絕對禁止。出口獎勵有時是退稅,有時是發給獎勵或補貼金,有時是和外國締結有利的通商條約,有時是到遠方異域建立殖民地。在兩種情況下,會有出口退稅的獎勵。當國內製造品被課徵關稅或貨物稅時,出口後往往即可領回全部或一部分已繳的稅款;而當必須支付進口關稅的外國貨被複運出口時,已繳關稅的全部或部分有時也會在出口後退回。

授予獎勵或補貼金是爲了鼓勵某些新興的製造業,或其他被認爲值得特別優惠對待的勤勞。透過有利的通商條約,可以在某些外國,在一般授予其他國家商品和商人的權利外,爲本國的商品和商人爭取到一些特別的額外權利。本國若在遠方異域建立殖民地,則本國商品和商人在殖民地不僅會享有特權,甚至往往可以取得獨佔殖民地貿易的地位。前述那兩種進口限制,加上那四種出口獎勵,構成重商主義所建議的六項主要政策措施;重商主義認爲任何採取它們的國家,皆可以使貿易差額轉向有利該國,從而增加該國的金銀儲存數量。

我將分章個別討論這六項重商主義的措施,我主要將討論每項措施對國內勤勞每年產出可能造成的影響,但不會再多費心思討論它們是否真的有助於爲國內帶進更多金銀。它們是否有助於增加或減少一國的真實財富和收入,顯然必定取決於它們是否有助於增加或減少一國每年產出的價值。

出處:《國富論》第四卷 第 21 篇《論重商主義》(維基文庫(zh.wikisource.org)公版白話譯本,zh.wikisource.org) · 本篇 16,712 字 · 底本:維基文庫(zh.wikisource.org)公版白話譯本 · 單篇淨文版

重商主義(mercantilism)盛行於十六至十八世紀西歐,以國家管制追求順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