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 第 33 篇
附錄:白鯡漁業獎勵金計算表
附錄:以兩則計算表,證實白魚漁業獎勵金的評估。
附錄以兩則關於白魚漁業獎勵金的計算表,證實第四卷第五章的評估確鑿無誤。
最後增加下面兩則計算表,旨在說明與證實,第四卷第五章關於白鯡漁業船隻噸位獎勵金的評述確鑿無誤。我相信,讀者可以信任這兩則計算表的正確性。(1)一七七一至一七八一年間在蘇格蘭裝備的巴斯船數、攜帶出海的空桶數、鯡魚捕獲桶數,以及每桶海棒和每桶可販賣鯡魚的平均獎勵金。雖然在出口的鯡魚上,政府損失的貨物稅,嚴格地說,不能算是獎勵金;但在那些進港供國內消費的鯡魚上,政府損失的貨物稅無疑可以算是獎勵金。(2)一七七一年四月五日至一七八二年四月五日間,輸入蘇格蘭的外國鹽數量,從蘇格蘭的工廠免稅交給巴斯船的蘇格蘭鹽數量,以及這兩者的每年平均數量。
必須注意的是,外國鹽每一蒲式耳重八十四磅,而蘇格蘭鹽每一蒲式耳只重五十六磅。
出處:《國富論》附錄 第 33 篇《附錄:白鯡漁業獎勵金計算表》(維基文庫(zh.wikisource.org)公版白話譯本,zh.wikisource.org) · 本篇 315 字 · 底本:維基文庫(zh.wikisource.org)公版白話譯本 · 單篇淨文版
附錄的計算表,是十八世紀政治算術(political arithmetic)的實證風格。